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9
朱凱迪議員帶領數千名示威者,抗議政府將中環海濱土地撥歸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六二六靜默行」的參與者,向外國領事館呼籲,各國在G20峰會關注香港的「送中案」,「愛丁堡廣場集會」也傳達了同一訊息。年輕人走在集會前頭,關乎對「香港明天」的憂患意識。

英治時期,總督會同行政局坐鎮,天塌下來,香港人都放心,又如何會有如此「小學雞」搞出「大頭佛」的超級鬧劇出現?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8
在全球九個國家或地區12份報章刊登公開信,要求G20領袖關注香港《逃犯條例》問題。

林鄭的去留必須看北大人的最終決定,但筆者堅信為了穩定社會,林鄭絕不可以留低。至於負責推銷《逃犯條例》修訂的高官和部分行會成員也要下台問責。

「在大多數政府中,最聰明者似乎往往傾向任職經濟部門管錢,我不曾聽過關於她的壞話。」彭定康這樣評價當時的林鄭月娥。

香港的管治,應該是中央代表國家進行管治和香港高度自治相結合,兩者都應該重視。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7
民陣舉行「撤回惡法 還我自由」集會,在G20峰會前向世界表達港人訴求。

6‧9大遊行百萬人上街,群情洶湧,但政府仍然堅持去馬,錯失了退讓緩和的時機。一錯再錯,整件事令人覺得特首剛愎自用、有勇無謀,修例最終觸發一場政治危機!

今次動蕩之後,希望政府認真內省,認識到以前曾經有效的「基礎建設,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套路今天已經不合時宜。

曾蔭權就公職失當罪,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今日終院頒下裁決,裁定上訴得直,撤銷控罪;由於曾蔭權已完成服刑,不會下令重審。

逃犯修訂觸礁的主要原因,不是政府解說不足(雖然這是事實),而是市民不相信特區政府可以向中央說不,而他們也不相信內地的司法制度能夠給予被移交的港人一個公平及有人權保障的審訊。

透過良好的管治常規,由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藉舉行公聽會和傳召各方證人,更廣泛及全面客觀地調查612事件警民衝突的成因和經過,並提出改善建議。

據說參加者大多是年輕人,若有200萬人,假設當中150萬是年輕人吧。香港18至33歲的年輕人只有150萬,豈非全部的年輕人都參加了遊行?讀者可自行判斷。

湯家驊認為,要延續現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一國兩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所有人不分政治取向,也應為成功全面落實一國兩制而努力。

上次佔中和旺角暴亂之後沒有認真地檢討和汲取教訓,進行調整與改革,便落入今次鎮壓不成、政府全軍盡墨的困境。

法律界的所有成員均有責任促進公眾對法治有恰當的理解,以及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評和受損時,挺身而出。當然,法律專業的領導者,尤其是大律師界的領導者,更是責無旁貸。

「不移交則審判原則」 800多年前已納入普通法應成為修改《罪犯條例》的首要選項。至於如何和現在的條例和條約銜接,可參照英國的分類辦法。

有理論認為,有效管治可以給不是由選舉產生的政府賦予認受性。不過,要讓有效管治轉化為人民對政府的認受,必須具備若干條件。香港欠缺這些條件。

想5G技術為香港開拓更多經濟機會,我們首先想提醒政府拍賣頻譜時,切忌以為政府庫房賺到盡為己任,這是西方監管機構過去幾十年來在分配頻譜時最嚴重的一個過失。

這次包圍警總雖然是一次創新以及可能有效的嘗試,但可惜的是有利亦有弊,它必然令社會更為撕裂和對立。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2
民陣號召市民在G20峰會本月28至29日在日本舉行前,下周三(26日)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冀藉國際壓力向特首施壓。

在這種局面下,一方面是市民在醞釀更多的抗爭,另一方面則有人部署派維穩力量來香港執法,這就使香港被林鄭推進到一個十分危險的位置。

「一國兩制是一個全新的國家治理模式,因此很多深層次矛盾要在實施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這些矛盾,無論中央或香港,都是第一次經歷。」

多個大專院校的學生會今早發起不合作運動包圍政總。大批示威者佔領夏慤道,其後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對話。下午,灣仔稅務大樓大堂及對開空地,亦被示威者佔據。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1
自由呀!你的日子難道永遠不會來到? (和平示威 – 法國 路易絲米歇爾 1870)

林鄭月娥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希望港人給她第二次機會,她應該得到嗎?我覺得應該給她第二次機會。每個人如果承認自己的錯誤,都應該有第二次機會,包括林鄭月娥在內。我們應該視她為一個普通人,而不是行政長官。

雖然國際和香港社會問題十分複雜,但在此隨時一觸即發的社會危機下,筆者寧願在這裏首先討論:特區政府應盡快在管治上掌握什麼重點,以平穩局面,逐步休養生息。一句說話:還原基本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