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炸彈被引爆只是時間問題,因為香港社會存在的不公狀況已達到極危險的水平,只要有《逃犯條例》修訂這類藥引,部分青年便會站起來,群起反抗。

七一立法會衝擊事件,是香港從未發生過的政治事件,如果林鄭真的希望有一個新開始,她應該立即用言語和行動來證明,她要明白,衝擊立法會揭開了香港「終局之戰」的序幕,如果她想「好頭好尾」,便必須正確地處理。

禪宗裏有一個概念,叫「侘寂」,初起源於道教,是一種簡單、純樸、克制的生活欣賞態度。香港這個特首,缺乏了「侘寂」的心情。她從小考試,科科圓滿,事事卓越,都是100分。據說有一次不幸第四,她為此而哭泣。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7-05
展出在G20峰會期間,13個國家19份報章上刊登的公開信。7月2至7日 | 灣仔富德樓6樓艺鵠藝術空間

各大學校長對事件表示關注,不認為暴力對現況有利,期望能各方能和平理性展開對話。

特首,在中央眼中推送中法失敗可以不是妳的錯,但送中事敗後一切的善後工作,因你的高傲、要面、冷漠、失職、誤判或直接做成的社會衝突,你都要負全責,向港人負責、向中央負責。

快速回應能夠讓市民第一時間得到有關問題的清晰及權威解釋,杜絕別有用心人士散播虛假消息的機會,減少彼等作出誤導市民的機會。

林鄭月娥在七一酒會上致辭,說政府會汲取教訓,施政風格要變得更開放包容,要更貼近民心、民情、民意,積極回應社會訴求。這番話,我們聽得太多了。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7-03
11名監警會前委員,另32名前高官及立法會議員聯署促政府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監警會沒有調查個案的權力,只是依靠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及結論。

中央若嫌行中間政治太過「激進」的話,筆者也不介意找個穩重踏實的人出任特首,索性來個無為而治、與民休息,並且主動約法三章,在未來數年重點與市民修補關係,恢復各方對一國兩制及政府的信心。

看見林鄭月娥口中「莊嚴的議事廳」被佔據,想起一幫權貴,以不公平選舉進佔議事廳,恬不知恥,大肆修改議事規則,向真正市民代表施以程序暴力。

即將卸任的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唐偉康(Kurt Tong)表示,他不同意以暴力表達政治訴求,美國人不鼓勵暴力行為。

昨天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大肆破壞,警方清場並封鎖。今天現場滿目瘡痍,未知重開日期,預計維修費可達數千萬元。

香港現時的問題已非只是對《逃犯條例》有分歧那麼簡單;而是出現了憲政危機,導致特區政府的認受性不斷受到挑戰,對單一事件進行獨立調查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所以必須重新檢討回歸以來整個一國兩制的定位與立論。

7月1日下午開始,示威者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晚上示威者成功衝進大樓,並四處破壞。警方凌晨清場。特區政府強烈譴責。

政府現在最應做的,便是依法起訴6月12日襲擊警方的幾十名暴徒。有些糊塗透頂的年輕人要求不起訴這些人,這是要用政治力量干預法治了,與香港人相信的法治精神顯然相悖。

在香港引爆的城市遊擊戰,反中反政府力量運用的不對稱戰略,力量依持來自群眾的聲勢,戰鬥的信念是挑戰建制,打擊政府與國家的穩定。

香港回歸中國22年,警民對峙持續。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原本以政總為終點的七一遊行,鑒於安全理由,因此改以中環為終點。民陣表示,有55萬人參與七一遊行。警方稱遊行高峰期有19萬人。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7-01
遊行的腳印從我出生開始,毫無停息地在時代的路上,一步接着一步向前踩着。(當代台灣 蘇紹連)

我誠懇敦促官員視修例事件為整體香港的學習機會,主動聯繫民間社會,一起透過反省、交流、磋商、論證,找出動蕩的根源,然後重新出發,舉香港之力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同時以與時代形勢匹配的思維,共建美好香港。

我想如果示威可以有和平指數:用示威人數除以打碎玻璃的數目,6‧16 示威的和平指數肯定是破世界紀錄。難怪坊間起哄:6‧16 的示威者應該獲得來屆的諾貝爾和平獎。

政府已陷入癱瘓狀態,任由無賴的年輕人到處鬧事。而政府只識一味迴避,把會議取消,把受影響部門拉閘停工,連警察也不出來維持社會秩序,令人以為喊着政治口號便可以在香港橫行無忌。這到底是怎樣的無政府狀態呢?

在民主社會,政治領袖如在重大問題上受到挫折,不引咎辭職,也得退位讓賢。但香港是特區,林鄭上面還有一國的領導人,林鄭即使想辭職,也得等中央領導人發落。

撐警集會今天在金鐘添馬公園舉行,何君堯等多名立法會議員、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藝人梁家輝、陳欣健、譚詠麟、鍾鎮濤等到場支持。集會期間不斷下雨,大會聲稱有16萬人出席,警方稱高峰時有5.3萬人出席。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30
特首林鄭私會權貴表明不下台、不獨立調查、不特赦,對市民訴求全無回應,只會製造社會矛盾。

香港(甚或至)其他地方一直都沒有以科學方法計算遊行人數的傳統,對於遊行人數大家都是「印象派」,你有你噏,我有我吹。

政府一定要有能力在最短的時間糾正謬誤的言論,不能讓者得逞,第一時間安排有關主事官員親身解釋及澄清一切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