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書店閒逛,隨手撿起一本書。這書可能很好看,買不買呢?稍微想想,腦海出現三個不買的理由。第一,家裏書架不夠,我也不要滿屋子都堆滿黃黴素。第二,買了回家的書一般都看不完,甚至還沒看就忘記了。第三,家裏好看的書、待看的書、必須看的書可多着呢。人生苦短,這一本真的如此重要、重要得必須擁有嗎?是的,人生苦短,要讀書,只能讀經典。結論是不買。結果呢?結果還是買了。
買書有三好,好在愛上了它之後不用拿去還給誰。我丟失圖書館的書好幾次(帶着上茶樓,乘地鐵最方便丟書,借來借給人更笨),賠款賠到心驚肉跳之後決定從此只看買的書。第一,買了可以經常捧着它,隨時翻看、重看、細心地看,可謂眼到心到感情到。第二,我可以表演我的包書技術,或在旁邊貼上標籤小旗子,把它變成自己的手作事業,教它讓人認得之餘又帶着我的標記,放在身旁使我甚是優越歡喜。第三,我可以在上面做筆記,蓋印章,寫名字,報日期,還可以胡亂畫上自己喜歡的東西。學生借書歸還者(說來這樣的人不多)認為最好看的還是我的筆記。
買書的錯覺與激情
但買書也有不好。買書不同讀書。讀書是合法偷聽別人的悄悄話,輕鬆取得別人花畢生精力研究出來的心得,吸星大法般吸收別人給你總結好的知識。余光中老師說,讀書讀得最深入的方法是將那本書翻譯一次。我試過了,雖然幾個月才「讀」得完一本書,讀後確實功力大進。買書,同樣以擁有為目的,但擁有的只能是書的軀殼——可是,把它用血汗金錢換到自己手裏的時候,我竟然也有強烈錯覺:就是我已經讀了它、懂了它,因為買的過程無疑提供了這樣的可能,甚至閱讀的激情。但這種激情很快就會被其他需要取代。「明天再讀吧,今天趕稿,累死了」的現實和藉口,很快就把書推到書桌的邊緣,最後它沒趣地自己爬上了書架,與灰塵為伴,從此落入「白頭宮女在,閒坐說玄宗」的淒涼境況,在直接或間接來訪的紫外光中漸次褪色。我的書架,不知成了多少靈魂的牢獄。最好笑的是,到頭來瘦小的書脊和所謂的讀書人竟也能怡然相對,書認命,人認輸,匆匆就是十年八載。
反過來看,即使我把書全讀了,且自問全讀懂了,人也成為專家了,這又如何?莊子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可不是讀第一本書時就能覺悟的真理。他得道之日,說不定為時已晚。但不讀書的人,根本就無法感受到這話裏的深層嘆息,就是顏如玉和黃金屋一類的低層次回報也無法得到。
讀書固然好,深入閱讀的好處更多(培根短文﹤談讀書﹥對此言之甚詳),但也有危險。每一次細細地吸收一本書,尤其是好書,我們都會經歷心靈上的微細改變。換句話說,真正觸動我們的書,都在偷偷調整我們的價值觀,甚至公然改變我們的人生。年輕的時候,這種情況尤為顯著。一個對知識文化情竇初開的孩子,遇上思維高手或文字魔術師,靈心神魂不給他整個取去才奇怪。啟蒙之年,腳步搖晃,選什麼書來看,實為成長之關鍵;反之,人長大了,老成了,「不肯」看什麼書,更值得注意。友人說,30歲前他碰見什麼書都看,30歲後偏見形成了,他只讀和自己「啱key」的作品。定型,不光是一種理論,可怕的是再高的自省能力也不一定能帶來充分的回轉,人心的流動和思想的再生力一旦完了就完了。在這兩難之中,救了我的是兩句話。它們都來自舊約聖經《箴言》一書。《箴言》一章七節說:「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另一句來自同一書的九章10節:「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吾生有涯,知識無限,智慧比知識更偉大,如果沒有永恆的指望,沒有讓我永遠追尋的終極意義,所謂讀書明理,豈不荒謬?
能夠成為真真正正的、有智慧的讀書人,確是大福。
此文原載於《明報月刊》,獲作者授權發表,副題為本社編輯所擬。
(封面圖片: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