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預留200億,於未來五年為26個體育和康樂設施作為增建和重建所需的費用,而這筆錢是額外預算,不是在每年經常性開支上抽減出來。換言之,每年體育及康樂設施的工程開支上多了40億元,對體育界和大眾市民當然是好事,但畢竟用的是公帑,希望政府能夠確保這筆龐大開支用得適當,而新建和重建的場地能夠符合體育界和大眾市民的需要,讓場地能夠充分得到使用。
政府願意多花錢在體育及康樂設施的硬件上是好事,但香港整體的體育及康樂發展,卻依賴一個完善的政策和執行計劃,這也是讓所花在體育及康樂的公帑用得其所的軟件部分。
檢討應是一項跨界別的大工程
近期聽聞政府已展開體育的檢討諮詢工作,而體育總會最近也收到香港體育學院發出有關精英體育的檢討調查問卷。對有關持份者作出諮詢是檢討過程中重要部分,但我們亦需要明白,各持份者都有其特別身份和角色,中間亦可能牽涉一些既得利益,其意見可能出現偏頗,對體育整體利益和發展可能出現矛盾。因此,負責檢討的人,必須了解和懂得未來5年至10年香港體育,應該要發展到什麼水平,達到什麼目標。
體育的層面很闊,所以檢討也要全面,現時的精英化、普及化、盛事化,未必能夠涵蓋所有有關體育及康樂的範籌,例如體育康樂結合休閒旅遊發展、大型體育場地如何配合發展娛樂和觀光旅遊、如何培養更多專業人士等。上述各項發展上,以及推行優質生活上,軟件配套也十分重要,因此,這項整體的檢討是一項跨界別、跨部門的大工程,如果單單在某一層面上作出檢討,所得出的效果也有限。
原刊於《文匯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