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使今天的香港變成悲情及動亂城市,令中央政府要直接引入「港區國安法」?
林鄭月娥特首問:「我們有能力在立法會通過任何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嗎?」(《明報》5月25日報道)那為何一個受北京信賴的特區班子,和已由建制派佔大多數的立法會(本屆是42席),竟無法按原來《基本法》第23條要求,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說白了,在於一直未能妥善處理民心問題,修例風波後更甚。
一切源自修例風波 有如破堤引洪
去年6月爆發的反《逃犯條例》修例抗爭,徹底地改寫了香港和一國兩制的命運。修例藉陳同佳涉在台灣殺人案促使,反政府陰謀論認定,一切乃為遏制港人自由的部署,但我寧信是遠况和近事的悲劇巧合。
表面上看,修例旨在堵塞長年漏洞,模式為國際慣用,又可同時解決陳同佳案,可謂一石多鳥。但這屬內向思維。香港與內地任何引渡安排,皆涉及「兩制」不同的司法制度;而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區與台灣作出安排,也迴避不了「兩岸」政治及「一中」爭議。
政治敏感度不足,思慮不周,時機不利,故修例建議一出台,便如破堤引洪。泛民拿作主打議題,法律界大為質疑,工商界反彈,且令香港即時捲入美中角力和台灣大選的政治漩渦中,內外矛盾合體遂一發不可收拾。
政府把修例與陳同佳案綑綁,形同定下死線,陷於被動,難以用時間換取空間,理順民情。在泛民拖延成立法案委員會下,政府拿法案直上立法會大會審議,反讓懷疑的民眾以至國際社會相信,快刀斬亂麻背後必有重大圖謀,而當北京視反修例為外國陰謀時,遂成完美的政治風暴。
危機處理進退失據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由早期泛民抗議,演變成以數十萬至百萬人計的市民抗爭,原初不為一般「和理非」市民認同的暴力抗爭、破壞並焚燒公物、衝擊特區和中央權力機構,及毁壞國旗國徽等行為,竟逐漸「主流化」,年輕人一面倒反政府,顛覆特區政治生態。
過程中,若主事者處置得宜,群情不至如此洶湧。形勢急變,覆水難收,攬炒論述固然在推波助瀾,但也跟政府態度和手法有關,它當時是否「只知勝而不知敗」致「必害其身」呢?
當法律界嚴重質疑及社會反彈時,政府本應及早思考另案或退路,最佳做法是把陳同佳案抽出,與台灣商討如何特事特辦,這樣修例之事便可從長計議,退一步海闊天空。但特區政府和中央官員因認定外力介入,遂以對外的政治凌駕對內的政治,結果兩者皆失。
政府進退失據,先在於錯估形勢而貿然修例,繼而不及時調整步伐,三而去年6月中為勢所迫「擱置」修例卻不肯放下身段,拖延至9月政情暴力化才收回法案,犯了政治人皆知「擠牙膏式」回應之大忌,且一早便否決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放棄確立真相、社會和解的機會,致威信流失,成為最大輸家。
一場或可藉果斷降溫暫時止血的風波,竟因民情找不到寬慰(closure)致火頭愈燒愈烈。抗爭暴力化,法紀受衝擊,當然不能等閒視之,但單靠警察解決不了政治問題,反因其鎮暴行動,產生新的對峙衝突,延續了抗爭的生命力,並令警隊賠上多年來建立的親民信譽。
兩極撕裂下,教育成為戰場,公務員體系及司法機構備受衝擊,各行各業激化,區分黃藍敵我,中央也進入底線思維。危機處理失敗,民心轉向不了,制度付出沉重代價,親痛仇快。
回歸以來三大轉捩點
事物之變總不會無緣無故。一國兩制自回歸以來因兩制差異及兩地融合之痛,產生不少矛盾,而民主進程受挫、港人身分困惑,乃當中死結。「佔中」令局面惡化,港人排「內」(地)日甚,中間政治式微,這是大環境。修例成為燎原之星火,雖始料未及,但事後回看,有迹可尋。
北京對港基本政策,自1980年代以來一直未變:即香港不能亂,必須駐軍,並須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對香港的管治權是完整的,由中央授權特區內部自治,不存在主權治權分割,不存在剩餘權力。北京從不認同西方民主,基本法規定雙普選目標,乃當年的民主派鍥而不捨才爭到,但北京堅持循序漸進、中央對行政長官有實質任命權。
「一國兩制」乃制度妥協,須兼容差異,例外與融合並行,否則水清無魚。普選和國安立法關乎兩制穩定,皆須落實,但回歸後不少人忘記了歷史,形成長期未解之結。
2003年23條立法之爭乃第一轉捩點,不少港人怕失去自由,北京則疑港人不愛國,故引入中央主導的政改五部曲。2014年泛民發動「佔中」,北京強力反制,一場爭普選之運動,異化為泛民跟北京鬥爭、分離主義蔓延的惡性循環。因近年美國策動「圍中遏華」,北京不再視香港政爭為泛民vs.建制的博弈,而是有外力插手的政權爭奪戰,這是第二轉捩點。
反修例風波後,北京認定香港失控,「止暴制亂」壓倒一切。泛民對北京勢不兩立,北京視之為美國前哨,且懷疑特區政府及建制派能否駕馭港局,唯有中央上陣,不若從前客客氣氣,此為第三轉捩點。激進抗爭派旨在攬炒、推向懸崖,以刺激國際反應,中央視香港局勢危及國家安全。
幽靈放了出來 理性步入黃昏
修例一石激起千重浪,過去一年香港充滿暴力與仇恨,立場重於真相,理性步入黃昏,幽靈放了出來就回不到過去。信任失落下,官民形同陌路,共識政治瓦解,怎有民氣去尋求革新?
就深層次問題,不應混淆「港人治港」的結構性矛盾和任何地區皆需面對的社會分配問題,派錢買不回政治上失掉的民心。
港區國安法必然予美國「介入」香港,提供進一步輿論和政策台階,香港夾在美中「修昔底德」角力中,政治前景將更為動盪,港人需作好準備。政法界爭議中央立法對「一國兩制」的衝擊,實情卻是「一國兩制」走到今天的困局,驅使北京作出這個並非原來劇本、長遠順逆難料的選擇。
對平民百姓來說,關鍵不在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而在於細節:是否照搬內地一套還是合乎香港的法律概念、對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和權利的影響、罪行定義和罰則,及如何執法和審訊等。國安法通過後會是怎樣的香港?是宿命論者所言的”End of Hong Kong”,還是可以重生的火鳳凰?往下去究竟是任由惡性循環牽着走,還是可切實尋找出路?
就算能避過終極式攤牌,不至即時悲劇收場,但維持現狀也只等於長期僵局、悲情戰勝希望而已。當靈魂漸游走出「一國兩制」軀殼,主政者不善於疏導,而抗爭話語充斥着右翼民粹主義的「恐懼的政治」,那麼在生活失常、經濟受創、民主停滯下,處身於夾縫的普羅百姓及年輕一代怎能有自信、看好未來?
真正出路只有一條,就是政治重建、逐步解結,啟動大革新,但以目前的兩極思維及國際形勢看,此路難行,或被笑癡人夢話。若中央寧取北風而非陽光之政策,若抗爭只在乎癱瘓或焦土,若黃藍之間只剩下你死我活,那任何再出發之聲都是徒然,恐懼與無助將噩夢成真。
幾百萬平民還是要過生活,香港是其安身立命之家,他們是否接受這種命運?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