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的經濟學者奇怪地長壽。自己還要多活幾天才八十,諾斯卻先走了。他享年九十五。朋友問我會不會為諾斯寫悼文,我說會的,因為他欠着我,我欠着他,是兩筆不可用金錢量度的賬,不能加加減減處理,這裏由我說清楚對將來寫經濟思想史的會有點幫助。深知我和諾斯的以往關係的還有幾位健在,說錯了他們還有機會糾正。
我是1982年5月離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到香港大學任職的。諾斯大約在同時期離開華大。在學術上分道揚鑣是很普遍的事。然而,我離開華大約二十年後,竟然聽到美國曾經有一個華盛頓(指華大)經濟學派。再過十年聽到曾經有這麼一個學派,但失踪了。最近聽到的,是起自西雅圖的華大新制度經濟學派今天還在。究竟有否出現過這個學派不重要——重要的是西雅圖華大的經濟系當年確實是擦出了一點火花,今天看可見經傳了。
華盛頓經濟學派
做學問要搞出一個學派是非常困難的事。譁眾取寵或標奇立異的行為不會有作為。1990年,諾斯在一本書中提到:「交易費用這思考路向,從事者一致同意的只是交易費用的重要性,其他方面大家的看法很不一致。我在這裏發展的交易費用路向,稱為華盛頓大學路向可能最恰當,其創始人是史提芬‧張。」諾斯是說有這麼一個華盛頓學派,而中心人物是區區在下。 McGee、Barzel、Kochin、Silberberg、Umbeck、 Hall 等當年的同事也會這樣說。我要在這裏澄清的,是雖然思想主要源於我,但華盛頓經濟學派的主要搞手是諾斯。
事情是這樣的。1969年的春天,博士後我正式出道,諾斯還沒有見過我這個人,也沒有讀過我的文章,卻寄給我一紙終生僱用合約,職位副教授,年薪17,000美元。知者嘩然——我的老師赫舒拉發當時直言是過高了。17,000究竟是多高呢?當時我在西雅圖找到一間自己很滿意的獨立花園房子,海景無敵,作價46,000美元。據說今天該房子之價逾百萬美元了。可能因為當時西雅圖的經濟不景,房價相宜,但17,000年薪當時是高過大部分的正教授。
1969年的秋天我到了華大,幾個月後諾斯找我,說:「正教授們剛才開了會議,其中 Vernon Mund 建議升你為正教授,大家投票的結果是一致通過,你要我怎麼辦?」我回應:「名頭你們可以保留,但加薪我樂意接受。」他說:「我要說服院長呀!給我一些你的學術文章吧。」
我早就知道諾斯聘請我時沒有讀過我寫的文章,這次他要我拿出升級本領的證據,就給他一篇十多頁的、1968年在《政治經濟學報》發表的題為〈私產與佃農〉的文章。 「只這篇嗎?」他有點不相信見到的。我回應:「還有其他的,但這篇應該足夠。」他不再問,而我在華大工作了十三年,諾斯只這一次跟我談及升職或加薪的事。
學者如諾斯罕也
從今天的經濟學衡量,諾斯是個很古的人。1952年獲博士,主攻歐洲的經濟史,今天經濟學的曲線或方程式他是沒有學過的。說實話,我認為他對歷史的研究不夠深入,而他對中國的史實不關心。諾斯的長處,是他重視思想,懂得判斷一個思想的重要性,喜歡鼓勵與維護一個思想的發展。他也喜歡把他人的思想搬進自己的文章,用另一個角度表達,如有問及,他從來不隱瞞思想來自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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