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學院(教院)將於2016年5月27日,政府就《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刊憲後,正式命名為香港教育大學(教大)。
立法會在今日(5月19日)通過《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標誌著教院正名的所有修例程序經已完成。
教院校董會主席彭耀佳先生表示,能於任內見證教院轉型為教大,感到十分興奮。他說:「教院同人一直期盼早日完成正名,今日我們終於實至名歸。我能服務教院校董會並參與其中,共證這個歷史性時刻,實在是與有榮焉。」
彭先生說:「我謹此向歷代的教院人、師範生、持份者和友好致以衷心謝意,全賴大家過去一直以來的支持,讓教院得以達至這個重要里程。」
教院校長張仁良教授表示:「大學之名不單標誌著教院開展新一頁的歷史,亦代表我們矢志為香港社會、區內以至國際間作出更大貢獻的決心。我們會繼續發揮教大的獨有角色,在推動本地教育及相關領域的發展,扮演更重要角色。」
為迎接教大的誕生,校方亦沿用了現時五片綠葉及一個金黃色太陽的設計圖案,並稍作修改,成為校徽,這象徵教大承傳自前師範學院的悠久歷史。張教授表示:「保留原有設計顯示我們對歷史及前人的尊重。」
張教授又說:「教育影響香港的未來。教大將一如以往,秉持以教育及相關學科為核心使命,並繼續提升我們的教學和研究實力。」
教院自1994年由前師範學院及語文教育學院合併而成,是香港唯一一所由公帑資助、矢志推動專業教師教育的高等學府。在1996年,教院獲納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資助院校,後於2007及2014年,申請正名為大學。在2016年1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向教院授予大學名銜,至今日獲立法會通過修改相關條例。
(圖片:香港教育學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