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醫患關係的基石:從知情同意權看牙科治療透明度

醫學是一門科學,但行醫是一門藝術;法律是冰冷的條文,但維護病人權益的心是溫熱的。
撰文:關頌偉醫⽣

「醫生,我啲智慧牙真係一定要搞?唔搞得唔得?」

在診所裏,每天都上演着類似的對話。當病人躺在治療椅上,面對刺眼的手術燈和金屬器械發出的低鳴,內心往往充滿焦慮與無助。在這種脆弱的時刻,病人對醫生的依賴達到頂點。然而,身為一名同時擁有法律背景的牙科醫生,每當我聽到病人問「有冇得」時,我腦海中浮現的,不僅僅是病人身上的血管和神經線走向,還有普通法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基石──知情同意權(Informed Consent)。

從家長式醫療到病人自主

在過去的傳統醫療體系中,醫患關係往往帶有一種「家長式」(Medical Paternalism)的色彩。當時的社會氛圍傾向於「醫生一定啱」,醫生說拔牙就拔牙,說植牙就植牙,病人鮮少過問當中原因或潛在風險。然而,隨着時代進步,公民逐漸意識到自己的權利,診症治療也被認知為一份建立在法律權利與雙方信任之上的契約。

在法律精神裏,每個人對自己的身體都擁有絕對的自主權。一個負責任的醫生,在進行任何侵入性治療之前,首要任務是將知情權完整地交還給病人。

以最常見的剝智慧齒手術為例,由於下顎智慧齒往往極度貼近下齒槽神經線,如果醫生只是輕描淡寫地一句「要剝」,而沒有向病人詳細解釋手術中可能觸碰神經線、導致術後下唇及下巴出現短暫甚至永久性麻痺的風險,這在現代醫療與法律倫理下,是絕對不合格的。

剝智慧齒有可能觸碰神經線,導致術後下唇及下巴出現短暫甚至永久性麻痺的風險。(作者提供)
 

法律視角下的合理病人標準

談到知情同意,我們不得不提英國最高法院在醫療法律史上的一個標誌性案例──Montgomery v Lanarkshire Health Board。這個判決徹底改變了醫療界對風險披露的認知。過去,法庭主要依賴業界慣例(即其他醫生通常會不會告知這個風險)來判斷醫生是否失職。現在,法律的焦點轉移到了「理性的病人」(A Reasonable Patient)身上。這意味着醫生必須站在病人的角度思考:「如果我係病人,我會唔會想知道更加多?有冇啲嘢係我應該要知?」

將這個法律原則應用在臨床治療上,情況尤為顯著。例如,當一位病人失去了一顆大牙,他面前通常有三個選擇:植牙、傳統牙橋或活動假牙。植牙雖然在咀嚼功能和保全鄰近牙齒方面表現卓越,但費用高昂,且需要評估病人的齒槽骨密度,甚至可能涉及鼻竇提升手術;牙橋雖然較經濟,但需要磨細兩旁健康的牙齒。

在知情同意的原則下,牙醫不能因為植牙利潤較高,或自認為植牙是最佳方案,就剝奪病人了解其他選項的權利。醫生必須客觀、透明地分析所有可行方案的利弊、手術風險及長遠維護成本,讓病人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健康條件和個人價值觀,作出真正屬於自己的決定。

同意書上的簽名是良好溝通結果的最終紀錄。(Shutterstock)
 

免責條款還是溝通橋樑?

很多時候,大眾對手術同意書存在一種誤解,以為那只是一張生死狀或是醫生用來推卸責任的免責聲明。事實上,在法律層面上,一份沒有經過充分解釋的同意書,即使病人簽了名,也形同廢紙。

在牙科領域,許多醫療投訴或糾紛,往往並非源於醫生的臨床技術出現了嚴重的醫療事故(Medical Negligence),而是源於期望落差。

試想像,一位牙周病患者接受了深層洗牙及牙周手術。術後,雖然牙肉發炎的狀況得到了控制,但病人發現牙齦萎縮,導致牙縫變大、牙齒對冷熱極度敏感。如果醫生在術前沒有清楚說明「牙肉消腫後必然會出現視覺上的萎縮」這個生理現象,病人便會誤以為是手術失敗,甚至認為是醫生「把牙肉割壞了」。

這就是為什麼我常說,透明的溝通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最佳防線。真正的知情同意,是一個動態的溝通對話過程,而同意書上的簽名,只是這個良好溝通結果的最終紀錄。

信任,是最好的麻醉藥

作為站在手術台前的醫生,我深知現代醫學技術的進步一日千里。我們有精密的3D電腦掃描、有微創的超聲波骨刀,也有各種高科技的麻醉技術。然而,無論科技多麼發達,都無法取代人與人之間那份真誠的交流。

醫學是一門科學,但行醫是一門藝術;法律是冰冷的條文,但維護病人權益的心是溫熱的。

香港擁有世界頂尖的醫療體系,要維持這份得來不易的驕傲,我們每一位醫護人員都必須將透明度與同理心融入日常的每一次診症之中。當我們願意花多十分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病人拆解艱澀的醫學術語;當我們敢於坦承手術的局限性與風險,我們建立的,將不僅僅是免於法律訴訟的防護網,更是牢不可破的醫患信任。

畢竟,在冰冷的手術台上,再強效的麻醉藥,也比不上病人對醫生那份徹頭徹尾的安心與信任。

作者簡介:關頌偉醫⽣,擁有香港大學牙醫學士、倫敦大學法學士曾任仁愛堂YES培訓學院課程總監,致力推動基層口腔健康教育,文章散見各大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