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盧兆興:高官問責制須重新釐清權責分工

宏福苑火災報告出爐後,資深時事評論員盧兆興教授接受本社專訪,從政治問責、行政問責、制度問責三個層面剖析,形容對香港管治「帶來很大的衝擊」,建議全面檢討問責高官與公務員權責分工模糊、改善跨部門協調失靈。
採訪:羅玉萍 撰文:羅耀強

宏福苑火災悲劇發生後,特區政府發布事件調查報告,推出官員辭職、問責官員集體道歉等處理措施。資深時事評論員、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榮譽教授盧兆興接受本社專訪時分析,這宗事件對香港推進由治及興「帶來很大的衝擊」,亦暴露出高官問責制的固有漏洞,制度層面能否切實落實問責,仍有待觀察。

譴責、道歉、辭職是原特色

高官問責制由前特首董建華於2002年設立,至今已運作24年。盧兆興回顧董建華、曾蔭權時期,當年典型的政治問責流程有一套既定模式,包括由特首公開譴責涉事問責官員,涉事官員公開道歉,亦有終以官員主動辭職收尾,是當時憲制上的做法,是政治問責的特色。

他分析說,今次宏福苑火災的處理手法則有所不同,先是行政長官李家超閱畢調查報告後會見涉事官員,隨後公布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辭職,再由特首帶領7名問責官員一齊道歉,承諾推行包括修訂相關法例的多方改革和調查涉事公務員。中央、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表言論亦似是支持特區政府的處理方案,代表事件短期的政治問責已經「做妥了」。

高官問責制實施24年未曾全面檢討,盧兆興指現時看到的情況是各局、各部門做法不一。(灼見名家圖片)
 

調查針對公務員 不涉政治問責官員

行政問責方面,特區政府已經成立專責調查小組,調查為期三個月內;調查結束後,相關報告會提交公務員敘用委員會,由委員會決定後續處分措施。

盧兆興特別指出,本次行政調查的對象主要為公務員團隊;而政府為事件設立的獨立委員會,調查範圍只限政府部門運作及跨部門協調,並不涵蓋政治任命的問責官員。

盧兆興表示重要的是整個制度的問題,宏福苑火災對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到興」的管治目標帶來一個「很大的衝擊」,也暴露出高官問責制積累多年的制度問題。他說,原本設立高官問責制有兩大初衷,一是在特首之下設立政治任命官員,捍衛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二是當政府出現政策失誤時,問責高官具備自我問責的覺悟,願意透過道歉甚至辭職等行動來承擔責任。

官員自我問責意識淡化

隨着政治環境轉變,立法會以愛國愛港精英為主,意見多為建設性批評;傳媒監督批評亦趨審慎。盧兆興觀察到,過往問責官員擁有較強的自我問責意識與制度記憶(institutional memory),至今已逐步淡化;俗語講「有班馬仔,會捍衛特區政府的認受性,如特區政府有政策的失誤或者錯處等,這問責高官是會有自己意識去自行道歉,甚至辭職」。

另外,高官問責制實施24年未曾進行全面檢討。政治任命的問責高官、副局長、政治助理的問責班底,跟常秘、部門首長等高級公務員之間,分工、權責、內部協調溝通,並沒有見到公開、統一的操作。盧坦言:「現時外界看到的情況是,各局、各部門做法不一。」

公務員擁有豐富經驗,問責高官則多負責在立法會解釋政策;外界並不知悉雙方內部協調細節,一旦出事,責任歸屬亦難以立時清晰界定。

宏福苑火災衝擊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到興」的管治目標。(宏福苑居民提供)
 

條條塊塊顯港府對外問責力度強弱

盧兆興以內地「條條塊塊」體制作為對比,內地下級要遵從上級的權責清晰,橫向的「塊顯示黨書記的⻆色很重要」。重大事故發生時內地官員問責明確,如沙士和疫症令負責衛生的高級官員要掛冠而去,亦有地方官員要立即刻撤職,而香港並無相應的黨政架構。雖然香港設有核數功能的審計署、廉政公署、申訴專員公署作為公務員內部問責機關,但對外的政治問責力度「相對薄弱」。

他指出,宏福苑火災慘劇牽涉房屋署、消防處、勞工處等多個部門,突顯跨部門協調的不足,這四個部門之間或缺少完備的相關內部作業指引。面對重大突發事件,各部門的溝通協調缺乏統一標準。盧認為公務員績效評核機制,仍有待加強「跨部門溝通協調」這項工作表現的考核。

全面檢視及修改部門內部作業規範

盧兆興建議在現有公務員調查小組以外,另設由司長級高層領導專責小組,審視問責高官與公務員體制的權責分工,制訂明確運作指引,釐清事故發生後的問責邊界。其次是參考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全面檢視及更新各部門內部作業規範,重視制度落地執行,避免只停留在文件層面。

對於有意見質疑新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以舊有涉事部門內部人員的調任,盧兆興認為人員調配並非重點,關鍵在於新局能否破解舊有弊病,切實改善跨局、跨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

盧兆興補充,官方記者會曾兩次肯定香港公務員隊伍的整體工作表現;惟宏福苑火災事件,客觀而言,對公務員體制的士氣、以及公眾觀感已造成一定衝擊,「相關改革應該向前看」。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