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辭職不用道歉  道歉不用辭職

從事情發生順序看,火災獨立委員會已說得十分清楚。各有關官員的去留,無論是懲罰還是主動承擔責任,跟政治關聯度很低。兜兜轉轉,這件事發展到現階段,尚未為政治問責立下有用案例。

宏福苑大火發生將近一年,受影響的居民大部分已接受另覓居所的安排。由陸啟康法官率領的獨立委員會已交出調查報告,其詳盡、深入和全面的結論獲得市民接受。特首李家超就調查報告舉行記者會,率領一眾官員鞠躬道歉,並承諾就報告建議展開一系列改革措施,市民也基本受落。大火事件所引發的問題,相信也會塵埃落定;唯獨揮之不去的,是市民對逝者和慘劇的回憶,以及對於只有一名官員辭職問責的意難平。

說句公道話:宏福苑大火是史無前例,從發生到迅速蔓延再到救援不力,的確很難用常理去評論,但整個事件背後反映政府對於維修工程的監管、消防措施的執行、不同部門之間在保障市民人身和居住安全方面,確實是一團糟;加上事件發生後官員互相推諉,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打了折扣。

特首李家超委任缺乏法定調查權力的組織,曾一度引起質疑;但為求盡快得出結果,採用這種形式,確實利大於弊。關鍵問題是這個委員會所得出的結果,是否公正、全面及獨立。逾千頁的報告書,不但將事件原委和處理手段完整交代,對不同政府部門在權責方面的表現也直言不諱,所以鮮聞對報告書有微言。

只有房屋局長何永賢辭職,聲稱願意為大火事件「承擔政治責任」。(何永賢Facebook)
 

只有房屋局長辭職  成爭議焦點

特區政府已及時起訴涉嫌違法的工程人員和承建商。特首李家超就報告書內容所規劃一系列改革方案,包括追究公務員、官員的行政責任,市民需要一段時間去消化,也要看追究和落實執行的情況,方能判別改革措施是否足夠與貼地。初步看來,行動涉及大火背後呈現政府部門與監管機構的各種不足,市民是否收貨,有待觀之,但起碼沒有即時引起反對聲音。

爭議焦點是,一場「大龍鳳」,只有房屋局長何永賢辭職,聲稱願意為大火事件「承擔政治責任」。市民對此的反應有多方面,但從記者會上的記者提問,一條提問問特首要不要問責,兩條問要不要連任,6條問其餘3個局長為何不問責,只有兩條問其他而不涉及問責事宜。記者的問題,所反映出的民意,可見一斑。

多少名官員問責,確實是敏感問題。一是本屆政府任期尚有半年多,而且特首選舉在即,若在有意無意間、自願與被動之間,給人一個「跳船」感覺,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不理想的。二是雖然香港已經從「由亂到治」過渡到「由治及興」階段,若追求在數量上愈多官員問責愈好,多少還是存在一定的敏感。無論從任何角度出發去避免發生這種情況,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現在不倫不類的處理,本來就無法滿足不同人的要求與願望,也很難令人理解。惟關鍵還在後續發展。

10月29日政府新聞處發表何永賢局長的聲明,第一句是「行政長官昨日(10月28日)和我見面,我向他提出請辭。我作為房屋局局長,願意為宏福苑的火災承擔政治責任」。中間略去什麼,不得而知,但彷彿透露出她有兩個選擇:願意還是不願意辭職,承擔責任還是接受政治問責。

何永賢聲明通篇講成就,欠道歉缺說明。(何永賢Facebook)
 

房屋局長聲明的最大問題

從其下文467字的內容看,何永賢沒有不願意,惟也沒有說清楚為什麼是政治責任,以及什麼政治責任。政治問責跟官員是否有行政失當無關,是行政長官審視事情的嚴重性,做出一個政治決定,開除或要求主事官員辭職,以示承擔責任、平息民憤,一般是在事件發生後不久,民間爭論正酣之際的危機公關手段。這種做法,多見於英國和日本的內閣制,因為民間反對聲音高漲,反對黨會利用作為對抗的焦點,或者是主事官員主動辭職,作為內閣黨內逼宮手段。香港特首由間接選舉產生,目前也沒有了反對黨,本來是毋須承擔「政治問責」一說;若然是出於沒有官員下台難以服眾,可能是另有考慮。

何永賢的聲明之最大問題是,長篇大論說她的團隊的成就,表示在這個團隊服務市民「深感榮幸」,並勉勵仍然在其位的繼續努力;「唯一」勉強跟這場大火扯上關係的,是最後一句「祝福大家」,但也不確定,因為在這段最後一句的前面83字,都是指「房屋局的同事」,所以有可能是祝福她的同事,而不是宏福苑災民。

追究何永賢「祝福」誰,不重要;重要的是通篇沒有「道歉」兩個字,也沒有這個明示或暗示。所以這個聲明的唯一解讀方向,就是「辭職不用道歉」。

甯漢豪(左)、鄧炳強(中)、孫玉菡(右)三位局長的意願無謂追究。(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政治問責難立先例

李家超帶領一眾官員在記者會上鞠躬道歉,被追問沒有辭職的其他3名局長,於記者會上由李家超「代回答」。而在翌日(10月30日)單獨的記者會上,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曾「思考過」辭職,但最後沒有這樣做,原因可能是主動認為在同一條船上,要同舟共濟,或者是被告知在同一條船上,不能「棄船」。保安局長鄧炳強和勞福局長孫玉菡的意思差不多,暗示繼續發揮更大作用是聽從特首李家超的旨意。

這三位局長的意願,也無謂追究。問題是辭職和沒有辭職的官員,在回應有關政治問責的問題時,都沒有說清楚什麼是政治責任。從事情發生的順序看,火災獨立委員會已對各有關官員的責任與表現,說得十分清楚。他們的去留,無論是懲罰還是主動承擔責任,跟政治的關聯度很低。何永賢明面上是「承擔政治責任」,但其聲明通篇所講的「政治」,卻是講她個人與房屋局同事的成就。兜兜轉轉,這個事件發展到現在的階段,都沒有為政治問責立下有用案例。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阮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