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見林鄭月娥口中「莊嚴的議事廳」被佔據,想起一幫權貴,以不公平選舉進佔議事廳,恬不知恥,大肆修改議事規則,向真正市民代表施以程序暴力。

即將卸任的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唐偉康(Kurt Tong)表示,他不同意以暴力表達政治訴求,美國人不鼓勵暴力行為。

昨天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大肆破壞,警方清場並封鎖。今天現場滿目瘡痍,未知重開日期,預計維修費可達數千萬元。

7月1日下午開始,示威者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晚上示威者成功衝進大樓,並四處破壞。警方凌晨清場。特區政府強烈譴責。

香港回歸中國22年,警民對峙持續。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原本以政總為終點的七一遊行,鑒於安全理由,因此改以中環為終點。民陣表示,有55萬人參與七一遊行。警方稱遊行高峰期有19萬人。

在民主社會,政治領袖如在重大問題上受到挫折,不引咎辭職,也得退位讓賢。但香港是特區,林鄭上面還有一國的領導人,林鄭即使想辭職,也得等中央領導人發落。

多個大專院校的學生會今早發起不合作運動包圍政總。大批示威者佔領夏慤道,其後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對話。下午,灣仔稅務大樓大堂及對開空地,亦被示威者佔據。

林鄭月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林鄭採用「暫緩」字眼,但並非「撤回」草案。她強調,撤回會令社會以為修例沒有立足之地,因此決定暫緩再溝通。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見記者指,示威者衝出馬路,非常危險,情況混亂,呼籲市民勿進入金鐘一帶,以及示威人士勿再衝擊防線,盡快離開現場。警方表示金鐘的示威已變成騷亂,形容示威者是暴徒,不負責任。

林鄭市長雖然說「聽到和睇到」市民的意見,但在強推「送中法」上寸步不讓,她「回應市民憂慮」的「四方面工作」,均無法紓解港人落入內地法網的惶恐。

排除中國的條款是中央政府認可的「刻意安排」,絕非「漏洞」。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林鄭有責任交代《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的安排的來龍去脈,而不是輕率高傲地斥之為「廢話」。

香港市民基本是保守的中產,這次運動把淺藍也拉進反對派陣營,是很難得的。反而一向激進的年輕人,因為跟大陸打交道的機會尚少,沒有切膚之痛,上街並不踴躍。真正的戰場不在立法會,而是在民意。

反對派要留在議會,選舉得失是每一個行動的決定性因素。立法會選舉要到明年才舉行,所以跟特區政府攤牌的招數,應該放在立法會選舉運作開始時才使出。今年11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可被視為立法會選舉的前哨戰。

假如之前歷屆特區政府像鴕鳥,今屆政府又是否像另一隻鳥──貓頭鷹?貓頭鷹的特徵是睜一眼,閉一眼。今屆政府睜開的眼看到什麼?是否只看到解決移交在港疑犯往內地的問題?

立法會議員犯了罪被判監禁,不會馬上失去議席。但在監禁期間,議員是否可以履行職務,包括出席會議呢?

香港人信任法庭,但法官在「能力範圍」內處理涉及政治訴求的案件,始終有其極限。政治爭拗和衝突,主要應該由政府和議會去處理,法庭的角色應該很小。

香港多年來與絕大多數地方的移交逃犯安排,都是「個案方式合作」;如果這種合作方式行之有效,為什麼還需要長期安排呢?香港和內地就長期安排進行的磋商曠日持久,有必要繼續下去嗎?

大家對於拉布的認知就是議員利用議事程序去延遲或押後他們反對的議案,手法包括動議中止待續、要求點人數, 提交大量基本相同但在細節有些微不同的修改條文草案,甚至通過行動衝擊議會的正常進行。

三隧分流變「三流分隧」,因為高官離地而自以為是。他們以為自己比所有人高明,知道什麼是維護市民利益的最佳辦法。

受條例保障的限於議員在會議上的言論,而不包括議員的行為;如果議員在會議上作出違法的行為,例如用武力襲擊他人,涉及的民事或刑事責任並不豁免。

張建宗坦言,特區政府面對不少可能是十多屆政府都無法完全解決「老大難」的問題,但也不爭一日之長短,希望未來為年輕人帶來希望,以民為本,與年輕人同行,因此本屆政府尤其重視青年的工程。

獲建制派支持、首次參選的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前政治助理陳凱欣,得票106427張勝出。建制派在立法會地方直選議席增加到18席,維持了分組點票的優勢。

致謝議案的表決結果意義十分有限:議案獲通過,不等於《施政報告》的所有內容得到立法會的支持,正如議案被否決不等於立法會反對《施政報告》的所有建議。

回歸以來歷次政改嘗試有成功也有失敗,其中的經驗證明,互諒互讓才可以促進政制向前發展,激烈抗爭只會令政改停滯不前。

香港反對派要阻止政府議案通過,只能用抗爭手段阻撓議會運作,正如現在美國參議院裏佔少數的民主黨,要制止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獲得任命,唯有衝擊議會的確認程序。

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在其個人網誌撰文,就土地政策提出四項重點。筆者看過任志剛的四個論點,感到這位「金融沙皇」的樓市知識真是「有限公司」。

建制派陣營希望在11月的補選中,成功為建制派贏得九龍西第四個議席,但到換屆時卻自動退下,放棄競選連任。也許有人認為,高醫生正是這第四者(或稱「阿四」)的最佳人選。

「做議員時,我討厭在鏡頭前哭泣,認為絕無此需要。但寫書時,可以把感受很深的事情寫出來。此書與我在鏡頭前的表現,或許有點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