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說官方也嘗試了一些遊說工作,讓部分人士觀察形勢,作出調整的步伐。這些工作當然不是公開的,但必須細緻和用在關鍵的人物和位置之上,否則無論當事人或外界都會認為那是「分化和離間的權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本周一(6/9)率團,與深圳政府代表團,在深圳舉行深港高層會晤暨2021年深港合作會議,並見證港深雙方簽署多份合作協議。深港兩地政府展望來年合作方向。

中國政府「共同富裕」的目標要求政府對社會和經濟的關鍵領域進行有效干預,現在應否以更積極的方式檢討香港的稅制,以實現共同富裕的最終目標,但又不真正損害富人的利益?

支聯會認為國安處標籤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又不提供任何理據,卻要求提交大量資料,是「濫權和不合理的做法」,因此拒絕提交資料。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市民即使因為政治理由,也不能忽略公民責任。

政府希望輸入海外醫生紓緩醫療系統壓力,受到市民質疑。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指出,回歸後很少海外人士成功考得執業資格、香港醫生保護主義較其他專業嚴重等問題,令香港醫療體系仍面對很多挑戰。

市民不是否定國家安全的目標,國不安,家如何能安?但關鍵是,如果不得其法,也許國安而家不安,民也不會安!

新任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接受秦玥專訪時指出,只要我們好好利用《基本法》給我們的人權保障、投資便利,再配合國家的發展,對香港的律師來說發展無可限量,不需要擔心《國安法》會帶來什麼影響。

「專業派」新任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在接受直新聞駐港記者秦玥專訪時表示,律師會最重要的是保持政治中立,不應成為政治化團隊,法律人純粹只是看法律、看條文,給出中立、不偏不倚的意見。

縱使內地和特區政府都表達了良好願望,希望香港融入國家的「五年規劃」,但由於體制不同,香港要融入真是談何容易!

北京可能認為,如不先取得作戰的勝利,有效控制該地,「贏得人心」根本無從說起。簡單來說,把「贏得人心」置於戡平叛亂之上是本末倒置,最後只會令兩者皆失。

有人走便有人代之而起,走的是對香港死心的人,代入一些積極、肯搏的人,移民潮不是活化香港,又是什麼。

活化後的中環街市,保存了1939年建成時的面貌。這座三級歷史建築內外的「定義特徵元素」,包括外牆的橫向窗戶及簷蓬、兩道水磨石大樓梯、中央光井、柱網結構和街市檔攤等,都保留下來並予以復修。

中央宣講團訪港、港澳政協委員到大灣區視察、粵港醫療產品專業互認等三件大事,都標誌着粵港澳三地的社會經濟、科技和醫療進一步拉近。

教協今天(28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修改會章,目的是降低解散門檻,議案獲得大比數通過。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指出,「十四五」規劃涉及2035年遠景目標,港澳專章中提出國家安全強調治理問題,特區政府在未來5年應加快《基本法》23條立法,及將來如何提高香港的管治水平。

內地人民應如何抗疫如何保健,往往要醫學「頂流」張文宏醫生親口講出來,大眾才能安心。但最近他發表的「與病毒共存」的觀點,卻在網上引爆爭論,他本人也備受攻擊。

特區政府官員普遍用英文思維,而一些立法會議員的視野有限,如何跟上中央的思路,是每一個管治者、從政者都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國務院同意廣東、香港及澳門共同聯合承辦2025年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亦是香港首次有份承辦全運會。

日前,北京官方在香港宣講「十四五」規劃,闡述未來5年國民經濟宏觀發展取向,並表示期望香港跟着步伐。不久前,國務院有浦東27條出台,打算把浦東建成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區,似有取代香港的預期。

鄭松泰被資審會裁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要求和條件,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席。

立法會周四(26日)三讀通過落實垃圾徵費的條例草案。預計18個月準備期過後,市民就須購買指定垃圾膠袋丟棄垃圾。

黃柳權說:「不少香港青年朋友已經捷足先登,在粵港澳大灣區闖出了一片新天地,只有親身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業就業,才知道祖國對港澳青年的支持力度有多麼大。」

在共同富裕問題上,政府瀆職失責,21%的人口仍在貧窮線下,是香港的恥辱。在即將推出的《施政報告》中,會有幾個段落回應這個舉國目標?

行政長官應心無旁騖、盡心盡力,履行中央賦予的基本責任,保持特區繁榮安定、社會安寧,而不是被子虛烏有的貪污指控困擾。

很多人感到奇怪,北京不是處心積累,研究多時才會把議案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嗎?為什麼臨門一腳「甩拖」呢?這種情況實在罕有!

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指出,現時香港的良好局面來之不易,「蘇州過後無艇搭」,香港要盡快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的社會共識,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融入國家發展。

清零要加大力度,內防外防,亦要有與疫共存心理準備,處理危困的社會民生。

任志剛表示,他提倡人民幣國際化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中國宏觀經濟數據比美國強得多。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指出,全球發展的最大機遇在中國,香港發展的最大機遇在內地。香港正面臨新一輪歷史發展機遇,一定要牢牢抓住。在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進程中,香港一定能打造新優勢、作出新貢獻。

有人擔心,如果《反外國制裁法》納入港澳《基本法》嚴格執行,可能會削弱部分外國投資者,尤其是銀行家的信心。對此,《反外國制裁法》仍然有很多細節問題尚未討論,延遲表決可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