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大城市規劃及設計系葉嘉安教授認為珠三角發展迅速,而香港和珠三角的合作窗口在迅速縮小中,因此香港不能活在過去式中,這可能是最後的機會,要好好把握。

本土情緒升溫容易滋長本港民眾對內地敵對的態度,甚至助長港獨思潮,我們需要明確區分本土情懷與分離主義。

政府並沒有做到特首就任前就已提倡的實證為本的施政思維。假如你向老闆sell橋時只用一些隨口噏的原因來支持,被老闆質詢後被逼撤回或修正該方案是常識吧。

單一的原因不可能讓整個社會失望,儘管「住房負擔不起」、「社會不公」和「缺乏全面民主」加起來,可以令人極不快樂。然而我相信,香港人不快樂的根本原因,是身份認同危機導致的希望幻滅。

近10年來陸續「登陸」的港人之中,相當一部分受過大學教育,他們對政府的期望和「批判能力」都遠比上一輩高。政府的安老政策,必須適時調整以應付一批「新生代」老人的來臨!

政府一而再限制調查範圍,即使泛民議員無可奈何,一般市民也不會因此對沙中綫工程安全恢復信心。政府此舉更予市民凡事出錯便企圖盡量化小及率先自保的印象。

醫者父母心,政府顧民生,在兩大前提上,加一分誠意,至少會令現在面對的問題不會惡化,街上多點笑容,少個口罩。

在去年的「土地大辯論」中,香港的社運人士似乎是最大力支持發展棕地的群體。不過,東北發展超過十年的爭議顯示,收回東北棕地和農地的最大阻力,恰恰是來自香港的社運人士。

給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提供經費的大財團,長期以來都是全球化的倡導者和受益者。過去數十年,全球化為這些跨國企業創造了難以想像的財富,但同時擴大了貧富差距和社會不公平。

面對造假作大的風險,正確的態度是別只看新聞,更加不要只看某地方某一個傳媒的報道。多讀書多觀察多思考,不依賴個別傳媒。

要求以AO為首的管治班子承認政府表現管治危機,這如同要求美國總統特朗普改變國策,不繼續針對中國,所以,大家都是不要痴心妄想了。

教養子女是費盡心力的重任,即使家境和生活環境欠佳,亦能藉親子教養彌補。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如果決策者願意正視問題,總結經驗,汲取教訓,當可避免重犯錯誤。可是,最大的問題,可能正是高官有「政府管治沒有問題」的錯覺。問題真的只出在政策的「執行細節」上嗎?

輸入醫生本來已是一件難事,好的醫生到處都可找到有優厚報酬的工作,要花費大氣力才能吸引他們到香港工作,但香港卻反其道而行,資深醫生要考試後從低做起,卓越的名醫怎會來乞食?

制度愈複雜養活的人愈多,從政客填表格到官僚收表格,從外判社福機構幫人搵工到管理層大小基金分餅仔,都是針對性政策下的得益者。

林鄭通過接觸反對派,享受了特首選舉後長時間的政治蜜月期。然而現在,林鄭月娥5年任期剩下不到兩年時間,她與反對派的蜜月期已瀕臨破裂。

由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今天發表的《全球智庫報告2018》中,團結香港基金(基金會)在「全球最佳智庫(美國及美國以外)」榜中位列第131名,較去年高42名,基金會對排名躍升感到十分鼓舞。

三隧分流和派4000元都可以在短期內解決,沒有多少「長遠影響」;真正棘手,甚或有可能觸發更大危機的,是長者綜援問題。

政府為回應市民對「三無」人士未受眷顧的批評所作出的回應,是全面不討好的急就章。

香港年年有流感,令平日已經擠迫的公立醫院百上加斤。醫護人員發揮專業精神,應對倍增的需求,自然期望管理層的關心和支持。要徹底解決這個年年出現的問題,除了要用錢外,更須要認真聆聽醫護人員的心聲。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設計,其實相當耐人尋味。設計的藍圖似乎假設特首可以單人匹馬,主持大局。這樣的想法背後,可能只建基於一種對非政治化的迷信。

政府說,提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是為了釋放勞動力,因為政府認為,長者綜援會減低年長人士繼續工作的意欲。如果是這樣,怎能說收緊政策不是強逼長者工作呢?

美國有研究顯示,減少退休後的社會保障竟然令中年人添壽!原來,因削減保障而添壽的人,勞動亦同時增加。愈來愈多證據顯示,退休導致死亡率上升。

三隧分流變「三流分隧」,因為高官離地而自以為是。他們以為自己比所有人高明,知道什麼是維護市民利益的最佳辦法。

中環灣仔繞道在剛過去的周日正式通車。現在匆匆十多年又過去,新設施投入服務之際帶來我很多感觸。這項工程是我工作生涯第一次面對司法覆核,學到解決問題的王道方式。

有社福界人士形容,每月1060元額外補助津貼是「跌落地揦番拃沙」,主要目的是保着政府的面子,而這批失去領取長者綜援資格的「中年人士」須積極尋求工作,並要社工證明不是故意偷懶。

「關愛共享計劃」、「就業支援補助金」──這些名堂可真是創意之作,不知是出於哪一個高人之手?

老人綜援一減「高額援助」一加,政策其實沒政客和傳媒所描述的刻薄(當然也不見得闊綽)。

日本人的健康預期壽命是74.9歲,但預期壽命卻是83.7歲,兩者相差8.8年。假若以持續上升的預期壽命來要求年齡60歲或以上的人工作,筆者只能說,林鄭真係要「因住收尾嗰幾年」了。

每一個人,如果選擇出席播放國歌的場合,都應該尊重各國的國歌。然而,若法律強制性要你尊重國歌,我不禁感到有些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