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箄、排、棑)(pai11)
香港有所謂「漁排」(又寫作「魚排」)之物,當中的「排」(粵音「pai11」),筆者認為,雖則根據現存文獻,似乎可以北宋文獻中的「排」為據以證其古(詳下文),不過其真正本字「 (
)」其實在西漢 揚雄的《方言》中已經出現。
所謂「漁排」者,當是指那些浮在海上,貌似古文獻提到過的「編竹木浮於河以運物」的「 (
)」(此字今日粵音仍與「排」同。所謂「
(
)」,簡言之,在古代原係江淮及江南的人對「筏」的叫法),而實為「養魚」及「釣魚」而設,非真用於「渡河」之物;當然,我們絕對可以相信那是由古代的「
(
)」演化而來的。
現在且說說北宋的「排」。《漢語大詞典》(網上版)「排」條︰「17. 用竹、木紮成的水上交通工具。亦指紮成排的竹子或木頭。宋 蘇軾《魚蠻子》︰『連排入江住,竹瓦三尺廬。』王十朋集注引堯祖曰︰『江南多以竹木為排,浮水中,排上以葦竹瓦為屋。』清 張岱《陶庵夢憶・樓船》︰『以木排數重搭臺演戲。』清 王有光《吳下諺聯・趁木排船》︰『商人買木,下山入水,以篾繖捆成木排。』葉蔚林《在沒有航標的河流上》︰『只好聽爺爺的話,搭上一張帶棚子的木排。』」
不過這種「排」,唐朝人早就知道當作「 」。唐 釋玄應的《眾經音義》(亦名《一切經音義》、《玄應音義》)卷十四「筏船」條云︰「《通俗文》作
,《韻集》作『撥』,同
。扶月反。《方言》︰『
謂之筏。』(黃氏案︰清 戴震《疏證》本《方言》,「
」作「
」)編竹木浮於河以運物者。南土名 ,北人名筏也。音蒲佳反。」
其實宋朝韻書的編者也是知有「 」字的。《廣韻》・佳韻・薄佳切「
」條︰「大桴曰
。」同一小韻又有从「木」的「棑」字,釋曰︰「棑筏。」《集韻》・佳韻・蒲街切「
(
、箄)」條︰「大桴曰
,或从水,亦省。」另外,皆韻・蒲皆切有「棑」字(而非「排」字),釋云︰「盾也。一曰桴也。」
元朝的韻書《古今韻會舉要》「 」條︰「大桴曰
。《集韻》或作『
』,亦作『箄』。通作『排』。」
再看看今日的閩方言專家的著作,我們對於「 」、「排」的關係就更清楚了。

考究兩者關係
周長楫《閩南方言大詞典》(修訂本)「排仔」條︰「排筏︰我徛排仔頭拋魚撒網,你徛排仔尾撐。」林寶卿《閩南方言與古漢語同源詞典》「 」條︰「筏子︰竹 。《廣雅・釋水》︰『
,筏也。』《眾經音義》卷三六︰『編竹木浮於河以運物也,南土名 ,北人名筏。』」顯然,周長楫的「排仔」的「排」與林寶卿的「
」是同一物。香港早期漁民的語言可能就有部分與閩南話有千絲縷的關係,所以說不定他們口中的「排」(
、
)最早就是由閩南傳入的。
總之,「魚排」的「排」,本字為 (
),通作「排」,而「排」又能道出該物的首個製作工序(排列木條或竹子)。若仿東漢 劉熙《釋名》的語氣(所謂「聲訓法」)來解釋義為「筏」的「
」,我們大概可以這樣說︰「
者,排也,謂排竹木,編之,更浮於河以運物者也。」
還須交代的是「 」、「
」之別。大概是因為歷代不同版本的《方言》中已有「
」、「
」兩種不同寫法吧,筆者所見的唐、宋韻書中亦有作「
」、「
」之異;所以究竟最早當作「
」,還是「
」暫時實不易斷定(字的左下方無論从「木」還是从「水」都是合理的︰从「木」表該物(可以)是木製之物;从「水」表該物用於水上)。筆者現在姑且假設原先是作「
」的,至於真相如何,就待有心人再詳考好了。
其實無論後世學者怎麼說,我們實在應該看看揚雄《方言》的原文的。《方言》(戴震《疏證》本)卷九︰「泭謂之,
謂之筏。筏,秦、晉之通語也。江淮家居
中謂之薦。」香港早期漁民正以「
」為家,原來這種生活模式至遲見於西漢 江淮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