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角度而言,取得財富可歸納出三種形式。一是直接生產,如農人種穀種麥,工廠產生日用品。二是服務業,輔助生產者出售出、運輸產品,或是從事教育、醫療、娛樂等服務行業。三是掠奪:如遊牧民族視掠奪為正常增加財富手段,帝王霸業是最大的掠奪。
取得財富三種形式
農業社會產生變化,演變為藉權勢、以計謀巧取豪奪田園增加財富。古人買田買地收田租屬於分肥,掠奪耕作者收成,這是合法的掠奪,社會接納的。這種現象是古代造成社會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主要原因。
今日進入工商業社會,藉農產品增加財富途徑作用並不普遍,轉而購買物業收租更為有利。由於人口膨脹日益嚴重,無論住宅居室,商業樓宇,商鋪都有渴求現象,於是富戶及商業大集團買樓宇收租成了最穩定的收入。也因為沒有租務管制,業主加租可以倍計,利潤可觀。在市民而言,當收入難以支撐住房租金,營業額難以支撐商鋪下次合約要求時,極容易造成人心惶惶,怨氣戾氣沖天。因為無論如何努力,金錢都獻給業主。住房租金上揚,造成人人渴望擁有自置物業,連鎖反應,樓宇價格應聲飆升。這便是今日社會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主要原因。由此觀之,租金管制實是改善普羅大眾民生最有效對症良方。
站在政府立場,今日社會實應淘汰富者以收租為盈利的方法。因為如此既造成貧富距離加劇,也窒礙整個社會的進步。政府應鼓勵富商富戶從事生產業,服務業,甚而與新生代同一步伐的科技創意行業,或栽培創造追求文藝學術發展的事業,社會才會進步,市民才有上進,追求成就、富有朝氣的生活環境。換句話說,施政者應收緊收租例。情況非獨指本港社會,發達城市皆應如此。
管制安定社會 富戶少賺而已
一次和一群朋友午飯,筆者提出今日租金逼人,最好回復昔日有租金管制的年代,一位相識不久的朋友立時勃然大怒,霍然而起,駭然高聲罵道:「呸!我唔使供樓呀?」頓時一室愕然。其實,即使下次合約不加租,業主可能賠本嗎?當然不,只是少賺些而已。當日銀行存錢利息十厘八厘,有餘錢者存款食息;今日一厘兩厘,富戶立即變窮人嗎?即使施政者凍結加租兩三年,沒鞋穿的變有鞋穿,有鞋穿的仍是穿靚皮鞋。現今租金狂升,連帶食物店、商店,租住樓宇趨向瘋狂加價,那能安定民心?怎能安居樂業?怎能不造成民怨滔天、社會撕裂?社會出現動亂,富人損失大,抑或窮人損失大呢?
租務管制,比立例「最低工資」,「最低工時」更能紓解民困,更為有效。租金管制使社會安定,而富戶損失輕,賺少些而已,仍有所得。此非香港獨有現象,乃世界性繁榮城市現象。
我們試回顧香港的歷史,遏止物價瘋狂上漲,其實早有成例。我們每一個人都吃米飯,食米是生活必需品,何以米價不會狂漲?除了行業上有自律之外,邇來政府絕對不容其狂漲的。水,電、同是生活必需品,在幾十年前沒有關注民生團體監察,市民支付水、電的升幅市亦甚輕微,這同樣是當局不容其作無理性的上漲。樓價、租金同樣是支付民生必需品,有租務管制實今時今日實非過分。
處理樓宇問題 安定社會要素
樓價高企,是現今世界性一大問題,其難以解決之處,是房子既是民生問題,也摻雜了投資成分,對城市發展影響甚大。而然,既然源出如此,也非無解決辦法。大前題是讓每個市民都可購入自住樓宇;其次,不主張以購入樓宇牟利。購入樓宇牟利者、賣出樓宇盈利時要交增值稅,當可減少炒賣樓宇牟利,使樓價平穩。買樓收租者,除租務管外,空置兩年未有出租者再空置則納雙倍差餉。外資購入樓宇者加重印花稅,是鼓勵外來資金投入上述有建設性的事業,而非贏取市民辛勤的耕耘,作消極的牟利。對外來資金屯積樓宇,致使生活物價高昂,更應想辦法遏止。
租金管制辦法亦可分列層次,可以暫且凍結租金兩三年,以觀後效。亦可限制民居租金加租不超過一定百分比。工商業金租均予管制,管制租金細節、及技術性問題交由專家釐訂。香港因樓宇及租金問題被拖累得疲憊不堪,現在希望有能人出現,把這老牛破車推動再策勵前進。
所謂一法立,即一弊生。世上亦無完美無瑕的律法。新法必會對某人有利,對另一些人有損。什麼是好法,什麼是惡法?許多人只是據新法是否對自己有利而定優劣,這種視野當然錯誤。什麼是好法例?先哲有言,讓最大多數人,最長時間有利的律法,才是最好的律法,相信沒有說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