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於歐盟時間6月22日通過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草案修正案。新草案提出擴大碳邊界調整機制,即「碳關稅」的徵收範圍。CBAM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實施,過渡期至2026年年底,到2027年正式徵收。
除鋼鐵、石油產品、水泥、有機基礎化學品和化肥外,新草案還將有機化學品、塑料、氫和氨納入CBAM徵收範圍。此外,新草案從原來的直接碳排放擴展至間接碳排放,將製造企業使用電力的相關排放也納為徵收範圍。此舉一出,再度引發社會各界對碳關稅的高度關注。
碳關稅概念
「碳關稅」概念最早由法國前總統希拉克於2007年提出,而在2021年7月,歐盟執委會公布「55配套方案」(Fit for 55)新法規計劃,對歐盟立法進行全面改革,旨在與《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中所述因應氣候變遷的目標保持一致。其中,CBAM是「55配套方案」的關鍵要素之一。
CBAM規定歐盟境外的鋁、鋼鐵、水泥、化肥及電力產業等碳密集型產品若進口到歐盟,必須申報產品碳排放量,繳交「碳邊境調整稅」購買憑證,旨在保護歐盟境內相關產業,避免產業遷往環保法規不全、無排碳成本的國家,生產更不環保的產品,因而發生碳洩漏(Carbon Leakage)現象。
增加額外收入 加速減碳進程
從貿易層面分析,歐盟碳關稅的推出有利於敦促各國遵守《巴黎協定》的要求,制定減碳措施,促進企業產業綠色轉型,加快全球減碳進程及綠色可持續發展。據歐委會預測,碳關稅每年將為歐盟帶來40億歐元至150億歐元的額外收入,且將在一定時期內呈現逐年增長態勢。
根據「55配套方案」提案,碳關稅收入將用於支持歐盟7500億歐元恢復基金,以幫助歐盟成員國應對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經濟衝擊。此外,政府獲得的碳關稅收入還可用於資助清潔技術創新和基礎設施現代化,或用作國際氣候融資。
德國外交部國際氣候行動特使Jennifer Morgan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支持歐盟針對碳足跡大的進口產品徵收更高進口關稅,並指出未來歐盟若執行CBAM,將可能激勵世界各國加強氣候行動的執行力度。
抓緊綠色金融發展機遇
歐盟落實碳關稅,將加速全球減碳進程,而中國亦早於2020年宣布碳中和承諾。2020年,國家主席習近平於於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將力爭於2030年前「碳達峰」,並於2060年實現「碳中和」。雖然有不少評論指CBAM或對中國產業及企業帶來衝擊,然而有危便有機。
事實上,中國目前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耗國,在碳排放強度現實及「雙碳」目標下,推動能源產業結構轉型迫在眉睫,再加上歐盟碳關稅,各產業及企業勢將加快提高清潔能源技術水平及經濟效益,減少碳排放,將有助於中國實現能源轉型,並有助於建設及完善碳市場制度,推動中國鋼鐵、鋁、水泥等行業陸續納入中國目前的碳定價機制中,而中國出口導向的企業將更積極發展與使用綠電、建立碳管理機制。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全國建設密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亦肩負實現碳中和區域高質發展的重要目標。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下,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現時正進入關鍵期與窗口期,正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契機。故此,歐盟落實碳關稅雖或會為我國產業及企業帶來「危」,但同時亦帶來「機」,我們不但應該抓緊綠色金融發展的機會,同時亦應藉以完善能源轉型及碳市場制度進程,力爭於2030年前「碳達峰」,並於2060年實現「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