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睇到石禮謙議員在立法會大鬧新上任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唔夠貼地,不知民間疾苦,不肯取消非住宅物業的雙倍印花稅(DSD),以致現在大部分非住宅物業交的印花稅是8.5%而非4.25%,石議員仲叫許局長唔需要回答,免得佢激氣。老實說,在香港做官的人,個個都戰戰兢兢,否則許局長大可以話:「石議員,你已經鬧到我飛起,又點可以貼地?」化干戈為玉帛之餘,大家又得啖笑。
有老友話佢個仔一時貪玩,在手臂上紋了「光時」,問我識唔識得一些紋身師傅可以幫佢磨滅掉。講起紋身,我以前是很抗拒,如果知道所約女仔有紋身,就會想盡辦法甩身,現在不但接受了,而且仲後悔在後生時點解沒有紋身,最後我同老友講唔識紋身師傅,雖然灣仔有很多,但唔敢亂咁介紹,幫唔到忙,老友話明白。
政府出招時從沒打算撤辣
石議員在立法會大發雷霆都冇用,辣招就好似紋身,是永不磨滅,政府出招時從來沒有打算撤招,連撤招方案或者時間表都沒有,就算鬧到許局長飛起都冇用,或者,這只是一場騷,表示已經盡了立法會議員責任。其實,對辣招要負責的不是政府官員,而是當日批准法例通過的立法會議員,他們應該加上一個日落條款或者時間,否則,政府是不會撤辣。
非住宅印花稅有利投資者
有人問非住宅物業的印花稅對投資者有沒有影響,一個字「冇」,甚至有些少有利影響。我有一個老友,在雙倍印花稅推出之後以有限公司用了1億元買一個商業單位,政府盛惠印花稅850萬元,最近他將擁有那個單位的有限公司以3億元賣走,印花稅是零,由於買家不用付2550萬元印花稅,同意將交易價格提高1000萬元。
從這個例子看,如果政府沒有推出辣招稅,在整單買賣中我老友買入單位時要付425萬元印花稅給政府;不過,老友現在賣走有限公司時賣高1000萬元,扣減當初850萬元稅款,反而有150萬元收入。
至於新買家方面,實實在在慳了1550萬元,買賣雙方都有着數,損失當然是政府或者香港市民,他們應該盡快撤銷印花稅而非投資者。
如果我是政府官員,就會同石議員講,那些投資者已經攞晒彩,唔使為他們出力,鬧到我飛起。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