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公布第二份施政報告時,再次引用「議而有決,決而有行」,如果大家還記得,知道這是林鄭回應國務院前總理朱鎔基的說話,當時朱鎔基睇到香港政府整天得個講字,很難決定某一件事,就算好彩能夠做到決定,但不會執行,朱鎔基用8個字批評香港政府,就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有責任心的香港官員當然不是味兒,林鄭當然記在心中。
林鄭的施政報告的確出人意表,最具爭議性的相信是填海造地,填海不是很奇怪,不過要填出1700公頃土地就有疑問,因為搵地小組做生做死,又搞土地大辯論,只不過講大約1000公頃土地,現在多了70%,又毋須經過大辯論,今次應該輪到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不是味兒。
搵地小組只為掩人耳目
其實,黃主席又毋須介懐,搵地小組是棧道兵,作用是掩人耳目,亦達到目的,林鄭今次做法比「議而有決,決而有行」更進一步,就是「行而不議」,政府認為應該做就去做,根本不用搞什麼大辯論,或者用幾個月時間來諮詢,任何辯論或者諮詢都得不到結果,林鄭現在知道,做就不錯,不做就錯。
當政府手上有40萬個單位供應量,日後與地產商商談補地價的時候就可以執正來做,不會因為有需求而降低補地價,而地產商亦知道,新界農地還有29年年期,如果不及時補地價,可能永遠都是農地,或者要交回給當時的香港政府,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地產商補地價一定會相當踴躍,今次輪到政府佔上風,將會收到合理的補地價,有地產商支持,香港的房屋問題很容易解決。我突然想起,今次與地產商商談補地價,官員也可以用「決而不議」,政府決定的補地價就不輪到地產商有異議。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