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大陸實施的是縱向管制的「人民民主專政」,而英國實施的是橫向制約的西方民主政制。要在香港實施大陸式的政體,顯然是行不通的。

訴諸暴力,可能會使社會上一些原來支持抗爭的力量轉向反對,並且讓治安單位更為強硬,帶來更多壓制。

港澳辦楊光表示,中央政府堅決支持林鄭月娥帶領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堅決支持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構依法懲治犯罪分子;堅決支持愛國愛港人士捍衛香港法治的行動。

假如有份策劃或默許這宗暴行的人士,以為可以藉此協助政府維穩,他們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也替國家在國際上添煩添亂。

如果出動解放軍來協助本港警方通過宣布緊急狀態來實施宵禁或恢復公共秩序,那麼香港「一國兩制」的形象將會受到嚴重損害。

香港社會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國兩制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陳弘毅認為現在便是最需要求同存異的時候。建制派和非建制派、反修例和支持修例各方,理應聯手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

由建制派發起以反暴力為主題的守護香港活動剛開展,有人便策劃一場恐襲,其實值得中央關注。

暴力無法解決問題,只會助長更多暴力。林鄭呼籲社會各界維護法治,向暴力說不。

內地民間輿論大都認為中央政府應該強硬對待香港,不過中央政府對香港內部的深層次問題應有較準確的了解,看到打擊反對力量的強硬措施只能治標,爭取人心回歸的柔軟政策方能治本。

管治權威失落、政制失效,只會令施政更為短視及舉步維艱,不利於建立香港急需的有為政治。此刻檢討管治危機和思考前路,宜正視時代之變並重返初心。

英國學者雅克指出,香港在回歸後,政治上沿襲了殖民政府的管治架構,缺乏強有力的政治領導;經濟上延續了壟斷型的殖民地經濟,少數財團瓜分了經濟發展成果。

現在面對一個中央政府高度自信、對地方多元較不寬容的年代,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會日益艱難。相信出路還是要談到「初心」。

悲情只會滋長宿命感,仇視只會助長撕裂,敵對不能帶來信任,缺乏互信就難推動改革。要去再度出發,前提是準確硏判當前局勢及深層矛盾的成因,並能跳出過往的思考框架探索其所以然。

香港一直並將繼續成為美國的強大合作夥伴。我們現時互惠互利的關係,歸功於港美經濟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價值,以及兩地民眾多年來辛勤的工作和培養的善意。

「毫無疑問,過去的幾個月,對香港來說是艱難的日子──錯誤已經造成,衝突發生了!但正是這樣的磨難,才令我感到樂觀。」

七一立法會衝擊事件,是香港從未發生過的政治事件,如果林鄭真的希望有一個新開始,她應該立即用言語和行動來證明,她要明白,衝擊立法會揭開了香港「終局之戰」的序幕,如果她想「好頭好尾」,便必須正確地處理。

中央若嫌行中間政治太過「激進」的話,筆者也不介意找個穩重踏實的人出任特首,索性來個無為而治、與民休息,並且主動約法三章,在未來數年重點與市民修補關係,恢復各方對一國兩制及政府的信心。

香港現時的問題已非只是對《逃犯條例》有分歧那麼簡單;而是出現了憲政危機,導致特區政府的認受性不斷受到挑戰,對單一事件進行獨立調查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所以必須重新檢討回歸以來整個一國兩制的定位與立論。

獅子山下、東江水流,內地與香港從來都是息息相關、密不可分,過去、現在與未來都如是。

香港的管治,應該是中央代表國家進行管治和香港高度自治相結合,兩者都應該重視。

湯家驊認為,要延續現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一國兩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所有人不分政治取向,也應為成功全面落實一國兩制而努力。

有理論認為,有效管治可以給不是由選舉產生的政府賦予認受性。不過,要讓有效管治轉化為人民對政府的認受,必須具備若干條件。香港欠缺這些條件。

「一國兩制是一個全新的國家治理模式,因此很多深層次矛盾要在實施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這些矛盾,無論中央或香港,都是第一次經歷。」

雖然國際和香港社會問題十分複雜,但在此隨時一觸即發的社會危機下,筆者寧願在這裏首先討論:特區政府應盡快在管治上掌握什麼重點,以平穩局面,逐步休養生息。一句說話:還原基本步。

饒戈平教授說,如果要在香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就必須處理好「一國」與「兩制」;「中央」、「內地」與「香港」的關係。

饒戈平新作《與時偕行──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在香港的實踐》取自《周易•益•彖》中的「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之語,寓意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成功實踐及人們的理解認識,都處在不斷發展深化的過程,需要不斷提升。

「6月起義」令香港人社會責任感進一步覺醒,政治成熟,這次全不提港獨、不講「自決」,不事虛幻,只要生存,不為政制民主改革、更無關23條,只捍衛最低的底線。

「台灣必行一國兩制」,這個論斷以「九二共識」為基礎,以排除「台獨」為前提。即是說,在「一中」共識和摒棄「台獨」的情形下,無論現在、或可預見的未來,台灣必定實行「一國兩制」。

通過修訂《逃犯條例》以制止內地資金非法外移的同時,盡快和盡可能追回境外贓款的動因,不難理解。但即便如此,出於什麼考慮也好,這種《逃犯條例》的修訂,動搖了一國兩制之本以及摧毀了香港賴以繁榮的基石。

排除中國的條款是中央政府認可的「刻意安排」,絕非「漏洞」。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林鄭有責任交代《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的安排的來龍去脈,而不是輕率高傲地斥之為「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