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兆佳講述自回歸以來中央對港政策的變化,從「不干預」到「不干預及有所作為」,再到「善有作為」,進而論述中央政策轉變對香港的影響。

香港的激進青年如要真的立足香港,首先要腳踏實地認識香港的實況,不要聽信老政客亂說,不要亂設政治觀。

特區政府要認真地利用大灣區的政策框架,不可能不調整其經濟角色。

懲教署人員工作量相當大,形象負面,工作環境艱苦,工作地點偏遠,導致流失率高,新人入行少。政府如何解決?

把激進的年輕人排拒在體制之外容易;把他們「拉進來」成為體制的支持者反而更困難。

水貨客困擾上水居民,港人稱內地遊客為「蝗蟲」;到中央高調批評香港出現「港獨」,內地網民自發響應,有從理論高度的聲討,有出於民族感情的開罵,更多的是訴諸感觀的辱罵⋯⋯香港的「內交」不能只對上不對下。

鄭若驊觸犯的只是人類自訂的Normative Law,而不是上帝所訂的Natural Law,錯誤不算很大。

從來從政者的形象和誠信是最重要的,特首全力守護下屬隨時引火自焚,代價可能非常大。

為了原則的理由,進一步令香港年輕人離心離德,在政治上是否值得?

《基本法》頒布20多年來,中國和香港在經濟、社會和政治上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基本法》的條文不足以應付這些變化帶來的所有問題,這逼使人們把是否要修改基本法的問題放到議事日程上。

如果說,黃錢其濂早年的生活是一個「知識改變命運」的故事,接下來,Return一書便寫她對香港社會數十年來轉變的看法。

在停課決定上,儘管涉事學生有冒犯教員之嫌,但他們的行為是否嚴重到需要即時被勒令停課,值得商榷。

來港內地生的數量,長期以雙位數增長,然而近年增幅放緩。

香港營生環境及謀生空間不足,是資本主義市場極化所導致,這才是社會不和的深層次矛盾。

過去獅子山精神,有努力就有回報。但今天香港,除了地產之外,從事其他營生都變得沒有意義。香港新一代憑自己基本沒可能像他們的前輩般置業安居,所以對社會充滿怨憤。

做香港人不容易,小市民要選一個合適的代表很難,買樓很難、要為退休儲蓄很難,還未包括東鐵全線停駛、《23條》經常蠢蠢欲動等恒常難事了!

香港社會與大學當局應好好懲治這些不良學生,公帑不應浪費在他們身上。

其實《HKG報》和它的讀者不是應該為滿城「廢青」感到悲哀,並想辦法協助他們改過自新,日後成為像他們一樣出類拔萃的人才對嗎?

本文以法律的視角,再思索人大對香港基本法104條的釋法(2016.11.7釋法,下稱104條釋法),究竟有無追溯期(又稱追溯力、溯及力),觸及法律的可肯定性和透明度。

李柱銘說:「你要是問我香港的學校該如何教學生《基本法》,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樣教。因為如果你讀過《基本法》原文,知道《基本法》背後的歷史,你們就知道,《基本法》與內地官所說「基本法」,根本是兩回事。」

司長:大家都知,我有好多公職,人稱我做「公職王」,我業務又忙,處理好多仲裁case,多到加入政府時都未做完,又要飛來飛去……係好忙。

有權決定她去留的人士是否需要想清楚,鄭若驊繼續做下去到底有什麼好處,而找另一個人代替她是否真的無可能?

不同的法官量刑標準差異極大,這便很難使人心服了,香港的司法當局若不自我檢討這問題,恐怕其威嚴會被侵蝕。

高鐵票價遠比預計高,經濟效益會下跌多少?奇怪的是,政府提交的報告未見提及,支持高鐵的分析也未曾考慮。

人大常委會「至高無上」權威之說,也是不確切的,其權限受法律約束。

現在爆炸的計時炸彈,其影響始終會消散,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可以高枕無憂,新的政治爆炸將接踵而至。

兩報的報道,如在政壇投下重磅炸彈,也觸動了港人的神經,引發大量常識性的問題。

在可預見的情況下,基本法的條文都能照顧到香港的獨特需求。但是科技的進步會引進不少新挑戰,超越草擬基本法時所能想像到的情況。

觀乎馮檢基的初選表現、近年參選的成績及引起的負評,他會是建制派對手的最佳助選團。

與過去的苦日子比,人會感到快樂;但與別人的好日子比,則只會令自己更加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