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政府有不同看法的人,對官員政治動機這問題有不同的臆測。

即使不相信律政司,也相信那些法官吧?年輕人本來就知道這一點,才開始衝擊。理性地看,那是「求仁得仁」。

我們要知道,在蘇格拉底受審時,在甘地絕食時,在馬丁路德金被暗殺時,一樣有許多人在旁邊嘲笑在背後擲石。

不要爲了要打倒一個制度,而自己慢慢變成了要打倒的對象。

令港人迷茫的,是兩者之間的鴻溝十分清楚,解決的方法卻沒人知曉。

市民便會質疑司法是否已成為依法維穩,罔顧民情的行政工具,這將是對香港法治的最大破壞。

明明說明公民抗命,以身試法,甘受牢獄之苦。但到頭來面對判刑上訴的結果,心感不忿!

「法治」似乎只是在「治」某些特定的對象,而「治不了」某些惡行。

也許有些人特別喜歡陰謀論,對一地兩檢有情意結,在杯弓蛇影的心態下,才會一葉障目,盲撑林子健。

這樣下去,法官會愈來愈害怕輿論壓力。群眾壓力同來自北大人或權貴的壓力,一樣可怕。

這班人卻自以為真理在手,可以指點江山,非要全社會走他們心目中的必由之路不可。

通識教育和中史科的相關研究、教學、教材,必須尊重事實,讓學生了解真正的歷史,並建立獨立思考能力。

政府必須承認無奸不商,這個世界上沒有太多個微軟的蓋茨和股神巴菲特可以捐出大部份身家作為善事之用。

這個政黨今後所得的選票,將會證明他們是錯的。

引入競爭令收費下調、提高貨櫃碼頭業的競爭力,道理是正確的。

先前兩宗事件,警方偵查為什麼又不見得效率神速?人們到現在仍不知道事件真相。

政治學和政治行為在人類文化中,從第一天開始已經是十分重要。

應依照管治新風格說的廣開言路,然後與民共議,找出解決辦法,而不是以務實為萬能藉口,叫港人毋須擔心。

《基本法》確定權力分立所以在香港政制中,沒有出現權力傾斜任何一方情況,但沒有用上三權分立的字眼。

沒有普選、沒有清晰的民意授權,政府運用公帑時傾向謹慎、守住一些明確的原則和紀律。

我會抱着「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師也」的精神,仔細閱讀,認真反省,查找自己的錯誤與不足。

在利益衝突和資源分配的安排上,當每個集體需作決定時,其中一個很關鍵的是:你得到什麼、為何會得到?

為了避免歷史重演,德國人禁止納粹的傳播,放棄了部分的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

曾俊華沒有守財或慳錢,只是用錢可能不夠多,更是把不少錢用錯地方。

從法學角度看,法律難盡完善,必須有機制做出解釋,因而衍生各種理論。

任志剛提議公共財政收支平衡應該以經濟周期計算,但這做法是不可能採用的。

在高鐵內地口岸區有可能被拘捕的是什麼人?我沒有答案,因為被內地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的,類別可能很多。

當政府需要她推銷一些敏感的教育政策,例如國教,蔡若蓮的公信力肯定會被質疑。

中共人士不斷重覆這個說法,特區有沒有一個官員出來維護我們一國兩制應得的高度自治權?

在猛烈的攻擊之下,林鄭敢任命,蔡若蓮敢接受,勇氣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