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萬両金,不如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聽萬首歌、看萬部電影⋯⋯
世人,有兩種母胎態度:有些人愛財若渴,最想富貴到天花板!相反,有些人覺得收入足夠生活開支便可,匱乏有匱乏的快樂!
香港奉行資本主義,讓富人更富,不抽資產增值稅、遺產稅,但是,在照顧窮人方面,誠然不賴,有綜援金、生果金、醫療金⋯⋯社福支出佔全城開支22%,而要交稅的人,約35%!
窮人養家 生計艱難
我的小時候,孩子們只有一對皮鞋、一對球鞋,偏不懂得不快樂是什麼?鄰居有些小朋友慘得拖鞋也沒得穿,赤腳上街。我還記得:彌敦道總有十多「檔」乞兒行乞,用粉筆,一字一淚,在地上寫出可憐身世,我看見過一位僵斃在騎樓底的老翁,人生哀曲!當年,媽媽的三姑六婆知己,常談論誰家為了生計,把兒子賣了;誰家的女兒為了養家,去了東方舞廳當舞小姐⋯⋯
70年代,香港經濟因為輕工業而起飛,不過,只有去工廠做工人,才不用找「人事擔保」(叫「舖保」),其他行業,人浮於事。在中環打領呔當文員,簡直是光宗耀祖。多數人賺了錢回家,要養活一家六、七口、寄錢返大陸接濟親人、借錢給親戚、檔攤還要交黑社會保護費⋯⋯
窮是罪嗎?
現在的香港,還有這些故事嗎?我掛在嘴邊:「切勿人心不足蛇吞象!對別人嚴格,對自己寬鬆,日日怨天怨地,好像社會是殺父仇人!」今時今日,想窮得只有錢,並不容易,但窮得有瓦遮頭、三餐暖胃,並不困難,如果還有人餓死,絕對奇聞。新移民到埗,廣東話不行,立刻去譚仔米線上班。懶人,才會在拿了保障援助後,依舊責怪政府!假若有樓住,還有另一單位收租,人上人啦!
昨天,看了一部日本青春電影《夢遊納米比亞沙漠》:連飯也懶煮的千禧少女自覺是被社會虧待的「地底泥」,轉折間,她放棄自己,人生只有香煙和零食,太多人「爛泥扶唔上壁」!
現下,香港最可怕的,反而是有一群有錢人,以為富貴是應分的,狗眼看人低,叫別人做「屋邨仔」、「窮L」,既不捐錢助人,也不關心社會不幸的一群。我聽過有人罵窮人都是些「社畜」,這群人富貴只懂自肥,有什麼值得尊敬?我的律師老友告訴我一個故事:暑假,學校主辦北京遊學團,他的女兒突然哭起來:「Daddy,我不去了!同學嘲笑我窮,沒有錢坐business class!」老友做對了,他說:「窮是罪嗎?坐飛機也算是窮,那你便別去好了!」
品德才是最重要
德蘭修女說過一個故事:她拿了一包米送給窮人,這窮人馬上分了一半給更窮的鄰居;原來,「分甘同味,助人為樂」,而非無盡的物質慾,才是最大幸福!身邊有些年輕人暑假和爸媽去歐洲玩,亦有年輕人去Pizza Hut兼職賺取書簿費;他們得着和失去的,同樣是未來處世的寶貴經驗!
我的律師生涯中,去得太多高級餐廳,都累了!反之,在茶餐廳吃得最舒服,有時候,朋友請我吃千多元一位的美食,我心想:「如果吃得frugal一點,把錢捐去做善事,那多好!」吃得名貴,只會長脂肪⋯⋯
貧賤不能移。不過,當香港出現階級障礙,沒錢的已很難如從前白手興家,變身大富大貴。於是,有些沒錢的,把心一橫,去投機、犯法、出賣人格,男及女好看的,立心「嫁」入豪門⋯⋯我的簡單富貴方法就是買一張六合彩票,既做善事,又可以發一整天美夢!
任何宗教,皆有「進地獄」這回事,不論貧或富,不可不相信;品德,全然是做人的底線。
我的中環朋友們說:「不想增加日常開支,於是做『單身貴族』,或結婚後,做一對『DINK』,不生小朋友!」唔,生命,未能增加收入,只能減低開支!
貧或富,許多時候是相對的,貪婪,往往是失德的開始。沒錢,便別去外地旅行囉,一家人可去石澳看海,尋求快樂的新定義。有錢的,去旺角「掃街」,又有何丟臉?一晃眼,貧或富,都要面對死亡的泡沫。
貧當富活,富當貧活,只要心魔不作怪,一樣遂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