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教師專業 顧己及人

曾幾何時,社會對教師這個行業只評為高入息、人工穩,在社會上受人尊重、有認受性,但與其他行業如醫生、律師、工程師等比較,總覺得教師不夠專業,為什麼呢?

不久前接受了一個人物專訪,節目播出後,有若干位業界與非業界的同工認為筆者當日分享的內容對今天教師履行專業工作甚具啟發性,故希望筆者能將內容變成文字,方便閱讀。因此筆者謹以「教師專業顧己及人」為題,與各位讀者分享。

曾幾何時,社會對教師這個行業只評為高入息、人工穩,在社會上受人尊重、有認受性,但與其他行業如醫生、律師、工程師等比較,總覺得教師不夠專業,為什麼呢?

時至今天,教師有了自己的專業組織,也有正統的師資訓練機構及政府已發出教師的專業資格、認定的準則,及於1994年正式成立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並頒布了《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規定了教師專業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似乎是香港的教師專業有了一個較完整的資格認定和監察系統,教育專業應該便可以為我們的下一代作人才培育、文化傳承了吧?

參閱維基百科和牛津字典,「專業」可解讀為社會一種認受的行業,它代表着專業者擁有權力、備受尊重和具有一定價值的意思,並需通過長期訓練,取得相關專業資格,從事有償的工作。

Eric Hoyle於1980年也曾提出專業可有10個特徵:

  1. 重要的社會化功能 (Crucial Social Function)
  2. 具備專有的知識與技能 (Specific Knowledge & Skills)
  3. 屬非常規性的工作環境 (Non-Routine Situations)
  4. 擁有一個堅實的知識基礎 (A Solid Body of Knowledge )
  5. 經過有系統的專業訓練 (Systematic Training )
  6. 須信奉專業的價值觀 (Professional Values)
  7. 須遵守內部專業認定的紀律 (Internal Discipline)
  8. 可行使專業自主(Professional Discretion )
  9. 有自己的一個專業組織 (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
  10. 可擁有因專業所帶來的威望與報酬 (Prestige & Remuneration)

不過作為專業,雖可享有上述的權利,但卻有以下三個方向的問責:

  1. 行政問責(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即需符合僱主或政府的合約要求)
  2. 市場問責(Customers’ Accountability即要回應服務對象對業界的期望)
  3. 專業問責(Professional Accountability即要滿足專業要求,向良心問責)

此外,《經濟人月刊》創辦人何飛鵬先生則認為一個職業被稱得上為專業,除資格認定及專業培訓之外,還有的是:

  • 專業精神─從事專業工作的態度,追求永無止境的完美。
  • 專業倫理─業界內必須遵守的原則與規範,包括成文和不成文的準則。
  • 專業能力─即是由熟練到創新,到提升專業的競爭力。

筆者在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服務已有十年,主力參與新守則的修訂工作和曾處理多宗教師違規個案,對教師違規的性質有以下的一些觀察:

  1. 近年以「行政失當」和「行為失當」的個案最多。
  2. 其次是「教學失誤」和行政人員「處理人事不當」,而「態度欠佳」也是遭投訴的另一個原因。
  3. 不過許多投訴或違規行為是可以避免的,多數屬於意氣之爭。
  4. 從前的投訴大部分是關於學校內部不和、同事互相投訴為主,不過今天卻多了有公眾人士向議會投訴業界內某些教育人員專業失德的個案。
  5. 另也有一些是關於教師使用不當語言和與風化案相關的投訴。

這在在反映了有些老師是忽略了教師的應有專業守則,也忽略了自己要向「行政問責」、「市場問責」和「專業問責」的需要!

專業教師不會向學生散播仇恨種子

可惜,一次反修例運動卻令到許多老師的表現被人看成不夠專業。由去年6月至今年8月,教育局接獲247起有關教師在社會事件中涉嫌專業失當的投訴,204起已大致完成調查,其中73起不成立,131起屬成立及初步有機會成立個案。成立的個案中有17人被譴責,9人被書面警告。最近更有個別老師因嚴重違規而導致被註銷教師註冊證,據說類似個案還會陸續有來。

參閱程介明教授於2020年7月31日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愛護學生,專業至為重要。他認為真正愛護學生的老師,他們會以學生的安全為先,是專業老師的天職,而學生安全不限於人身,還包括他們的心理健康。當中程教授也點出,專業教師愛護學生,1)不會把學生當作宣洩政治激情的對象;2)不會把學生綁上眼前的政治鬥爭當中當戰車;3)不會向學生散播仇恨的種子。

尊重別人是我們的核心價值,而民主精神就是要懂得尊重和你不同意見的人,意見分歧甚至相反,大家都能包容,互不影響,沒有「我對」或「你錯」!所以香港要回歸秩序,首先必須由教育入手,而教師是否專業和能否有效執行專業工作是十分關鍵的。

想別人認定我們教師的工作,單有教學能力、專業知識和專業培訓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有專業精神、專業倫理,能夠向行政(即我們的工作規範)、市場(即要對我們的學生、家長等消費者負責)和專業(即不違背我們的良心,毋忘教育初衷)問責﹗

教師專業,必須顧己及人﹗

鄒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