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年未到,教育局在未有諮詢業界下提出教師必須每三年續牌一次,三年150小時的專業進修時數不變,仍按過往的「軟着陸」模式進行,但增加了一些條件,包括:1. 應持有有效的檢定教員證明書或准用教員許可證;2.已獲學校聘請為該校教師;3.申報於過去三年有否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4.聲明是否維護教師的專業,遵守法律及相關規則(包括《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5.符合指定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 6.通常居於香港。
面對改變
「學為人師」作為教師,相關的學科範疇必須有一定的修養,進入AI世代,教師教學前要有所準備,應利用有關的科技搜尋最新的資料,一來可以增強個人的學科知識,二來可以優化教學內容,以免迎來早有準備的學生衝擊。
教學法是有效教學的重要元素,社會的急速發展,新科技的面世,對教育界有一定的衝擊,對教師教學影響更大,現行教師培訓課程應有適時相應的對策,以充實教師的教學效能。應對世界的急變,教育當局應適時投入一定資源以提供相關的在職培訓。三年150小時的專業進修,應能滿足教師的需要。
規例、條例
《教育規例》明確列明,教育局不會為「被裁定已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的人士進行教員註冊,教育條例亦指出學校可解僱觸犯《刑事條例》被判處監禁的教師,2025年有教師因觸犯嚴重交通違規而被取消註冊,這反映教育局對教師行為的重視。
若懷疑教師觸犯刑事條例,學校需要暫停該教師職務,亦須上報教育局分區,故學校若要解僱觸犯《刑事條例》的教師時,局方應已收到有關資料,教育局亦應有已被註銷註冊教師名單,申報也許只是一種強調姿態。
操守指引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聚焦教師應有的專業及個人道德與操守,共列出八項:專業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則、廉潔公正、盡忠職守、關愛學生、尊重私隱和維護專業。續牌要求是重申教育局對教師操守的要求,也指出教師應有的個人道德標準。
教育局是在制度上規範教師要遵守政府的要求,是一項外控的手段,教師只要不犯錯,按本宣科,不違法,按時完成培訓便可以續牌,對教師的教學要求,則由學校把關。在高度制度化下,教師會傾向按章辦事,在瞬息萬變的世界,課程也在迅速回應改變,教師在疲於應對下,只能勉力應付制度的要求。這對教師的育人工作也許會帶來一些影響。
修養師德
教師要關注的應是學生的成長,是發揮學生的長處,是發展學生的潛能。教學是教師授業的專業修養,終身學習讓專業知識不斷提升,緊貼時代的發展。有效的教學策略可促進學生學習的成效,教師須了解不同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而適時調節策略及進度。
但具備良好德行的教師卻是教育的精要所在,學生的成長,知識不一定最重要,具備良好德行的學生,將是未來社會的重要支柱。除了父母,教師是學生最直接的學習對象,教師在言語、行為、誠信、待人接物上都會感染、成就學生的品德。如何提升教師重視個人品格的修養,應是我們面對的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