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文:〈利他作為人類自我超越〉(善經濟系列之十五)
宇宙萬物和合為一的意涵是佛教利他思想的本質。佛陀最初的覺悟是「萬法唯一心,萬法為一」。菩薩利益眾生的願力,源自於宇宙萬物本身是一體,相生相成,互為依存。萬物為一,利他即為利已,利己更要利他。因此,只要還有眾生未成佛,諸佛的佛性仍然未完成,覺行仍然未圓滿。
現代中國佛教學者呂澂把這道理說得很透徹:「世界一切都是互相依持、互相聯繫的,人與人、人與生物也是互相聯繫的,人不能看成是個體,而應看成是整體。所以在趨向涅槃的實踐中,不是要一個人的單獨行動,而是要全體都行動起來。單獨趨向是自利,在緣起的條件下,單獨自利是不可能的,要自利利他,甚至要以他為自。這樣,把自己融合在眾生的汪洋大海中,利他就是自利。」
佛陀的慈悲與渡盡一切眾生的願力,其根本就是因緣法。萬物相依而生,沒有人能單獨存在,沒有人能自覺於其他生命之外。所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不管個別因緣不同、果報不同,但其根本生命的最深處,一切的相關聯。愛自己如愛他人,愛他人如同愛自己。
提供尋回歸屬的根
「一滴水能夠不甘涸,是因為它融入閃亮的大海。」那是一切生命生成必然的狀態。利他精神讓人回到團體的互助、互愛、與互利之中。佛法所說因緣生法,一切有情都是因緣生滅。沒有人能孤獨地存在於這世界,沒有任何一個人的生長是毋須仰賴他人以及所有一切生成他的自然與社會環境。單一與整體不離,單一與單一不離,個人與群體不離,個人與環境不離,個人與個人不離。
但是現代人卻尋求個人化、與團體分離、與社會環境疏離、與自然環境對立。那怕是深信物競天擇的人,試問「天擇」不是客觀因緣嗎?那怕是認為生命的成長是以鬥爭為本體思想的人,試問沒有資源的相助,哪來鬥爭的能量?一切都是因緣聚合。
能量有大有小,有偏狹有廣闊,有私心有無私,有剝奪有成全,一切都在因緣中得果報。如是因,如是果。但是可以確立人不會單獨生存與成長,所以感恩一切助緣,感恩一切孕育我們的力量。利他就是一種感恩,一如大地孕育萬物一樣的胸懷,讓個體本身成為更巨大存在的能量。
心理學家榮格(C.G.Jung)說:「當個體開始利他,他就與更大的能量結合在一起,這給予一個個體生命找到根基與泉源。」通向集體潛意識就是與更大的力量相結合。任何偉大的人都能懂得運用這股力量。即使是看得見、摸得着的具體集體意識,也對個人有很大的幫助。
利他是通向集體的正向能量,所以利他使個人找回歸屬的根源,找回與自然、社會斷裂的繩索,人在其中更完整、更有力。利他是個人回歸整體的救贖,是成就更寬闊自我的不二之道。而當自我因着利他不斷地擴大到萬物與我合一,那就契合佛性了。
「善經濟:利他、和合、共善」之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