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有心人與管理人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的真正意義不在於條文本身,而在於我們如何理解和執行,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安全和愛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教員室內的老師,工作通常是批改作業、製作試卷、交流教學心得、討論學生個案⋯⋯但近日他們多了一項任務,就是注視屏幕、觀看影片、完成測驗並取得證書。原因是政府為了提升教師識別虐待兒童個案的能力,提供了「保護兒童網上課程」,協助教師及早發現和舉報虐待兒童個案。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2026年正式實施,理念是「及早識別、及早介入」,旨在通過教師、社工、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士間的協作,加強對兒童的保護。

學校要求老師於限期前完成保護兒童網上課程,完成課程後必須列印證書,交學校存檔,所以便有文首的一幕。

教師心繫學生

我校老師努力完成網上課程,本以為他們是因為害怕「誤墮法網」,但原來老師們觀看影片是真的想學懂如何及早發現受虐學生,而不是如何依法舉報。他們覺得舉報只是程序,保護才是目的。

我校老師的心態教我十分慚愧,與這群教育有心人相比,我只是一位學校管理人。我收到文件,只着眼於文件中有指示,便要依文件處理,要適時通知老師完成課程,取得證書。我也要熟讀文件,指示和提醒他們,遇事要適時舉報,否則或會負上刑責,影響學校⋯⋯但慚愧之餘,我也因為與這群有心老師共事而驕傲,原來我的老師們最關心的並不是簡單的「發現問題及上報問題」,而是如何避免自己的學生受到虐待。有心的教師往往是第一個發現學生異常的人,學生的行為變化、身體上的傷痕、情緒上的波動,都可能是受虐的信號。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的真正意義不在於條文本身,而在於我們如何理解和執行。希望所有社會上的人士都不止停留於擔心「誤墮法網」的層面,而是回歸保護兒童的初心,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安全和愛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衷心盼望條例實施後,成功準則不是舉報數字的上升,而是兒童虐待案件的減少。   

翁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