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政府面對的最大管治挑戰甚至危機,不再是堵路、縱火、傷人和破壞公共設施等非法行為;也非唯恐香港不亂的外部勢力;而是直達本地議會政治權力核心的「合法抗爭」。
反對派剛舉行了所謂「初選」,目的是確保立場最激進的候選人有最大機會進入立法會癱瘓政府的施政。這也許是詭計,卻絕非陰謀。「初選」意欲何為,反對派早已說得一清二楚。其實,自去年區議會選舉抗爭派大勝,香港的政局已經開始以高速朝一個畸形、令人擔憂的方向發展。那就是市民對政治和民主選舉的參與(democratic participation)顯著上升,但政府的合法性、管治權威和執行政策的能力卻持續下降。愈來愈多抗爭者進入建制,利用政府提供的資源、便利和保障來反政府。近期多名區議員甚至有區議會主席被捕,可見區議會已成反對派抗爭和動員群眾的前線陣地(frontline of resistance)。
政府的合法性和威信不一定來自它的產生方式和民主成分(democratic legitimacy),也可以來自它的表現達標和有效管治 (performance legitimacy)。特區政府的抗疫表現勝過歐美多國政府,但不少港人對政府的成見甚深,加上疫情轉趨嚴峻,《港區國安法》實施,特首林鄭月娥及其班子看來難逃繼續被妖魔化的宿命。政府在抗疫初期取得成果,但似乎未能從中獲利;反而今天疫症肆虐,政府抗疫不力未必是市民的定見和共識,但已成媒體報道的主流論述。
這是香港管治的最大隱憂,絕非《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社會的相對穩定所能掩藏。北京與特區政府多次強調,《港區國安法》針對的是極少數犯罪分子,這是事實。問題是對北京存疑和特區政府懷恨的不只是極少數犯罪分子,而是數以百萬有投票權的香港人。反對派對此了然於胸,他們的策略是以合法方式進入議會,再以合法方式癱瘓政府。這是一場完全合法、等待着發生的大災難。
特區政府的選擇其實不多,最有效的方法是按照《港區國家法》重新界定何謂合法和何謂非法。這樣做肯定會引發更激烈的街頭抗爭和警民衝突,也會予外國勢力藉口圍堵中國,但看來這是特區政府不得不冒的險,也是北京不得不付的代價。
當然,另一個解決方案是給香港人更多民主。然而香港的局勢發展至此,這個很多人心目中的最佳解決方案已變成「在政治上不可能」(politically impossible)。民主的基礎價值(foundational value)和先決條件是人民與政府和人民彼此之間要有互信,而這正是香港目前最缺乏的。
182年前,美國總統林肯在著名的《學園演說》(Lyceum Address)中指出,國家的最大威脅往往來自內敵(the enemy within)而非外侮。他警告國民:「世界各地的軍隊聯手也無法打垮我們,但如果我們自尋死路,終會返魂無術。」(All the armies of the world could not crush us, but we could still die by suicide.)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美英和澳洲等地推出不同力度的制裁和針對性措施,但這傷不到香港的元氣和根本。真正會令這個城市萬劫不復的是它愈演愈烈的內耗和政治鬥爭。奉行一國兩制的香港既非「完成品」(finished work),也不是「失敗之作」(failed project),而是一項「尚未完成的工程」(work in progress)。它最後是龍還是蟲,每個身在其中的香港人都要負上責任。
意識形態荼毒社會
美國如何由一個教導世人「應該做什麼」(what to do)的學習榜樣(role model)變成告誡世人「不要做什麼」(what not to do)的警世寓言(cautionary tale),從它內部的抗疫之爭清晰可見。「全民戴口罩」(universal mask wearing)是防止疫情擴散的有效方法,早已是醫學界的共識,也從多國的實踐中得到驗證。可是,在疫情全球最嚴重的美國,戴口罩與否卻是一種政治表態。這不僅是反智、反科學和反常識,更是意識形態荼毒社會的明證。
專門研究意識形態的意大利學者葛蘭西(Antonio Gramsci)認為,意識形態最大的功能是為社會大眾界定和詮釋何謂常識。換句話說,任何有傾向性、主觀判斷和價值取向的立場其實都是意識形態的產物,不受意識形態影響的立場(non-ideological position)一如不受主觀價值影響的判斷(value-free judgment),在現實世界並不存在。
然而意識形態也有好壞之分,政治哲學家口中的「good ideology」的最大特點,是願意接受嚴格的現實測試(reality check)。這很關鍵,意識形態隱而不見、藏而不露,它的「低能見度」(invisibility)令身陷其中的人受其擺布而不自知。他們動輒劃分敵我,黨同伐異;卻自以為所做的一切理所當然甚至大義凜然。
這就是今日美國的寫照。共和黨和民主黨的黨派政治(partisan politics)本是複雜的權力鬥爭(power play),卻常常被簡化為善惡分明的道德劇(morality play)。兩黨深信自己一貫正確(infallibility),以及對方確實有罪(sure guilt)。他們深信不疑的,除了是政敵的邪惡,還有自己動機的純潔、道德上的優越,以及本質上的正確。即使他們做了有損人格、違背良心和出賣原則的事情,也會告訴自己:「我的本意和心眼是好的。」(My heart is in the right place.)
原刊於《亞洲週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