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界的所有成員均有責任促進公眾對法治有恰當的理解,以及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評和受損時,挺身而出。當然,法律專業的領導者,尤其是大律師界的領導者,更是責無旁貸。

「不移交則審判原則」 800多年前已納入普通法應成為修改《罪犯條例》的首要選項。至於如何和現在的條例和條約銜接,可參照英國的分類辦法。

有理論認為,有效管治可以給不是由選舉產生的政府賦予認受性。不過,要讓有效管治轉化為人民對政府的認受,必須具備若干條件。香港欠缺這些條件。

想5G技術為香港開拓更多經濟機會,我們首先想提醒政府拍賣頻譜時,切忌以為政府庫房賺到盡為己任,這是西方監管機構過去幾十年來在分配頻譜時最嚴重的一個過失。

這次包圍警總雖然是一次創新以及可能有效的嘗試,但可惜的是有利亦有弊,它必然令社會更為撕裂和對立。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2
民陣號召市民在G20峰會本月28至29日在日本舉行前,下周三(26日)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冀藉國際壓力向特首施壓。

在這種局面下,一方面是市民在醞釀更多的抗爭,另一方面則有人部署派維穩力量來香港執法,這就使香港被林鄭推進到一個十分危險的位置。

「一國兩制是一個全新的國家治理模式,因此很多深層次矛盾要在實施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這些矛盾,無論中央或香港,都是第一次經歷。」

多個大專院校的學生會今早發起不合作運動包圍政總。大批示威者佔領夏慤道,其後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對話。下午,灣仔稅務大樓大堂及對開空地,亦被示威者佔據。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1
自由呀!你的日子難道永遠不會來到? (和平示威 – 法國 路易絲米歇爾 1870)

林鄭月娥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希望港人給她第二次機會,她應該得到嗎?我覺得應該給她第二次機會。每個人如果承認自己的錯誤,都應該有第二次機會,包括林鄭月娥在內。我們應該視她為一個普通人,而不是行政長官。

雖然國際和香港社會問題十分複雜,但在此隨時一觸即發的社會危機下,筆者寧願在這裏首先討論:特區政府應盡快在管治上掌握什麼重點,以平穩局面,逐步休養生息。一句說話:還原基本步。

行政長官於18日向市民道歉,但吝於一鞠躬;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拒絕說「撤回」修例。民怨未消,糾結難解。

純粹從工作及執行能力表現,林鄭及數名主責《逃犯條例》的高官,應該要被中央炒掉。內地面對經濟向下、貿易戰升級至各層面之際,香港問題從來都是敏感,而一場風波,更加弄至一團糟,完全忽略G20召開在即。

假如林鄭的形象與處事作風不是那麼易為人詬病,又怎會惹來200萬人上街,人們對她的憤怒甚至超過反修例本身?

饒戈平教授說,如果要在香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就必須處理好「一國」與「兩制」;「中央」、「內地」與「香港」的關係。

我為200萬人感到慶幸,他們能夠按照自由意志,做了自己認為應該做的事。

四贏的修改《疑犯條例》框架,即:一個港人能放心,國際社會能釋懷,台灣能接受,內地疑犯能送返的方案。「不移交則審判原則」是其中一個核心機制。

特朗普對中國會有很多麻煩,因為他是真小人。中國處事方式是小人,但不敢說自己是小人,難聽地說是偽君子。偽君子遇着真小人,完全沒有辦法。偽君子義正辭嚴,但真小人很容易揭穿偽君子的假面具。

饒戈平新作《與時偕行──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在香港的實踐》取自《周易•益•彖》中的「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之語,寓意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成功實踐及人們的理解認識,都處在不斷發展深化的過程,需要不斷提升。

林鄭月娥今午會見傳媒。她認為修訂《逃犯條例》工作不足,為此負很大的責任。事件引起社會矛盾、紛爭和焦慮。她為每一位香港市民真誠道歉。

「6月起義」令香港人社會責任感進一步覺醒,政治成熟,這次全不提港獨、不講「自決」,不事虛幻,只要生存,不為政制民主改革、更無關23條,只捍衛最低的底線。

理順民情、在「兩制」之間促進和諧互信、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是特區政府的重大責任。為此,不存在面子或威嚴的問題。嬴得廣大民眾的信任,就是彰顯公權力的最大依靠,謙卑就是力量。

幾乎所有民粹主義傾向的領導人,都個性張揚、不修邊幅甚至信口開河。但真正的精英主義,精髓是律己和擔當,享受權力的前提是承擔責任,身先士卒,公平公正。而不是在利益面前爭先恐後,面對困難躲得比誰都快。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晚會見傳媒。他表示6月12日金鐘發生警民衝突後,至今拘捕32人,15人涉及暴力罪行,當中5人涉與暴動有關。

遊行當天的人數令全城交通癱瘓。因此,在修訂《逃犯條例》和林鄭處理事件的手法上,絕大多數香港的普通市民和精英是否強烈不滿,政府和建制派可以不說,但不會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