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學校在聘請新教師填補學校相關教師職位空缺時,都會存在某程度的風險。因為,學校、特別是校長,只憑應聘人單方面提供的個人履歷、獨特條件與面談表現便甄選,對應聘人的過去工作及操守表現所知不詳,一般看諮詢人的推薦加上憑藉面試者的直覺而最後決定是否聘用。
筆者曾聽說某校在聘任某教師後,才發現該人乃屬嚴重違規個案,甚至是曾被學校多次書面警告,有性騷擾前科或曾干犯風化案,最後是以自動辭職方式代替即時解僱。校長要為決定錯誤承擔責任,引狼入室,陷入進退兩難局面。
沒有查考制度的弊端
曾幾何時,教師工會、教育組織、校長會以至辦學團體等都曾向政府質詢,為何業界沒有一個教師專業查考制度,好便學校在聘任新教師時參考,避免任用非人,杜絕一些嚴重違規教師繼續「為害人間」!
筆者與眾多前操守議會成員在十多年前,已向政府表達十分關注類似考查認證制度的設立,希望政府能就嚴重違規個案教師製作一個保密清單,好供學校參考,避免「請錯人」。
為回應國家於「十五五」規劃建議須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致力提升教師專業素質和能力,培養造就高水準教師隊伍,弘揚教育家精神,落實「立德樹人」的目標,香港教育局剛宣布將於下學年度正式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和定期更新要求,以完善教師註冊機制,並研究修訂《教育條例》,以確保所有於香港學校任教的教師均為適合及適當人選,維護教師團隊的專業素質。
建議證書的申請人須符合六大條件,包括須符合每三年達15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聲明遵守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申報過去三年有否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等。證書三個學年內有效,意味日後在職教師或須續牌。針對有意重投教學行業者,局方會探討開設相關的培訓課程,以便有關人士符合新的要求。

推行新制度的難題
據悉,政府推行教師執業證書目的為回應社會問責訴求,同時是邁向全面教師專業倫理追求的新紀元。然而,有人卻質疑教師註冊機制已執行多年,何需改變?變當然是希望通過動態管理,解決現行終身註冊制下的一些問題,例如:
啟動「雪藏牌」:目前約16萬註冊教師中,僅約7萬人在職。新制度讓教學資格與持續在職和進修掛鈎,也讓專業有心人留在業界中繼續貢獻力量。
推動專業持續更新:設定每三年150小時的進修要求,應對教育發展的快速變化,令所有現職教師都能夠隨着時代改變而不斷更新。
明確法律與專業責任:要求聲明遵守重要法律,提升教師專業倫理意識,是對教師專業操守和社會責任的明確承擔。
儘管有過渡期,教師們的擔憂也有其道理的,例如:
職業安全感:從終身有效到三年一續,心理上會產生「今日不知明日事」的不確定感,可能影響其職業生涯規劃甚至成家或置業意願。
現實負擔:教學本身已繁重,額外完成150小時的進修,而準備續證材料亦是實在的壓力。部分在職進修更在日間進行,也可能影響教師的正常教學。
模糊地帶的困惑:「通常居港」的定義雖有一定解釋,但仍可能讓居住內地的跨境教師或考慮海外進修者感到困惑。
最佳的應對策略
面對改變,最佳的應對策略關鍵在於提前規劃,方法包括:
主動規劃持續進修:將150小時的進修視為有目標的專業投資,而不僅僅是合規任務。優先選擇與教學直接相關、能提升效能的課程,並利用新畢業生豁免等政策。
理解規則,善用過渡期:仔細閱讀最終指引,明確續證流程和時間節點。充分利用一年過渡期來準備材料、完成進修。
保持溝通與記錄:與學校保持溝通,確保聘用關係清晰。妥善保留所有專業進修的記錄和證明,這是續證的核心材料。
調整心態,視挑戰為機遇:將新制度視為提升個人專業性和競爭力的外部推動力。一個更受公信和認可的專業群體,長期會有利於整個行業的形象和地位。
綜合來看,為解校長的困惑,教師執業證書制度實際是一個促進教育公平的機制,它不會、也不應為學校製造內部矛盾,也不會為學校帶來內部競爭;反之,它卻可以為教師專業提供了一個統一標準,可以確保校內所有教師均為適合及適當人選。
此外,它亦是一把雙刃劍。它旨在提升整體專業水準與公信力(可說是福),但它亦無可避免地增加了教師的合規壓力與職業的不確定性(也可說是禍)。當然最終效果還是取決於執行細節的清晰度、教師的專業適應能力以及教育局所提供的實際支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