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蔭權就公職失當罪,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今日終院頒下裁決,裁定上訴得直,撤銷控罪;由於曾蔭權已完成服刑,不會下令重審。

逃犯修訂觸礁的主要原因,不是政府解說不足(雖然這是事實),而是市民不相信特區政府可以向中央說不,而他們也不相信內地的司法制度能夠給予被移交的港人一個公平及有人權保障的審訊。

傳媒人最重要的責任是追求事實和真相,書內每篇文章均見紮實的資料搜集,因此好的傳媒人是為明天書寫歷史,而這些數據無疑還可成為學術研究的基礎。

美國的意圖,司馬昭之心;香港市民如何自處,必須認清事實。如果中美談判順利進行,矛盾暫時消退,曾經參與遊行的都會被出賣,到時再幡然醒悟,已經太遲。

透過良好的管治常規,由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藉舉行公聽會和傳召各方證人,更廣泛及全面客觀地調查612事件警民衝突的成因和經過,並提出改善建議。

藍營初選出現多人混戰,局面尚未明朗,馬英九基金將於月底舉辦論壇,郭台銘、韓國瑜和朱立倫將同台交鋒,這本《八年執政回憶錄》於此時推出,似乎不是純屬巧合,馬英九會是造王者嗎?

據說參加者大多是年輕人,若有200萬人,假設當中150萬是年輕人吧。香港18至33歲的年輕人只有150萬,豈非全部的年輕人都參加了遊行?讀者可自行判斷。

湯家驊認為,要延續現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一國兩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所有人不分政治取向,也應為成功全面落實一國兩制而努力。

上次佔中和旺角暴亂之後沒有認真地檢討和汲取教訓,進行調整與改革,便落入今次鎮壓不成、政府全軍盡墨的困境。

法律界的所有成員均有責任促進公眾對法治有恰當的理解,以及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評和受損時,挺身而出。當然,法律專業的領導者,尤其是大律師界的領導者,更是責無旁貸。

「不移交則審判原則」 800多年前已納入普通法應成為修改《罪犯條例》的首要選項。至於如何和現在的條例和條約銜接,可參照英國的分類辦法。

有理論認為,有效管治可以給不是由選舉產生的政府賦予認受性。不過,要讓有效管治轉化為人民對政府的認受,必須具備若干條件。香港欠缺這些條件。

想5G技術為香港開拓更多經濟機會,我們首先想提醒政府拍賣頻譜時,切忌以為政府庫房賺到盡為己任,這是西方監管機構過去幾十年來在分配頻譜時最嚴重的一個過失。

這次包圍警總雖然是一次創新以及可能有效的嘗試,但可惜的是有利亦有弊,它必然令社會更為撕裂和對立。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2
民陣號召市民在G20峰會本月28至29日在日本舉行前,下周三(26日)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冀藉國際壓力向特首施壓。

在這種局面下,一方面是市民在醞釀更多的抗爭,另一方面則有人部署派維穩力量來香港執法,這就使香港被林鄭推進到一個十分危險的位置。

「一國兩制是一個全新的國家治理模式,因此很多深層次矛盾要在實施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這些矛盾,無論中央或香港,都是第一次經歷。」

多個大專院校的學生會今早發起不合作運動包圍政總。大批示威者佔領夏慤道,其後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與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對話。下午,灣仔稅務大樓大堂及對開空地,亦被示威者佔據。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1
自由呀!你的日子難道永遠不會來到? (和平示威 – 法國 路易絲米歇爾 1870)

林鄭月娥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希望港人給她第二次機會,她應該得到嗎?我覺得應該給她第二次機會。每個人如果承認自己的錯誤,都應該有第二次機會,包括林鄭月娥在內。我們應該視她為一個普通人,而不是行政長官。

雖然國際和香港社會問題十分複雜,但在此隨時一觸即發的社會危機下,筆者寧願在這裏首先討論:特區政府應盡快在管治上掌握什麼重點,以平穩局面,逐步休養生息。一句說話:還原基本步。

行政長官於18日向市民道歉,但吝於一鞠躬;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拒絕說「撤回」修例。民怨未消,糾結難解。

純粹從工作及執行能力表現,林鄭及數名主責《逃犯條例》的高官,應該要被中央炒掉。內地面對經濟向下、貿易戰升級至各層面之際,香港問題從來都是敏感,而一場風波,更加弄至一團糟,完全忽略G20召開在即。

假如林鄭的形象與處事作風不是那麼易為人詬病,又怎會惹來200萬人上街,人們對她的憤怒甚至超過反修例本身?

饒戈平教授說,如果要在香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就必須處理好「一國」與「兩制」;「中央」、「內地」與「香港」的關係。

我為200萬人感到慶幸,他們能夠按照自由意志,做了自己認為應該做的事。

四贏的修改《疑犯條例》框架,即:一個港人能放心,國際社會能釋懷,台灣能接受,內地疑犯能送返的方案。「不移交則審判原則」是其中一個核心機制。

特朗普對中國會有很多麻煩,因為他是真小人。中國處事方式是小人,但不敢說自己是小人,難聽地說是偽君子。偽君子遇着真小人,完全沒有辦法。偽君子義正辭嚴,但真小人很容易揭穿偽君子的假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