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政府樽裝水風波|懲3名物流署人員涉首長級 前署長陳嘉信沒有疏忽 撤銀紫荊星章

政府就鑫鼎鑫樽裝水事件公布專責小組報告及紀律調查結果,決定以停止發放增薪點及正式展開紀律研訊等方式,懲處3位物流署人員、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因其「表現未達職級與經驗相稱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及判斷力,以及未就明顯不妥之處作適當的跟進及匯報」。
撰文:林菁雅

就政府樽裝飲用水招標事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20日會見傳媒,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以及由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領導的調查組紀律調查結果。

判斷力、警覺性、表現不濟

楊何蓓茵公布,調查組已識別超過20名來自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人員,並因應陳述內容約見部分涉事人員。總結認為3位物流署人員、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因「表現未達職級與經驗相稱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及判斷力,以及未就明顯不妥之處作適當的跟進及匯報」,導政部門錯過及早識虛假文書、與及盡早採取行動的時機。

停發增薪點、紀研、告誡

除了在考績報告反映這3位人員工作能力上的欠缺,楊何蓓茵表示政府會停止向該3位涉事人員發放增薪點,亦將安排其中兩位、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會按研訊裁定懲處。

至於餘下一位物流署人員,雖有就事件履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但政府仍會在其考績報告內反映其警覺性、判斷力和分析能力不足,並給予書面告誡,要求該人員日後在上述各項表現範疇均要展示明顯進步。

楊何蓓茵強調「問責不是憑空講,而是基於事實」,判定不同人員需負的責任,除了上述3位人員,調查組未發現其他人員有疏忽。基於隱私原因,當局不會公布涉事者的身份。

楊何蓓茵指事件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已通知陳嘉信政府決定撤回向其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翻攝自政府網頁)
 

問題有普遍性 事件影響政府聲譽

至於物流署前署長陳嘉信是否需要問責懲處,楊何蓓茵說:「因處事人員未有向上呈報不妥,故調查組沒有發現物流署前署長在事件中有疏忽的地方。」然而,她表示此次招標事件顯示部門同事在問題反應力、警覺性、以及擔任把關者方面皆有不足,反映此等問題在署內「有普遍性」。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已去信物流署前署長,指他「出任部門首長期間,在提升下屬工作能力及提升他們觸覺和積極性,應更有作為。」

楊何蓓茵形容事件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行政署徵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早前向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

同時,楊太指部門內存在完善的監管匯報制度,亦曾詢問陳嘉信的前任下級同事,他們亦表示署長歡迎同事向其匯報任何事項,沒有設置任何障礙。然而,問題核心是員工缺乏相應的能力,沒有及時向上級報告。她強調撤回陳嘉信的授勳只是「撤銷獎勵,不等如懲罰」,希望公眾能夠分別。

授勳委員會非官守成員的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雖然政府報告指陳嘉信沒有疏忽,但陳身為署長應經常巡查部門發生什麼事及複檢程序,因此仍有責任,撤回頒授銀紫荊星章給陳嘉信是合理決定。

物流署今年首季會以先行先試模式,採用AI工具協助蒐集投標者和承辦商的資訊。(灼見名家圖片)
 

引入財政審核 修訂招標和合約條款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匯報專責小組四大方向——制度、工作文化、部門訊息互通,應用科技和人工智能的優化措施,繼去年10月公布的六項先行措施外,由今年1月1日起,將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引入財政審核安排。此外,庫務署已發出內部指引,協助財政審核人員辨識潛在欺詐跡象。

許續稱,繼去年10月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標準條款)時,明確賦權採購人員在認為投標者不具備履行合約條款的能力時可取消其投標資格;以及在合理地認為承辦商於合約期間曾提交重大失實申述,可即時終止合約外,政府會訂明政府可基於公眾利益即時終止合約。

物流署今年第一季會以「先行先試」模式,採用AI工具協助蒐集投標者和承辦商的資訊。許指視乎試驗結果,將AI工具推廣至各採購部門,提升政府在審查方面的工作效率。物流署上月底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樽裝飲用水合約的公開招標,已採納了相關建議並在重點領域加強要求,協助採購人員更有效防範詐騙行為,揀選有能力的供應商。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