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特首2025年《施政報告》的附篇,提出要完善教師註冊機制, 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增設執業證書制度,教師須定期更新要求(續牌)。據說,這是由於近年社會很多聲音,質疑為何教師採用終身註冊制,以至為什麼有教師註冊後長年也未到學校任教,因此期望修例可確保教師素質,教師可「持續地符合專業發展資格」。
基於業界同仁已在熱烈討論及猜測,究竟這個修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度一事,是一個預防性政策,還是一個屬於發展性、治療性機制,抑或是設立一個具威嚇甚或威脅性的措施,以確保教師專業素質及監察教師的專業操守行為?眾議不休,但憂心的居多!
既是科學亦是藝術
前文〈教學是夢還是一場遊戲──卓越教學為的是什麼?〉(2025年7月9日),曾向各位讀者提出以下問題:教學是一門科學還是藝術?教學是一場遊戲還是惡夢?相信讀者都會認同,教育專業其實既是科學,亦是藝術,可以是一場精彩的遊戲,也可以是為己為人帶來惡夢的行為,是嗎?
參閱《教師專業操守指引》(下稱指引)的前言,當中亦已說明,「教育專業既是科學亦是藝術,師德的追求應止於至善。」由此,筆者更認為,師德的完善,其實關鍵在於教育者如何應用專業訓練所帶來的能力感,包括知識與技術層面的教師專業素養,以至其教育價值信念所導致的意志、態度與行為呈現的問題!可建立、可破壞,教師專業如何自處?本文嘗試引用若干實際的教師違規案例附以解釋,並借用指引內的不同標準去解說,供大家參考。
其實近年教師違規個案需要以嚴重警告、譴責甚至取消註冊作為懲處的案例,好多都屬於個人素養及專業失德,例如與學生有不恰當交往、行政失當,或嚴重違反個人誠信、損壞他人或學校聲譽、破壞社會秩序、播放假訊息或政治渲染及濫權謀私等,涉及人物包括校長和前線教師。有人涉嫌私自挪用公款,有人欺騙公帑;有人涉嫌濫權,有人公器私用;有上司逼迫下屬,有同事涉嫌欺凌同事;有人偽造虛假文書,甚至作假證供等。當中有人更因違法而被拘控,直接交由教育局或警方處理,懲處結果各有不同!
校方不能流於主觀臆測
據檔案資料或報章報道顯示,單在2012至2017年五個學年內,教育局共收40宗性騷擾投訴,65%成立,當中七名教師被吊銷教師資格。2019至2021年三年間,某教師在沙田某學校內,先後八次非禮兩名女學生,被控八項非禮罪;2021年,另一名男教師在九龍區某校任教期間,涉嫌非禮三名中三至中五男生……有關犯案教師,嚴重違反師德,一方面有違家長、學生信任,另一方面亦有損專業誠信、違反專業精神和師德。上述案例展示有關教師涉嫌嚴重違反指引所示師德標準之專業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則、關愛學生及維護專業等原則。所以就應用最嚴厲的懲處建議,即應以註銷教師資格方法處理!
至於有關學校及教師應該用什麼原則去檢視涉事教師的行為是否違反《教師專業操守指引》的問題,筆者建議學校在處理這類相關個案時,必須考慮指引的政策精神,針對具體內容、情境,並以專業、公正、全面的態度進行評估。我們可以先將教師的行為,與指引中明確列舉的不當類型進行對照,例如:有關個案是否牽涉「偏私歧視」、有沒有「與學生關係不當」、是否在「政治表態」或「網絡言行」上出了問題等,然後參閱指引說明篇中所列的所謂應該與不應的行為例子作參照。
不過,不是所有不當行為都一樣嚴重。我們要看這個行為的背景、發生情境、成因,或犯事者個人在違規過程中的實際遭遇、事後表現與事件的漣漪效應,究竟該案例的影響有多大和會否造成先例等因素一併考慮。例如:個案是否長期針對學生,還是單一事件?該案例有沒有對學生造成心理傷害?該違規者有沒有濫用教師身份(例如灌輸極端觀點、建立不當關係)?或該違規個案會否嚴重損害學校或整個教師專業隊伍的聲譽?
所有判斷必須根據客觀證據,包括具體的言行記錄與相關陳述,絕不能流於主觀臆測。同時,我們必須兼顧教育專業的準則與社會對教師的期望,並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改善教育素質為最終目的,進行整全的檢視。
指引目的不在懲處、整治教師
筆者在另一篇文章〈專業問責、權歸教師、重塑師德回歸專業可行嗎?〉(2024年11月20日)也曾指出,師德師風的建立是需要時間的歷練,指引並非一份冷冰冰的檢查清單,目的不在於懲處、整治教師,它乃是一本指引、一些範例、一些參考,讓業界自決,強調的是在堅守專業底線的同時,也要兼顧情理法與實質公正原則。教師專業需要得到肯定,包括自我及專業的肯定,他們才會尊重自己的專業,樂於持守專業倫理,行駛自我管理專業能力,堅守道德專業價值信念,以專業內驅力和自控去維繫師德師風、立德樹人。
鼓勵勝於懲處,內控一定比外控的效果佳!我深信所有教師都是良善、優質的,他們都有其教育願景和初心,以立德樹人為其專業使命!師德有八訓,包括「師心慈、師志堅、師風正、師紀嚴、師言美、師行端、師學勤、師業精」,若我們都能以「師德八訓」作為教學專業座右銘,持守專業操守,何來違規教師?何懼教師執業證書制度的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