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9月17日發表2025年《施政報告》。這是本屆特首第四份《施政報告》,據悉在此前為期兩個多月超40場諮詢活動中,收集到的意見書比去年9500多份又增加一成。社會各界都拭目以待,期望新的一份《施政報告》能在市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圍繞經濟轉型、民生改善、國際競爭力提升等重點領域精準發力,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讓民眾共享發展成果,更廣泛地激發全社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回歸前《施政報告》的來龍去脈
香港政府的《施政報告》沿襲自港英政府時期,在1972年英國統治時期由港督麥理浩首次提出,旨在概述政府在即將到來的一年立法和政策議程,又稱作「港督致辭」,形式模仿了英國國會開幕時女王的講話(Queen's Address)。該報告目的針對1967年香港暴亂後加強與香港居民的溝通,通過電視廣播廣泛傳播,並在每年10月進行,標誌着立法年的開始。
1986年,「港督致辭」更名為現在的中文名稱「施政報告」(Address by the Governor),直到1997年回歸之前保持不變。1992年,彭定康從其首次報告開始實踐為每次報告賦予一個獨特的標題;並引進致辭後無法律效力的「立法局(向港督)致謝動議」。
80年代以來,香港社會的政治議程皆環繞當時的港英政府和立法局。在每年暑假後,10月立法會復會的第一日,港督便會發表致辭,勾劃出未來一年政府的工作方向。但這些都是政府提出的概念性框架,基本沒有執行細節或任何配套考慮的大方向,更沒有詳細的財務支撐方案;接下來便是政府各部門進行各項諮詢話動。然後,立法局在隨後的日子中圍繞港督致辭的風向辯論、修訂,以及爭取落實條件等細節。而學術界與各媒體、專家亦是爭論不休,向政府當局游說施壓,為自身代表的利益團體爭取有利的部署等。
這樣的互動,往往會持續六個月到翌年的3月,及至《財政預算案》出台。當政府宣稱某項新舊政策獲得撥款支持,且財政預算方案被立法局通過後,此輪爭議才算告一段落。所以立法年初港督致辭和翌年之財政預算應被視為兩者一體的政府施政方案,而立法局的職責就是審核並通過這財政方案,作為支持港督以及政府提出的施政方針。

回歸後六屆《施政報告》演變
1997年香港回歸後還是沿用港英時代的立法局時間表。一直到2002年,董建華在第二屆任期因推行高官問責制,以新的問責班子需時組合並集體制定未來五年的施政方向,以及更希望新政策能配套具體的財務安排為由,將2002年宣讀的《施政報告》延後至2003年1月發布,盡量與3月的《財政預算案》拉近,這種做法直至他2005年3月辭職為止,使2002年內無報告。
當曾蔭權當選行政長官後,回復以往慣例,在每年10月宣讀《施政報告》,並以立法年度作為《施政報告》的有效期(例如2005年發布的涵蓋2005至2006年度),使2005年出現兩份《施政報告》。2012年梁振英上任行政長官後,以讓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有充足時間發表意見為由,又把原於當年10月宣讀的《施政報告》延後至2013年1月宣讀,使2012年內沒有《施政報告》。2017年7月林鄭月娥上任後,再次把《施政報告》宣讀時間提前至10月,因此2017年再度出現兩份《施政報告》。
2022年李家超上任第六任行政長官後,繼續維持10月宣讀《施政報告》時間。今年較前三次提前發表《施政報告》,主要因為年底將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本屆立法會會期將提早結束。

《施政報告》提綱舉目挈領 不是執行項目
也基於此,市民可以從中觀測到六屆政府兩種截然不同的思路和做法。第一種是政務官出身的行政長官,先由政府(政務官)制定施政方向,劃定框架,出台政府報告。然後民間諮詢機構跟隨政府的謀劃思路,爭取各界支持,遊說各方配合。待翌年3月政府《財政預算案》推出後,再進行最後大辯論,獲得立法會通過,接着又是下一年《施政報告》的開始。
第二種是非政務官出身的行政長官,取向於先由政治任命的司局長確立諮詢目標並向全社會開展全面諮詢,再綜合意見,由政務官編入可行性條例,在當年1月宣布方向重點,緊跟着3月財政預算配套出台。
因而,在2002年高官問責制推行後的第一份香港政府報告,可謂是行政長官與問責制司局長的集體工作報告。具體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長官從管治、經濟、社會、文教與環境五大方面,規劃香港未來可持續發展藍圖,制定新開局的大方向、大計劃、大戰略的願景;第二部分是司局長們列出實際的工作項目,以配合落實行政長官宣稱的大目標和要求。
全面有餘 亮點不夠突出
不管哪種思路和程序,都各有千秋,具體要看社會及立法會的政治分化程度和錨定共識的可行性而定。但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作為香港的當家人,也是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人,一年一度的政府《施政報告》必須站得高看得遠,既考慮國際大局,亦胸懷國之大者,更要以前景目標為綱、精神底氣優勢為目,要以一屆任期五年的維度為要求,有目標、有機制、有方略、有路徑、有時間表:第一年是領導五年的期望、展望和計劃,第二年是如何鋪墊計劃、步驟和時間安排,第三年是中期檢討和計劃調整,第四年是小結成果與開展未來繼承、後續計劃,第五年是匯總成績表及予下一任的傳承。
因而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要提綱舉目挈領,是一份能凝聚人心、鼓舞士氣、指明方向的政治報告,且宜寬不宜窄,要預留適時調整、靈活調整的宏觀政策空間,不可淪為執行項目的購物清單式論述。過往的報告可謂非常詳盡的顧及到每一階層、每一政策範圍,全面有餘而亮點不夠突出。我們期待今次新一份《施政報告》,能點出市民之憂態、社會之期盼,值得社會各界支持、全面落實,從而激發動員全社會內外動力和創新活力,再創香港輝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