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施政報告》在培育人才一節提出推動多元出路,除了提及推進應用科學大學的發展,也提出擴大職業人才庫,但着墨不多。最近參加了職業訓練局(VTC)的傳媒聚會,有機會從幾位主管第一手了解該局的最新定向,可以反映香港勞動力市場的最新情況。
VTC的名字雖然家喻戶曉,但真正了解其運作的人不多。這個1982年成立的法定機構提供一套全面的職業專才教育培訓制度,以配合香港社會的需求。VTC有14間機構成員,每年為超過20萬名學生提供全面的職前及在職訓練,頒發國際認可的學歷資格,包括加入應用科學大學聯盟的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正在努力爭取正名為大學。
20年前我主管《信報財經月刊》期間,曾經擔任VTC大眾傳播委員會委員數年,每次到灣仔VTC總部開會,對這個行業的人力需求有一些認識。灼見名家傳媒成立不久,我獲邀擔任講者,與VTC一眾管理層分享傳媒行業的特色。之後更訪問了時任執行幹事尤曾嘉麗,了解VTC在香港教育體系的獨特角色。

以科技強化教與學
在最近傳媒聚會中,執行幹事唐智強分享了VTC的最新發展方向,重中之重是人工智能(AI)的發展。該局推出全新AI策略,以科技強化教與學及機構營運。目前VTC的各級課程均設資訊科技為必修單元,將會加強這個單元中的AI相關內容。VTC各專業範疇的學科會加入行業相關的AI應用知識,裝備學生於其行業所需的AI技能。
另一方面,透過各行業訓練委員會和業界,了解對AI技能人才的需求和意見,優化課程規劃。為了回應相關人才需求,香港資訊科技學院(HKIIT)將於2025/26學年新開辦應用人工智能高級文憑課程,課程將裝備學生生成式AI、語言模型、影像處理和電腦視覺的知識和技術,學生可學習利用不同的AI模型,為各行業及領域開發解決方案。
另外也增強教職員AI知識及運用能力,為全體教職員提供培訓,幫助教師有效地將AI工具融入教學及引導學生體驗AI學習,優化課前準備、課堂教學及課後評估等。此外,亦會資助教職員按所屬專業的需求參與培訓,推動善用AI文化,設立全新的AI中央平台,提供精選的AI工具和指南。除教學外,VTC亦將為員工提供AI課程,善用AI協助日常工作,提升機構營運效率。香港資訊科技學院院長許仁強博士表示,學院陸續為全港公營機構的員工提供AI培訓,提升人力資源的水平。
培訓氫能、電動車行業人員
新能源是VTC未來發展另一個目標,計劃設立新能源運輸培訓中心設施,涵蓋氫能和電動車兩大範疇,計劃將於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青衣院校設置氫能教學設施,預計於今年年底落成,用作教授氫能安全的管理與標準,以及開展不同氫燃料研究和測試項目工作,培訓合資格氫能行業相關人員。培訓課程方面,將優化現有的工程相關高級文憑,如汽車工程高級文憑,加入氫能技術元素;亦計劃提供相關的在職培訓課程。
電動車教學設施及培訓是另一個亮點,位於IVE(青衣)的電動車培訓中心已於去年5月正式開幕,提供電動車檢測、保養及維修的職前及在職培訓,至今為約300名在職學員提供培訓。電動車培訓中心設電動車和高壓電池檢查室,電池室的設計、布置、溫度和濕度均以電動車車廠為藍本,教授學生處理高壓電池的技巧。另配置多台電腦化模擬教學設施,包括電動車核心傳動系統、電動車高壓電池管理系統,模擬不同維修場景和維修問題,讓學生學習不同電動車維修解決方案。
此外,VTC計劃於屯門院校設立電動車維修實務訓練設施,預計於2026/27學年落成,每年供約600名學生使用(包括職前及在職培訓)。此設施計劃設兩個主要區域(電動車技術學習教育區及電動車實務維修訓練區),讓學生透過真實電動車,掌握電動車維修的技巧。

非本地生人數顯著上升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要打造「留學香港」品牌,吸引更多非本地生來香港讀書,目前大學本科及碩士課程已經出現一位難求的現象,主要生源來自內地,去年八大院校的非本地生的比例由20%增加至40%,自資院校也有所增加,依然供不應求。
去年VTC非本地生人數增加,職專畢業生留港計劃(VPAS)是香港特區政府推出的試行計劃,吸引職專非本地生在畢業後留港投身本地相關技術行業。計劃試行兩年(2024/25及2025/26學年),旨在吸引非本地學生來港就讀政府指定技術行業的合資格VTC全日制高級文憑課程,以及於畢業後留港從事與其專業相關的工作,投身成為行業的技術人才。
2024/25學年的非本地生人數顯著上升,入讀高級文憑課程的非本地生人數有約600人,較2023/24學年大幅增加。入讀高級文憑的非本地生大部分來自內地,其中約一半來自廣東省;海外地區包括加拿大、印度、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等。
我問唐智強執行幹事北部都會區已經預留土地給各有意到那裏發展的大學,VTC有沒有這方面的計劃?他表示該局有興趣,但不打算大興土木建宿舍,反而想開拓走讀生的市場,針對大灣區的人才需求。相信非本地生是一個龐大市場,發展成為國際教育樞紐將是香港經濟一大出路,職業專才的需求甚大。
原刊於《明報月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