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劏房和板間房有何分別,這分別會否在法律上引起爭論不得而知,不如由我這過來人來解釋一下各品種的定義,其歷史及稱謂的演變。
牀位與籠屋
我大約三歲到港後至12、13 歲都是租住牀位,就算小學暫時寄宿也是牀位客,我第一個牀位的印象是在大角嘴楓樹街,貴氣一點住在上格,印象深刻只為母親把西餐廳的廚餘──雞髀帶回家給我吃,她側臥上格牀邊,看着我吃得幸福,她笑意盈盈。至今仍覺那身段美麗。
下格住的一般是上年紀的人。50、60年代住牀位很普遍,而且大家身無長物,頗多是新移民,流動性大,而後期的籠屋住戶大多是老弱或妻女在內地的單身人士,由於入住者較複雜,以鐵網分間上鎖保住財物也很普遍,籠屋住客跟我年代不一樣,那時牀位住客自我形象較好,多以一家人為單位,慢慢他們到工廠掙錢,湊起來買小單位或申請政府屋。那時的72家房客一般擁擠在有1000呎左右的單位,二房東分租給住客。後來的籠屋是社會的弱勢社群在高度繁榮、充分發展下的政府失政。
板間房與劏房
我當年住上海街59號五樓板間房,1000呎有三種間格,包租婆住頭房,以木板間開一牀一廳,牀上有閣樓,小廳放了一台黑白電視,讓住客看電影,走道左邊是有三列牀位,分上下牀鋪,大概三塊木板闊約五呎,長不到七呎,我和母親姊姊住最尾牀位,大概比棺材闊丁點,我跟母親睡下格,晚上加一木板,所謂朝行晚拆。
通道右面是三間板間房,可以置一張牀位,放一小桌,因沒有冷氣,板間不能到頂,讓空氣流通,有獨立門也算人上人。通道尾端是廚房,廚房頂上有小閣,可住一人,另有一浴室及坐廁,中間是晾衣架的空間,尾房的彭太可推開小窗看天井的牆,彭太在那裏和兒子住了十年,但二房東有膽在中空晾衣處加建一小房間,十年後我中學六年級時入住,彭太開窗時,她看到的是我房間,因力學問題,加建小房長不足六呎,我一伸直,雙腿擱在外,下雨時是濕腳的。
裏面住了……讓我算算……22至24人。在約千呎的地方,住客很和洽,要很高EQ 才可共融,而且要有精確物流意識,腸道也要自己計時,不可以說到就到,但一些公民意識强的叔叔會到公廁去。我們時常在走道聊天,像一條空中的小村莊。而劏房即是把我們當年的單位劏成一格一格的密室,一般會有獨立洗手間及細小的空間放電飯煲,方便單身男女,我20多年前和幹地產的外甥也有買賣這些單位。
豪宅呎價過萬老人困居籠屋
我們那年代,整代港人南下避秦,在新環境掙扎求存,對住的要求是得過且過,但今日香港這盈餘豐厚的城市,我們仍然有年老籠屋住民,仍然有一家數口擠在板間房內,我們還好意思跟新加坡爭長短。新加坡肯定是亞洲瑞士,我們的居住環境卻比不上泰國馬來西亞,除了阿Q地嘲笑李光耀的家天下,當新加坡愈發民主,我們還有什麼?
我時常強調,將來的公屋或居屋,官員不能以施捨的態度興建,我覺得公屋要由有心的建築師設計,他不單要環保,也要人文,設計出來的不止實用也要是藝術品。
仍記得我大仔出世,他擁有自己一個房間,我太太說他很慘沒有自己的洗手間,我突然禁不住自己的眼淚,因為想起自己睡過四張摺椅組合的牀、母親在走道背着發燒的兒子來回踱步、說故事不敢揚聲,以及睡在朋友雜貨店的飯桌上的一幕一幕。
今天自己住得舒適,但看見那一張張衰老淒戚的愁容,在牀位望向鏡頭,他不也曾為香港建設出過一分力嗎?當樓房呎價過萬元時,他不也值得在一個小單位莊嚴地呼吸嗎?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