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粵車南下做法改變 融合思路未變

「粵車南下」終開始實施,政策起始先開放每日100個來港名額,此政策雖有大突破,但要留意徵收離境稅及資格申請問題,免本末倒置,妨礙粵港澳大灣區融合。

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於7月2日宣布「粵車南下」安排。從上任局長堅持分兩階段實施不能改變,而今改為「車停機場」和「百輛入城」同時實施,算是一個突破,值得肯定。有關執行細則還有待敲定,這裏提出兩個問題需要注意:一是汽車離境稅徵收範圍,二是長居內地港人應該納入粵車南下申請資格。兩者都與政策是否以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為出發點有關。

需注意兩個問題

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粵車南下安排,可能贏得「兩全其美」的美譽,做到讓粵車來香港機場停泊,乘客免入境手續直接坐飛機,吸引更多旅客使用香港機場。至於不坐飛機、沒有名額進入市區的,可以辦理入境手續,他們的汽車則被攔截在機場。兩批人對於只能開車到香港「家門口」有何感受或者吸引力,要待實施時訪問使用者及不使用者才知道。

南下汽車停泊在機場,由於沒有進入市區,毋須驗車,但需要購買第三者保險。這種安排是否有邏輯上的謬誤,不去討論,可以看出是盡量方便但又不能放棄執法原則的靈活做法。

這裏引申一個與香港政府擬徵收汽車離境稅有關的問題:究竟這些汽車在返回內地時,是否會被納入離境車輛?既然有些旅客沒有辦理入境手續直接坐飛機,車輛又毋須驗車,可以爭論車輛也沒有「入境」。是耶非耶,再看特區政府官員出招。

無論對個人或者車輛,徵收離境稅,都會增加來往內地成本,都可以被視為妨礙融合的因素。
(Shutterstock)
 

第二個問題是粵車南下的申請資格。車輛是內地登記,入境香港的司機需要辦理香港駕駛執照。按政策字面看,滿足兩個要求即可。長居內地的港人在內地購買的車,是否符合資格?應該可以和真的可以,唯往往會因為主事的官員忽略這個「特殊」類別而荒腔走板。這可能是多慮,相信廣東省和特區政府早就想到這個問題,在申請程序以至電腦表格設計方面,都會適當安排,讓長居內地港人享受粵車南下政策。

長居內地港人以退休人士為主,但陸續有更多年輕人在內地打拼,這是融合的重要標誌。內地人來香港,旅遊、探親、公幹等理由不一而足。無論那種類別、以什麼原因開車來港愈加頻繁,也是融合的標誌。審視粵車南下安排是否以促進融合為出發點,應循此探討。

促進融合有兩種做法:一是拆牆鬆綁,二是政策創新,總的來說就是將妨礙融合的因素降到最低。「港車北上」實施兩年,目前大約每五輛香港私家車有一輛已經登記北上許可;港珠澳大橋的港車北上使用量,已經達到日均1.5萬架次。港車北上蔚然成風,粵車南下一再拖延,是特區政府官員不及格的表現。

在離境稅與融合的議題上,有關港鐵到內地邊境最後一站的票價,是普通里程的三四倍,實際上是在徵收乘客離境稅;而額外的票價收入則作為股東分紅分掉。筆者已經多次提出,而未能「成功爭取」。港車北上做出成績,不知道KPI(關鍵績效指標)算那個部門,但在香港政府財政出現困難之際,「殺出程咬金」,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徵收汽車離境稅,預計收益是一年十億元。無論對個人或者車輛,徵收離境稅,都會增加來往內地成本,都可以被視為妨礙融合的因素。

陳美寶在回答有關粵車留港天數限制時表示,三天是下限,冀在交通負荷與促進消費之間找一個平衡點。
(香港政府新聞網)
 

擬徵汽車離境稅 邏輯道理為何?

珠海市於2000年至2017年,曾經實施對外來車輛徵收進城費,小汽車15人民幣。這個只顧財政收入、不顧待客之道、妨礙融合的做法,在2016年國務院發出要建設大灣區的文件後,2017年元旦就取消執行。香港特區則在2017年簽署大灣區框架協議8年之後,可能徵收相當於進城費的汽車離境稅,邏輯與道理為何?

特區政府放棄堅持粵車南下必須分兩階段實施,即在「歡迎」粵車來香港使用機場的同時,初步放寬100輛車進入市區;局長陳美寶在回答有關粵車留港天數限制時表示「三數天」。三天是下限,上限是多少天則語焉不詳,顯然是在放測試氣球,看公眾反應再定論。這種談判策略不去討論;局長在談論限制留港天數問題時,都是與購物消費、過夜客等問題掛鈎,顯示官員的考慮,是在交通負荷與促進消費之間找一個平衡點。

促進融合 港有故步自封之嫌

任何能夠促進消費的政策都不會錯,唯粵車南下政策的目的,是為了振興經濟嗎?無論長居內地的港人,抑或是內地人開車來港,除了旅遊消費,還有很多其他原因。雖然在兩地投資的企業,每年繳交稅款達到一定水平可以申領「兩地牌」,可是,新型的經濟往來,不少人是中小微企的老闆或者僱員,不符合兩地牌資格,他們需要來香港出席論壇、參加會議、與客戶見面「煲無米粥」或者吃頓飯,也需要粵車南下,每天100個名額相信很快會在檢討後增加。不過在預約方面,要指定日期時間,本來就不符合做生意的規律,加上廣東省有3000萬輛汽車的「僧多粥少」情况下,相信預約系統每天早上只需要工作幾秒時間就可以關閉。

香港的確是條件有限,不過在限制與促進融合方面,如何多考慮實際情況,「小步快走」的做法確實有進步;但局限於「小步」,也顯示對於促進融合方面,還是有自設限制的故步自封之嫌。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阮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