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西方基督教教父時期的經濟思想

這時候經濟的善是以家庭為主的小康富足為基礎,進一步追求整體社會和合的善,任何過度的商業活動或追逐利益都是被禁止的。
整理:潔純

在西方經濟思想發展歷程中,基督教教父時期的經濟理念,是西方封建時代早期極具代表性的核心思想體系,也為後世西方經濟倫理埋下了深層的信仰伏筆。

在羅馬帝國承認基督教之前,基督的經濟思想對於西方社會並沒有發生什麼作用。公元四世紀,羅馬帝國狄奧多西王朝的第一位皇帝,也是最後一位統治大一統羅馬帝國的君主──狄奧多西一世,奉基督教為國教,基督的經濟思想自然影響當時及後來的經濟結構。

追逐財富 貪婪之始

教父時期(Church Fathers)指的是公元一至五世紀左右,以羅馬主教為首的天主教教會系統建立之後。在這之前,歐洲各個主教都是平等的。教父們對於生活中的每一個領域都有所論述及看法,教父時期的經濟觀基本上延續耶穌的精神,認為不必要的積蓄財富,這是不信上帝的表現,追逐財富是貪婪的開始。溫飽(Suffciency)是被允許的,但奢華(Superfuity)是導致罪惡。

教父們認為工匠是允許的,所有權也是合法的,但不事生產、純為追逐金錢是不被允許的,是導致罪惡的根源。教父們同意信徒需求食物與衣服,但不主張信徒追逐利潤(Profit),因此嚴厲譴責那些以農業、貿易或利息來追逐利潤的商人。

共同擁有 社會生活

當時經濟以農業為基礎,羅馬帝國東部兩大主教區安條克與君士坦丁堡區的主教──約翰•克里索斯托(John Chrysostom)神父認為,女人的職責是管理家,做好紡織、家事等,而男人的職責是農業。經濟(Economy)一詞就是來自希臘文Oikonomia,亦即管理好家事。

在教父們眼中,除農業之外,為家計而產生的工藝是必須的,紡織、刺繡、製作銅器、製作皮革、糖果製造等生活必需品的豐足,是受上帝悅納的,但牟利則必須禁止。傑爾姆(Jerome)神父則進一步將工藝範圍擴展,舉凡哲學、物理學、修辭學、地質學、音樂等有利於人類生活的,都是符合《聖經》的教導。

這個時期的基督教神父主張的社會生活是共同擁有制(Communal Ownership),認為因為人類擁有共同的天性,應共同的享受、擁有自然界的一切。上帝賜予人類陽光、空氣、水、大自然的動物、植物,富有的人不應該比貧窮的人擁有更多陽光、空氣與水。得到上帝的祝福遠勝過擁有物質。

反對私人擁有權是教父時期的共識。被尊為基督教三聖之一的大巴西略(Basil the Great)神父從不同的角度詮釋了人類不具備對於物質所有權的論述。他說,人赤裸裸地來到世上,也將赤裸裸地離開人世,因此人類應該擁有地球上的任何物品。一種共有的生活方式,是教父時期基督教的理想。

教會是例外

基督教的神學家和哲學家德爾圖良(Tertullian)神父則認為,我們所有人類的心靈與身體都是一,我們應該不吝於恩賜我們的所有物給予他人。早在馬克思(Carl Marx)提倡共產主義之前,社會共同所有權(Social Ownership)的主張在教父時期已經開始。很多人民擁有物產及地產,教父們則告誡他們,這是上帝給予的禮物,你們更要敬愛上帝。

教父們不主張信徒擁有私人財產所有權,但是教會擁有大量地產,特別是公元三世紀之後,羅馬以基督教為國教,大量的土地由國家或私人捐贈給教會。羅馬帝國時期基督教神學、教父哲學家奧古斯丁認為,教會擁有土地所有權,是因為教會屬於上帝,不屬於私人。教會是信仰的履行者,所以這些士地與物品的所有權是可以的。教會把捐贈得到的物品與金錢布施給窮困的人,這是彰顯上帝的慈愛。

奧古斯丁進一步表明,私人只要將擁有的物品及財產用在正確或正當的理由,都是可以被教會接受的。但是教會對於利息則是堅決反對,《舊約聖經》教導不可以向自己的兄弟收取利息,應該在他需要的時候給他生活所需。生息的財富是惡的,是違背上帝的律法。這時期的基督教已經是世界性的宗教,包含各種族群,因此《舊約聖經》裏的兄弟族人,此時已擴大為信仰基督的人都是兄弟、族人,因此對他人收取利息是不義之舉。

教父反對貿易

中世紀之前的歐洲以農業為主,貿易還沒有那麼普遍。不過通過陸路與海上,貿易已經在進行。教父們對於貿易仍然抱持着反對的態度。教父們認為貿易是惡的,首先它是追逐利益,其次是貿易來自欺騙,特別是貿易常常在窮困的人缺乏物資之際,以高價索取利益。

雖然反對貿易,但教父如知名的納西昂的格里高利(Greogry of Nazianzus)則讚頌海洋的偉大。他說大海在上帝眼中是善,把物資從海的這一端運到另一端,有助於人類的溝通,有助於物資的獲取有無。海洋讓富有者得到豐盛的利潤,讓窮困者得到基本物質所需,這是善。

小康富足為善

從教父們對經濟的觀點歸結出,耶穌早期的教導「對待窮人如待自己親人一般」,確立了早期基督教的經濟思想;不要為物質擔憂,也是耶穌的教誨。人應該以更多的時間去認識上帝,去體現上帝的律法,因此純粹追逐金錢的商業活動是被禁止的。這時候經濟的善是以家庭為主的小康富足為基礎,進一步追求整體社會和合的善,任何過度的商業活動或追逐利益都是被禁止的。儘管如此,私人財產被教父們默認,只要他使用得當,得之有道是被默許的。

值得注意的是,教父們對於海洋貿易的看法持着正面的態度。這與10至13世紀之際,西方國家如意大利、西班牙、荷蘭、英格蘭,大規模從事海洋貿易的冒險行動,有着內在的信仰關聯。「海洋是受到上帝垂念的,海洋溝通世界,連通世界,供給有無,讓富者得利益,讓窮者得飽足。」這是格里高利神父的讚許與預言。

海洋文明似乎根深蒂固地扎在基督教的經濟思想中,這思想造就了之後幾個世紀的海上征服,而到17至18世紀到達鼎盛,橫跨全世界的海權文化的經濟、政治與宗教之霸權,由此可窺其端倪。

「善經濟:利他、和合、共善」之二十五

何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