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技術與應用範圍日益進步,不過,香港⼤學學者馬毅教授、沈海鵬教授在騰訊研究院與港大法律學院舉行的論壇上,對此持保留態度。孫皓琛教授則提到中國目前傾向於將使用人視作AI工具的權利主體。
AI不具智能 僅知識整合
被問及AI是否具備創造力時,香港⼤學計算與數據科學學院院長馬毅教授質疑,「創造力」的定義本身是模糊的,存在不同的程度之分,單憑一詞並不足以於界定AI的能力。
他解釋道,AI的運作是先去學習現有的知識,再行強化,最後推導出答案,因此AI並不具備智能,而是一個「知識(整合)系統」:「真正的智能應該是擁有獲得新知識、改進舊知識的能力。」他認為AI對知識的應用仍停留在未經過理解、囫圇吞棗的層面。
不過,馬毅同時指出,AI透過大量知識進行推導,其歷史知識的廣度可能比任何專家高。
哈佛研究:AI醫療診斷錯誤率高
今年起,美國AI巨擘──Anthropic、Google、Open AI都正與醫療機構合作開發AI工具。港⼤協理副校長、經管學院副院長沈海鵬教授直言,短期內使用AI時,醫療行業最有可能發生問題。
他提及哈佛醫學院最近一個研究發現,在醫療診斷中,使用AI的交互錯誤率高達八成,即使後續加入醫生臨床診斷,錯誤率仍高達四成。但同時亦有研究指出,單獨使用AI診斷的準確率比人類與AI共同診斷的更高。由此可見,AI診斷在醫療行業中是否應該使用、應該如何使用仍有待商榷。
沈海鵬亦擔憂,醫護人員的培訓中用到AI工具,「如果工具給他的(知識)也是錯的或不準確的, 怎麼辦?」「我覺得這個(AI發展)還是需要我們靜下心來,真的是不要往前跑的。」沈海鵬總結道。

中國傾向視人作AI權責主體
香港⼤學法律學院教授孫皓琛則分析,中美兩國的法律體系如何看待AI生成內容。在中國,北京互聯網法院判定,指令的輸入者可以擁有該AI生成內容的版權;然而在美國,無論指令輸入得多詳細,輸入者都無法成為內容版權的所有人。
孫指出,中國目前傾向於將人視作AI工具的權利主體,亦據此提到中國法律未來可能會採取的解決思路,「以後機械人犯的錯,比如說打傷了一個人,很有可能就是這個是機械人的使用者就會被承擔相應的責任。」
他建議,在AI能夠為生成內容提供幫助的當下,人類的責任則開始轉移向判斷內容的真偽。「我們在人機關係的代理制度裏,會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注意潛在的義務非常重要的。」
AI模型的訓練依賴公眾提供的數據,以及由不同作者所提供的作品,孫皓琛認為科技公司所獲得的巨大成就實際上離不開公眾的貢獻,科技公司負有回饋責任,應多思考如何回饋民眾及其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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