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研究院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於5月26日(二)於香港大學黃乾亨講堂聯合舉辦「與AI共處的時代」論壇,匯聚一眾企業代表及跨學科學者,探討AI在法律、經濟、醫療、社會等不同面向的影響。
香港大學副校長林晨在致開幕辭時指出,人工智能(AI)的採用大規模地提高了生產力,因此,在當前的AI時代,思考重心應該移向生產關係、資源配置和社會治理等問題。
現今版權法與AI生成模式不適配
論壇由騰訊研究院院長司曉的主題演講打開序幕,他先提到AI與版權法之間的關係。司曉強調,AI時代的版權法顯然不能保護著作權。他認為,現今的著作權法以人類為作者為前提。然而,由於AI的生成模式是先將知識壓縮為模型參數,再按提示詞進行解碼生成,無法定義授權與侵權,因此,現今的版權法與AI的生成模式並不適配。
當提到「AI會讓人類變得更加平庸還是更加聰明」這一問題時,司曉表示,AI降低了輸入與檢索的門檻,從而提升人類的智力水平,「只要是會表達的人,包括打字,包括說話,就可以和機器進行協作,人機互動的門檻已經被降到最低。」同時,AI亦能協助創作,即使是毫無相關經驗的人也能使用AI進行文字、歌曲等的創作。因此,在AI可以完成更多工作的當下,人類的競爭力應開始移向審美、判斷、篩選,以及分配任務,司曉補充道。
詞元定義智力市場
司曉認為,文明的躍遷往往來自於以新的計量單位定義新的市場:英美古代容量單位「蒲式耳」(Bushel)的發明,讓原本難以精準量度糧食,有了統一的標準單位,助它從集市走向期貨交易。又如「桶」的出現,讓石油得以定價和在全球流動,使它從地方礦產變為全球金融資產。而詞元(Token)的發明,讓智力能「脫離人體,並被獨立調用」,並第一次「擁有價格」。
那麼,詞元開啟了什麼市場?司曉直言「智力即服務(Intelligence as a Service)」。他指出,AI與其說是商品,更像是一種服務。因為AI的生產具有「同質投入、異質產出」的特點:同樣一個詞元,依使用場景不同,能創造出截然不同的價值。因此,AI表面上只是軟件,本質卻是「服務」──它把「智力」變成了可以用「詞元」計價、按需使用的服務。

AI能降低人力成本 反能創造就業
賓夕法尼亞⼤學法學與科技講座教授Christopher Yoo的演講則旨在回應AI對就業前景的影響。他提出,AI的確正在替代一部分的工作,但同時亦在打開新的就業市場。Yoo強調,AI是工具,好處是讓人類做事更有效率,而這種效率正正有可能帶來新的工作。
他以自助提款機(ATM)的例子作解釋:銀行引入ATM後,銀行櫃員的數量不減反增,原因在於ATM使銀行業務成本降低,銀行因而能夠設立新分行。 因此,儘管分行的櫃員減少,分行數量增加仍能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實際上,AI也有着同樣的潛力。人類能透過AI,降低判斷的成本,提高判斷的回報,從而擴大商業活動,創造就業。
AI對不同類型的工作,乃至不同經驗水平的工人存在不同影響。Yoo再次舉出例子:在計算機科學領域,中高級的網路架構師能夠利用AI完成更多工作,因此大量就業。但與此同時,低技能勞工也同樣受惠於AI,因為他們能透過接受AI培訓來彌補經驗的不足,學習新技能。
Yoo揭示,AI是一個「複雜的變革體系」。儘管AI能取代人類完成任務,但工作是任務的集合,所以即使AI能很快地替代個別任務,工作流程亦會因為分工改變而變慢,只有使用AI重新設計整個工作流程才能提升效率。然而,這種重新設計需要大量時間,更複雜,亦依仗組織的配合。
他同時點出未來AI發展的可能性:不是訓練在任何領域都通用的AI,而是用廣度更窄但擁有更高品質資料、訓練專精於某一領域的AI──因為同一個模型無法在所有領域都精準地捕捉變量。
Yoo最後提點學生應未雨綢繆,思索未來的多種可能,並嘗試為所有未來做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