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宏福苑居民盼完善安置與租金津貼措施

宏福苑居民希望多一次上樓執拾,是因數十年回憶難以匆促收拾;希望租金津貼穩定,是因年長者在外的安居不易;希望看到清晰資料,因這是人生重大決定。
作者:曾詠雪(屯元天北區民生促進組主席)

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造成至少168人罹難,波及七座大廈,近2000戶居民頓失家園,災難至今逾八個月。本組一直密切跟進受影響居民的處境,自今年初起,聯同多個慈善機構及不同組織,多次探訪暫居過渡性房屋的居民,派發家電及生活物資,並有義工陪同上樓執拾,已接觸逾數百戶宏福苑街坊。過程中,我們深切感受到他們面對生活巨變的徬徨與無奈。

收購前安排上樓執拾

本組今年3月曾發表文章〈宏福苑居民心聲:盼政府提升安置及支援措施〉,部分建議欣見政府採納。現時距離8月底簽訂業權買賣合約的期限日近,居民對盡快安排第三及四輪上樓執拾有迫切的期望。

政府早前已安排兩輪上樓執拾,共1438戶參與,居民平均逗留時間約2小時24分鐘,唯這對居住在屋苑數十年的街坊而言,時間明顯不足。有居民表示:「住了40多年,短短數小時實在難以取走所有重要物品。」尤其宏志閣未受大火直接波及,單位狀況相對完好,居民仍有大量珍貴物件待取回。部分居民更明確表示,在未完成徹底執拾前,暫不願處理業權事宜。

我們建議政府在簽訂買賣合約前,盡快安排上樓,並適度放寬每次上樓的時間限制,建議每輪不少於四小時,讓居民在出售業權前有充分機會取回屬於自己的重要物品。

買賣條款宜透明

另外,買賣合約條款宜清晰透明。有居民反映因未有家居保險,損失較為嚴重,對買賣合約中若干免責條款的涵蓋範圍仍存疑慮。宏志閣單位未受焚毀,家居損失難以獲保險賠償,居民憂慮出售業權後無法回家取物,更會蒙受額外損失。

我們認為政府宜以簡明中文向居民逐條解釋合約重點條款,清楚說明業主的法律責任與風險,讓居民在充分理解下簽署文件。同時,建議政府與保險業界協調,保障居民合法權益。此外,居民亦關注管理費按金及盈餘的退還,以及大維修工程已繳款項退款(每戶約14至16萬元)的妥善處理。

特殊個案需體恤安排

部分居民因年事已高、健康或法律原因,難以順利處理業權。例如年逾九旬患有認知障礙的業主或單位已釘契的情況。他們並非自身過失導致需要賣樓,卻可能因此影響權益。

我們促請政府以體恤和彈性態度,為此類特殊個案提供協助,例如協調相關部門或法律途徑,幫助解除障礙,確保他們不會因客觀困難而失去應有的安置和補償機會。

綠表資格應延長

政府早前宣布向宏福苑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然而,早前有居民反映若未能成功揀選心儀單位或選擇收取現金,津貼可能即時停止。遷出過渡性房屋的期限亦被指須於30日內完成,引起不安,有居民感慨:「最初政府承諾有兩年租津,但中間聽聞不同說法,令人擔心。」另一位長者居民則表示:「外出租樓既貴又難,年紀大又無收入,實在徬徨。」

我們歡迎政府於2026年7月17日公布的優化安排,不論業主選擇何種方案,均可獲劃一發放兩年全額租金補助至2027年12月21日,即使未能揀選到合適單位亦不受影響,此舉有助安定民心。然而,為全面落實承諾,我們認為已簽署的過渡性房屋租約應獲充分尊重,搬遷安排宜可按住戶實際需要(如新居裝修、入伙日期)彈性處理。此外,鑑於居民需較長時間重建生活,我們強烈建議將受影響業主的綠表資格由兩年延長為三至四年,提供更充裕的置業緩衝,讓長者及有需要的家庭得以安心規劃。

提早公布可選單位資料  增區內選址、大單位供應

居民普遍希望盡早獲知具體可選單位的位置、座向、樓層及價單,以便有充足時間考慮。目前售樓說明書預計於第三季提供,但選樓程序在即,居民憂慮時間倉促,尤其長者閱讀英文文件更感困難。我們建議政府提早公布完整中文版單位資料及價單,讓居民特別是長者能從容比較及決定。

宏福苑居民在大埔生活多年,社區網絡、醫療及子女就學均植根於此。現時大埔區內居屋供應有限,我們促請政府積極研究增加區內安置選址,減輕長者跨區適應及學童轉校的負擔,真正體現原區安置的精神。

宏福苑原單位實用面積多約400餘平方呎。居民反映特設銷售計劃中400平方呎以上大單位供應不足,小型開放式單位反而較多,難以滿足有多名家庭成員的需要。我們建議房委會及相關機構檢視並增加大單位比例,切合實際家庭情況。

善款惠及災民重建

居民也期望善款能優先用於新居裝修、搬遷等實際需要。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曾表示,政府的方案要「情、理、法兼備,並以情為先」,本組深表認同。宏福苑居民所求並非特權,而是作為普通市民在災難後的合理支援。他們希望多一次上樓執拾,是因數十年回憶難以匆促收拾;希望租金津貼穩定,是因年長者安居不易;希望獲得清晰資料,因這是人生重大決定。

我們相信,在特區政府的關顧下,宏福苑居民定能逐步重建家園,重新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