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快將公布新一年的《財政預算案》,筆者早前聯同智庫組織,以及商界及學者等會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就預算案提出建議和發表意見。
筆者指出,近年香港持續面對財赤壓力,政府財政收支失衡問題日益突顯,節流增效成為擺在眼前的迫切任務。在此背景下,公務員凍薪再度成為公眾討論的熱點,不少聲音認為凍薪是壓縮開支、緩解財赤的直接手段。但事實上,凍薪僅是短期權宜之計,未必能從根本上優化公帑運用效率,更可能打擊公務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損害公共服務素質。
與其被動凍薪,不如主動求變,趁此財赤壓力帶來的改革契機,取消幾近劃一的加薪機制,將薪酬增長部分與KPI(關鍵績效指標)深度掛鈎,通過科學的績效考核,激發公務員隊伍活力,實現公帑運用效益最大化,為香港財政長期健康發展注入動力。
現行加薪機制的弊端
香港公務員現行的加薪機制,長期以來呈現「幾近劃一」的特點,無論工作表現優劣、部門職能輕重,大多能獲得相近幅度的加薪。這種機制的初衷是保障公務員隊伍的穩定性,體現公務服務的公益性,但在財赤壓力突顯的當下,其弊端已愈發明顯。
一方面,劃一加薪難以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勤奮盡責、業績突出的公務員與敷衍了事、效率低下的公務員往往獲得同等加薪,不僅會打擊優秀公務員的工作熱情,更會助長「懶政怠政」的風氣,導致公共服務效率難以提升。另一方面,劃一加薪意味着政府在公務員薪酬支出上缺乏靈活性,無論財政狀況好壞,都須承擔固定幅度的薪酬增長壓力,在財赤時期,這種剛性支出加劇了財政負擔,浪費寶貴的公帑資源。
對比之下,凍薪雖能短期壓縮薪酬支出,緩解財赤壓力,但其負面影響同樣不容忽視。公務員隊伍是香港公共服務的核心力量,承擔着維護社會秩序、提供民生服務、推動經濟發展等重要職能。長期凍薪會降低公務員的職業歸屬感和工作積極性,尤其是基層公務員和優秀骨幹人才,其薪酬增長長期滯後於社會發展水平,可能導致人才流失,進而影響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更重要的是,凍薪並未解決薪酬機制的根本弊端,一旦財赤緩解,劃一加薪機制再度運行,公帑浪費和效率低下的問題仍會反覆出現,無法實現財政長期節流增效的目標。

雙重薪酬體系
事實上,財赤壓力不僅是挑戰,更是推動公務員薪酬改革的契機。取消幾近劃一的加薪機制,將薪酬增長部分與KPI掛鈎,不僅能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更能實現公帑運用的精準化、高效化,從根本上緩解財赤壓力。結合香港公務員隊伍的實際情況,筆者提出以下具體改革方案,兼顧可行性、公平性與科學性。
首先,確立「基本薪酬保障+績效薪酬增長」的雙重薪酬體系,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同時強化績效導向。基本薪酬參照現行總薪級表標準(截至2025年4月,各薪點薪酬保持穩定),根據公務員的職級、資歷確定,原則上不低於現有水平,確保公務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和職業尊嚴,避免因改革引發過大反對聲音。薪酬增長部分則完全與KPI考核結果掛鈎,取消以往一刀切的加薪幅度,將年度加薪額的100%納入績效薪酬範疇,考核優秀者可獲得更高幅度的薪酬增長,考核不合格者則無薪酬增長,甚至面臨薪酬調整,打破「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局面。
其次,科學設置分層分類的KPI考核指標,避免一刀切,確保考核的公平性與針對性。鑒於香港公務員部門眾多、職能差異較大,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評價標準難以統一,須按照「分層分類、重點突出」的原則設置KPI指標。對於行政決策類公務員(如部門首長、高級公務員),重點考核政策執行效果、財政資源使用效率、公共服務滿意度等指標,其中財政節支成效需佔一定權重,引導其主動優化資源配置。
對於執行服務類公務員(如基層行政人員、民生服務人員),重點考核工作效率、服務質量、群眾投訴率等指標,突出服務意識和執行能力;對於技術專業類公務員(如醫護、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重點考核專業能力、工作成果、技術創新等指標,兼顧專業性與公共服務屬性。同時,考核指標須量化可衡量,避免模糊表述,例如將「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具體量化為「群眾滿意度達90%以上」、「投訴處理及時率100%」等,確保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成立獨立考核監督委員會
第三,建立多維度、公開透明的考核實施與監督機制,保障改革落地執行。成立由政府官員、專家學者、民間代表組成的獨立考核監督委員會,負責KPI指標的審核、考核過程的監督以及考核結果的覆核,避免考核工作受部門內部利益干擾,確保考核的客觀性與公正性。
考核實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日常考核由直屬上級負責,定期記錄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年度考核則由考核委員會與部門聯合開展,結合日常考核結果、群眾評價、工作成果等多方面因素給出最終考核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結果須向公務員本人公示,並說明評分依據,公務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覆核,保障其合法權益。同時,定期向社會公布各部門的整體考核結果和薪酬增長情況,接受公眾監督,確保公帑使用公開透明。
第四,設置過渡期與配套培訓,平滑改革過渡,提升公務員的績效意識與能力。考慮到公務員隊伍對薪酬改革的適應性,設置一至兩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薪酬增長部分按「50%基本加薪+50%績效加薪」執行,逐步引導公務員適應績效薪酬體系。
同時,開展針對性的培訓,向公務員講解KPI考核指標、考核流程以及薪酬與績效的掛鈎方式,幫助其樹立正確的績效意識;針對工作能力不足、考核成績較差的公務員,提供技能培訓和指導,幫助其提升工作能力,爭取更好的考核結果,避免因改革導致部分公務員被邊緣化。此外,建立績效反饋機制,上級定期與下級溝通考核情況,指出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進建議,形成「考核-反饋-改進-提升」的良性循環。
動態調整方案
最後,強化改革的長期跟蹤與優化,根據實施效果動態調整方案。改革實施後,定期跟蹤考核機制的執行情況、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變化、公共服務質量的提升效果以及公帑節支成效,收集公務員、部門以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根據跟蹤結果,對KPI考核指標、薪酬增長幅度、考核流程等進行動態優化,例如對於考核中發現的不合理指標及時調整,對於薪酬增長與績效掛鈎的比例進行優化,確保改革方案始終符合香港的財政狀況和公務員隊伍的實際情況,實現「激發活力、提升效能、節省公帑」的改革目標。
香港面對的財赤壓力,根源不僅在於收入減少,更在於資源配置效率不足。公務員薪酬作為政府財政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機制的合理性直接影響公帑的運用效能和公共服務的質量。
凍薪只能短期緩解財赤,卻無法解決根本問題,反而可能埋下人才流失、效率低下的隱患。與此相反,取消幾近劃一的加薪機制,推行薪酬增長與KPI掛鈎的改革,不僅能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提升公共服務效率,更能實現公帑的精準化使用,從根本上緩解財赤壓力,實現財政長期健康發展。
當然,公務員薪酬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廣大公務員的切身利益,難免會面臨各種挑戰和阻力。但只要堅持「公平公正、科學可行、公眾受益」的原則,妥善處理改革與穩定的關係,逐步推進、不斷優化,就能推動改革落地生根。相信通過薪酬改革,不僅能幫助香港渡過財赤難關,更能打造一支高效、負責、優秀的公務員隊伍,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注入強大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