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當局終於出手

「世紀一遇」颱風樺加沙襲港,有市民不顧安危到海邊追風。對於自己過癮而連累社會、耗費公帑、甚至危及趕來拯救的人員的行為,政府應予相應的「回報」。

或見規勸無效,樺加沙10號波過後,當局破天荒對「勇於挑戰逆境」的市民出手。暫知似乎有3單:

一、兩位南亞女帶同家裏的兒童到海邊「觀浪」出po。期間一度被大浪衝倒,同行的小童據說嚇到喊。

二、有男士到海灘暢泳。

三、有父親與家傭攜同2男童到海邊「見識」。

一和三案中的成人涉嫌疏忽照顧兒童。由於似乎無法例禁止個人冒險,二案會如何處理,還看當局公布。

當局此前從來不針對這類個人的冒險行為,我估係因為:

一、政治上敏感,易被人借題發揮,講成侵犯個人自由,Big Brother/專制/極權來了。

二、港人以醒目、走位、變通為榮。故英治下,在生活問題上眼開眼閉。只要不涉及他人,盡量讓市民自己執生。而家政府彷彿話:你地管唔掂自己,需要我幫手!有人怕會視為貶低港人。呢個時代,傷害自尊係彌天大罪!

三、查找市民的不足,對執法的公務員有蝕底冇着數。調查蒐證,不但自己加辛,萬一告唔入,自己醜,連累上司/部門,甚至可能俾事主和媒體將番轉頭,借來踩政府。因此,當局以前眼開眼閉,符合本身的利益。而家反過來要關切、積極、負責⋯⋯絕對不易為。

市民如今愛運動、旅遊,挑戰自己、挑戰環境,係美式progressiveness使然。但這種進步有兩面,好的是打破國人幾千年來的保守、內向心態,向西方人學習,敢作敢為。因此,我們750萬人而家愈來愈多在世界上冒起。

但港人愈來愈勇,愈來愈敢為,愈來愈唔信邪,也就自然有人勇於甚至刻意要在風險最大時挑戰環境。加上而家網紅就是king。既然樺加沙「世紀一遇」,又點能唔出po?

而必須承認,這次的大風,又咁啱似乎有的講過籠。

唔怕俾人話保守。對於自己過癮而連累社會、耗費公帑、甚至危及趕來拯救的人員的行為,應予相應的「回報」。政府派出救援的開支若係X元,導致這個後果的「敢死」人至少應支付雙倍的費用,此外再做長時間的社會服務。

原刊於作者網誌,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崔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