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佛教徒很喜歡參與放生,認為這樣做不但是慈悲的善行,而且會有很大功德,但若懷着有所求的心來做,是不會有任何功德的,反而更加有機會被利用變成商業行為。若不慎放錯地方,放生還可能弄巧反拙而變成殺生,這樣不但只沒有功德,還會造成不輕的罪業。
尤其是有些人這邊放完生,那邊就繼續大魚大肉地吃,慈悲的意義又在哪裏呢?這些人的問題,都來自「貪、嗔、癡」的心念,很多時分不清「需要」和「想要」的分別,以致跟隨自己無窮無盡的欲望去不斷貪求所謂的功德,假如得不到便會起「嗔恨」的心,或是持續「癡迷」其中而不能自覺,長此以往,便會嚐到「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等苦果。
一棵植物首先要有種子(因),加上陽光、雨水和泥土的養分(緣),才能夠健康成長(果);即是說縱使有因,假如沒有緣的配合,果便不可能出現。
假如從因着手,在貪、嗔、癡等起心動念之間,已經覺察得到,便能夠即時斷絕引發這個因的一切緣,苦果便不容易生成。在日常生活中持續禪修的練習,對覺察力的提升會有很大幫助。
修福不如惜福,如果自己持素之餘,還能鼓勵其他人素食,就是從因處着手,才是最好最有效的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