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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懷時代的智者──奈伊教授

1970年我進大學,就挑選了奈伊(Joseph Nye)主持的國際關係Freshmen Seminar。這種只收一年級學生的小組討論課要經過老師面試,課程要求很高,年終還要交有份量的報告。我中學就對歷史、國際關係有興趣。

提出「軟實力」概念的約瑟夫·奈伊教授(Joseph Nye)是我的老師,早在1970年我就在他家吃過飯,此後還有多次意想不到的交集,從在學校當他的「同事」,到他當官時我做「說客」,我進律師樓他還做推薦人,以及其後不定期討論時事……而他的加持,對我的學業、事業影響很大,僅此緬懷一下這位時代智者。

相識奈伊的淵源

1970年我進大學,就挑選了奈伊主持的國際關係Freshmen Seminar。這種只收一年級學生的小組討論課要經過老師面試,課程要求很高,年終還要交有份量的報告。我中學就對歷史、國際關係有興趣,念高七時還當上高四的歷史老師。也巧赴美前,才被告知一位親戚二戰前曾任中華民國外交部常次劉鍇,時任駐聯合國大使(註1),所以未到學校報到就和他多次見面,認識到國際條約保障經濟的意義。中國儘管上世紀挨打時,GDP居然還全球排頭幾位。面試當然談到這些,順利被錄取。

作者在哈佛大學的職員證。(作者提供)
 

好事多磨,我向校方提出跳班被批准,成二年級,失去Freshmen資格,不能上奈伊的小組課。但never say never(永不罷休),我遂調閲大學的各方面規程,發現變通辦法:若學生提出突破性研究而又有教授願意當導師,大學會在很特殊情況下批准independent study(獨立研究),畢竟一對一課程的成本極高。我翻炒奈伊的課程為獨立研究,建議同小組一起上課,居然被批准。可能所謂「突破性」是第一次有人企圖如此扭曲大學規程;奈伊或許勇敢參與「密謀」,也減免了一些教學任務,多點時間寫文章爭終身教職。他家大門對着Lexington Battle Green,美國250年前不被看好的獨立戰爭的第一槍就在這裏打響,飯後散步去致意時,他還特別提到never……

結果我沒有時間寫報告,因為保釣運動剛開始,我要花更多功夫調閱、整理有關資料(僅此向台灣駐聯合國官員致敬),寫了第一篇英語的釣魚台國際法問題報告,並以此做替代功課(註2)。奈伊不僅沒有責怪,還很有興趣談論中國問題:1970年,還是Red Scare(紅色恐慌)年代,中國大陸還籠罩着文革極左陰影,林彪還未叛逃,北京還未進聯合國,幾個月後乒乓外交才展開……這也開始了打後幾十年和他談論的主題,特別是1972年我作為保釣第一團成員訪問北京後。

加入國際關係中心

1972年,反越戰成了美國主流,特別在各大學。由基辛格創立的國際關係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Affairs, CFIA),藉他想繼續當官向學校請假,決定重新檢視國際關係的教學和研究,要增加年輕新血,遂由亨廷頓主任(Huntington,他提出文化衝突論)和奈伊牽頭,挑選第一批十幾名本科生研究員,我有幸被選上。

該項目其實由奈伊主持,他剛獲得終身教職,準備大展身手,從創辦新刊物到招募新人,帶出了多個國家幾代的政要,大大加強了中心的國際聯繫,也難怪《紐約時報》的訃聞感性地描述他為「一位溫柔、慈父般的人物,也是許多在政府工作的人的良師益友」。

哈佛大學國際關係中心1972至73年的周年報告。(作者提供)
 
國際關係中心周年報告內頁顯示作者當年的報告主題。(作者提供)
 

他好像報復式要我補交當年的功課,要我作報告介紹研究方向。我選的題目是二次世界大戰前的綏靖主義,雖偏離當時主流思想,但因做足功課,立論嚴謹,反應還可以,也是此論文讓我被法學院錄取(註3)。較特別的是,他的專長是政治學,但本科念的是歷史(保釣後我從專修份子遺傳轉到歷史),所以討論時,理論外,還特別強調歷史依據。

這是個開眼界的經歷:拜訪中心的美國內外政要和知名學者絡繹不絕,研究員可隨時參加和他們的非正式三文治午餐,也可安排單獨會見,各適其適,一切由奈伊打點。日後引導我認識美國國家財政運作,還推薦我當法律事務所合夥人的美國前財政部長安德遜,就是這樣認識的。第一批本科生研究員,日後成了白宮法律顧問、聯邦儲備局副主席,還有剛卸任的司法部部長……

同年報告的還有美聯儲前副主席Roger W. Ferguson、司法部前部長Merrick Garland。(作者提供)
 

進了法學院,我繼續參與CFIA的活動,尤其是第一年夏天到法律事務所實習後,知道只要能畢業,就有理想的工作,上課已不重要,所以能研究些更深層次的問題。也提出到CFIA的課程當teaching assistant(教學助理),雖然這些職位一般是留給研究生的,但也能協調好,成了奈伊的「同事」。

CFIA,還加上法學院國際法學會的平台,讓我初試民間外交,特別是在1973年中東戰爭後,邀請阿拉伯聯盟秘書長Clovis Maksoud到學校公開演講,是該組織第一次在美國殿堂級場合亮相,雖阻力不少,但兩個機構都不反對,外人也插不上話。

由政治說客到律師

下一輪交集,我成了政治說客。1976年底卡特勝出美國大選,招攬亨廷頓做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安全規劃協調員,奈伊則出任安全援助、科學和技術副國務卿兼國家安全委員會有關小組主席。我畢業後到芝加哥當律師,當時保釣運動演變成統一運動,我則側重披露國民黨的白色恐怖,包括當年的導彈事件(註4)、監視學生事件(註5)、陳明忠事件(註6)。卡特初上任時對華政策面對兩難:一方面搞好關係重要,但另一方面他不願意放棄盟友。然而國民黨密集造成傷害美國利益的事件,成了契機,有關資料直達高層,不到一年,卡特決定中美建交。

作者參與整理的資料。(作者提供)

再一次交集,要到1981年,此前我在北京工作。離開時,在CFIA認識的前財長介紹我認識紐約市前市長林賽,推薦我加入林賽負責的一家老牌「白鞋」律師事務所當合夥人(註7)。外人直接當合夥人,決策程序本來已夠繁瑣,而我還會成為這檔次法律事務所的第一位華人,甚至是華爾街最年輕的合夥人,雙方都要十分謹慎。過程主要是和合夥人分批吃飯交流,談人生談興趣。當年卡特落選,一批官員離職回流法律事務所繼續當合夥人,飯局時我講了一個Maine joke(一種解嘲的冷笑話),被問到大學老師,當提到奈伊時,其中一位立刻去打電話,回來時看表情我已知道奈伊說服了他游說其他合夥人支持我加入,估計又是"never……"起作用。

作者在一家老牌律師事務所當合夥人的名片。(作者提供)
 

又過了十年,我從北京回到香港,訪美時續上關係。他再度當官,台海危機時還有交集,但後來的發展,制度愈來愈嚴謹,申報程序愈益繁瑣,我已很少去美國了。但前半生的交往已夠終生受用,僅此銘記為懷!老師,走好!

註:

  1. 劉鍇是我的表叔公,參與籌辦國際貨幣基金,也是1958年《海洋法》起草人之一。花邊新聞也不少:他是張愛玲母親在英國的萍水情人,是《小團圓》裏的簡煒,因當時習俗不容結合。他也是胡適的遺產執行人,明白胡適不願他的甲戌本《紅樓夢》被深藏,長期借出給美國大學圖書館讓世人參考。

  2. Boston Action Committee, Tiao Yü Tai Islands — A Legal Analysis (Boston, 1971)。

  3. “The British Perception of the Remilitarization of the Rhineland, 1936”,http://nrs.harvard.edu/urn-3:HUL.InstRepos:28316910

  4. 1975 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與台灣大學簽訂學術計劃,派遣台灣學生前往美國學習制導及儀器操作。但MIT的學生組織SACC卻認為此計劃是為了協助台灣發展軍事技術,因此在1976年2月的校園舉辦研討會,極力反對MIT與台大的合作。摘至《啟蒙.狂飆.反思:保釣運動四十年》第94頁。美國政府隨後取消了該項目。

  5. 在導彈討論會召開期間,一位來自台灣的公費留學生被會場人員發現偷拍照片,校方對此事開始有所警覺並介入調查。當時MIT教務長的特別助理Louis Menand被指派調查此事。同年4月,Menand發表調查報告,重點如下:有種種跡象顯示國民黨在美國國內有一個針對中國學生的監視系統,應向美國國務院提出聲明禁止外國政府監視留學生。Menand的報告揭露了波士頓地區國民黨特務的活動。同上。

  6. 1976 年 7 月,台灣左派人士陳明忠以及黨外立委黃順興之女黃妮娜等人遭到警總以匪諜罪逮捕。在海外人士的聲援之下,陳明忠等人得以免除死刑。同上。遺憾的是,當時北京錯誤指控這批人士為「台獨」。有關部門認錯後,黃順興當上全國人大常委,還投出了兩會的第一張反對票。

  7. Webster & Sheffield

黃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