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機構是獨立王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亞太法律協會專訪指出,《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4條並沒有損害司法獨立,行政長官有權委任一批指定法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專責案件。 作者:本社編輯部 - 2020-07-08 司法獨立行政長官司法機構李國能譚惠珠亞太法律協會指定法官 更多精采文章 制度重構──北部都會區為何需要「一區兩制」 公務員加薪2%中間落墨 徐家健:既無法安撫公務員 也難獲社會輿情認同 刑事程序的迷思 無奈、無力、無為──尼特族的社會警號 大灣區城市競合 閥門調控是關鍵 本社編輯部 閱讀所有文章 司法獨立行政長官司法機構李國能譚惠珠亞太法律協會指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