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委會就延宕多年的激光矯視專業失當指控案展開研訊。因控方未提證,研訊小組裁定涉案醫師所有指控不成立。

不安全的醫療照護帶來個人悲劇、系統負擔與巨額經濟損失,唯有持續推動改革,參考其他國家的透明監督、法律保障及和解機制,才能構築更安全的醫療環境,保障病人權益,提升整體醫療素質。

改革申訴機制是此次修訂《醫生註冊條例》重點之一。盧寵茂表示,料修例後,投訴個案的研訊時間,可減少逾三成,由平均42個月縮短至29個月。

作為一個向市民負責任的政府,香港政府不能再漠視人為的醫生短缺所造成的嚴重民生問題。

培養醫生既慢又貴,輔助性的解決之道自然是輸入人才。港人子弟有多在外國醫學院就讀,別人替你出錢培養,你還阻止他們回來,其蝕底之處,已到天誅地滅的境界。明乎此,新加坡的做法比香港剛通過的方案依然優勝得多。

既然解決公營醫院醫生不足的方案已為社會大眾接受,為什麼反而業界對引入境外醫生有如許多樣化的擔憂?一言以蔽之,就是排他保護主義作祟。

退一萬步,即使經過重重篩選還是有一些可能「素質存疑」的大陸醫生來港執業,只要沒有眼疾,我想香港人還是有眼睇懂得如何選擇吧?

我希望政府今次把握民意,大力促使醫委會同意採取有效措施,吸引足夠數目的海外醫生來港執業。

香港人信任法庭,但法官在「能力範圍」內處理涉及政治訴求的案件,始終有其極限。政治爭拗和衝突,主要應該由政府和議會去處理,法庭的角色應該很小。

醫學界和醫生組織都公開表示贊成引入海外醫生,解決人手不足問題。既然有共識,斷無理由沒有任何方案可以得到醫委會支持!上周三的投票結果不關乎「技術問題」,是仍有委員不是「真誠」希望引入海外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