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改革方案,宣布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增業外委員比例、調查組以及審裁團處理申訴機制,以提升內部機制及投訴處理效率。修例草案將於7月8日在立法會首讀,局方預料投訴個案由最初申訴至研訊時間,可減少逾三成,料由平均42個月縮短至29個月。
不減醫生委員數目 擬增3名業外委員
醫委會目前由24名醫生委員及8名業外委員組成,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將調整業外委員比例至31%,醫生委員數目維持不變,但將擴大醫生委員來源。
修例後將增3名業外委員,醫委會總體上人數由原先的32人增至35人。盧寵茂形容「新比例適當」,亦已充分考慮公眾意見。
改革申訴機制 設立醫務調查、審裁團
是此修訂重點之一為改革申訴機制。盧寵茂表示,當局重視避免研訊個案長期延誤,如早前重啟已中止的延宕超過16年仍處研訊階段的雙非嬰腦癱案。
現有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將改為由政府委任的獨立審裁員作為主導的「醫務調查組」和「醫務審裁團」,每組各設5名成員,且每組至少有3名成員須由獨立審裁員出任。另將大增獨立審裁員人數,由140人上調至280人,當中醫生審裁員及非醫生業外審裁員分別增至110名及170名。
目前只有被投訴醫生可就裁決申請覆核,盧寵茂指修例後申訴和被申訴方亦可對審裁結果提出覆核和上訴,令程序更合理和公正。
為加快個案調查,草案建議就申訴處理不同階段的程序,訂立時間指標並將加強醫委會秘書處、醫務調查組調查權限和法律支援等,同時取消審裁團將個案轉介回調查組的機制。
懲違規醫生增設4級罰則
醫生紀律處分方面,盧寵茂表示,草案將理順處分安排,訂立4級罰則。干犯嚴重罪行包括國家安全罪行、強姦、謀殺等,被法庭定罪的醫生,會取消緩刑、即時永久除牌,毋須等醫委會完成紀律程序。
據消息指,罰則依嚴重程度分別為:永久除牌、在訂明時限內不可申請復牌的有時限除牌、可自動復牌的有時限停牌,以及須額外進修的有條件執業。

增16項受認可非本地醫學課程
為緩解前線醫療人手短缺,衞生署署長根據《醫生註冊條例》公布第七批獲醫委員承認的海外培訓醫學項目,涵蓋16項醫學學士及博士課程,當中7項來自中國,包括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及華中科技大學。另外9項來自歐美國家,包括英國倫敦帝國學院、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
政府表示,連同已先前的六批名單,至今合共166項海外醫學資格獲承認。持相關資格的醫生可經特別註冊受聘於本港公營醫療機構,即醫院管理局、衞生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服務一定年期及通過評核就能正式註冊在港執業。截至今年5月底,共有161名醫生獲本地執業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