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責任文化,應在日常治理活出下情上達、上不偏執、急民所急、不當酷吏。新聞輿論監督也十分重要,讓官員們耳目廣開,不讓事情釀成危機災難才去追究。

港人期望問責官員和政黨既要互相支持,也要互相制衡,不可以為了達成政治默契而建立起人身依附關係。這現象積重難返,最突出就表現在土地、權力和資本互相掩護的三角關係,長期如此,成為深層次矛盾,糾纏不清難解。

政府制訂可量化的政策性目標後,一定要作出定期性的檢討,對於那些不成功和效果不佳的新產業政策,可作出修訂改善,也可取消和停止資助。切勿一錯再錯,動用更多的財政去資助一個沒有前途的新或舊產業。

台灣疫情,沒有人監察,就是失敗的根源,什麼「3+11」、「校正回歸」,全台灣只有30萬劑疫苗,國民黨明知有漏洞,亦不敢說出來,或者專登唔講,令民進黨跌一大跤。

申訴專員公署的首項信念是「以公正客觀的態度進行調查」。報告中有關爆喉、滲漏和服務承諾的評語和建議到底是基於事情的單一角度,還是經過全方位評審而作出呢?有沒有先了解外國和香港情況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