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道德經》第二章,老子
在上回,筆者提到中移動上市是香港資本巿場真正走上國際舞台的開始, 從中我們可隱隱然領略到,決定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前景的幾個最重要變數。其中最重要的,相信是能否啟動市場與「有形之手」之間的良性循環, 以及令到它能夠不斷持續。
企業和政府都可視為公司的一種
嚴格來說,以上的良性循環應是指市場與公司之間的良性循環,蓋根據產權經濟學,市場(market)與公司(firm),應是所有經濟組織安排的兩個極端。純粹靠經濟個體自發的力量可統稱為市場,而靠有形之手的力量,就可統稱為公司。
今天回看,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斯在1937年(時年27歲)發表的《公司的本質》(The Nature of the Firm),是問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若然市場的「無形之手」力量如此龐大,為什麼我們在現實世界中,會見到很多有形之手(或的公司)的出現?它們的存在,又對市場運作的本質帶來了什麼的啟示?
高斯當年的答案,就是市場力量的本質是比傳統的理解遠為複雜。高斯指出市場力量的出現不是必然的,它的運作是需要成本和先決條件。但市場在碰到有關情況時,是可以自行衍生公司這組織去輔助自己,而市場的自我完善能力值得重視。在理論上,但凡是牽涉到有形之手的力量,都可歸為公司的力量,因此企業可視為公司的一種,政府亦是可視為公司的一種。
兩者能否出現良性循環互動至為重要
這是公司理論的1.0版本,而其本質是輔助市場。套用高斯的語言,在利用市場機制牽涉的交易費用高的情況下,往往會出現公司取代市場的情(the firm superseding the market)。今天回看,高斯這觀點沒有錯,但真實的情況可能比他當時的理解更為複雜。
蓋在現實生活中,完全分開公司和市場是甚為困難,亦未必是那麼重要。若我們是視任何行為背後都是一合約安排的話,那麼在大部分的現實情況下,是市場和公司的成份是兩者皆有,而公司的本質就是合約的一種形式。若是如此,我們審視的重點,可能更應是放在市場和公司之間的比例是否恰當,以及兩者之間能否呈現一良性的循環互動。
這同時亦引伸出一個重要觀點, 就是怎樣處理政府這個巨形企業在經濟運作中擔任的角色。根據高斯的觀點,單純由降低交易費用衍生出來的公司是會受制於市場的紀律。若有朝一日市場的交易成本能大幅下降,好些早年具存在價值的公司,可能會逐漸被市場淘汰。但政府的情況會遠為棘手,因為運用市場力量去淘汰政府或法例,在現實世界中是很難執行。這相信亦是為何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之路這個案十分值得重視,因為它是相當經典地展示了,怎樣可以孕育市場和公司之間的良性循環。
香港國金中心之路的黃金20年
驀然回首,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之路可以看成是由一連串市場和公司互動促成的。1993年的青島啤上市是意味着香港會是國家政策的試點。當時政策力度並不太高,更像是一試探。但從催生市場、公司良性循環的角度看,這可能是一好事,因為它給予了市場一個探索發展的方向。而跟着的發展,是投資銀行逐漸在香港建立了研究中國企業的團隊,其後中移動在1997年時的美國和香港同步上巿安排,是為國企在兩地上巿的相對成效,提供了客觀和清楚的比較方法。
跟着,無論是投資銀行和投資者, 都以行動表示較熱衷於以香港作為研究和投資中國企業的地點。跟着國家便落實政策,以香港作為國企海外上市的首選地,在中移動之後,電訊、銀行、保險、化工能源等大型企業,也相繼在港上市,令港股巿值急升,也令香港長居全球IPO集資額榜首或頭數名。
再其後,港交所成功爭取到滬港通和深港通,令香港國金中心的基礎進一步擴大,由企業集資中心深化到可同時成為中國的主要國際離岸金融中心,業務由股市伸延到“FICC”──債劵(fixed income)、商品 (commodities)、貨幣(currency), 儼然就是一世界級的國際金融中心格局。今天回看,1999至2019年可以稱為香港國金中心之路的黃金20年。不過,以上只是香港國金中心事業的背景,更最重要的是,香港有關事業在2026和之後的情況又是怎樣?筆者會續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