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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國雅稱「煙花」 香江反曰「煙火」

香港常見濫用詞語(三)

2008年8月22日,不知何故,香港的電台、電視一夜之間改用煙火,市民譁然。妙在北方不用音訛的煙火,改用他們認為文雅的煙花……
 
撰文:容若
本名劉晟,長居香港。連續擔任報館編輯30年;先後在21家香港報刊闢有長期專欄,有文史著作十餘種;先後在電台連續多年主持節目。
 

驕傲

 
驕傲一詞濫用,指以它代替自豪一詞,將不同詞義混淆。
 
驕傲一詞出現很早。《楚辭.離騷》已有「保厥美以驕傲兮,日康娛以淫遊」之句。注云:「倨簡曰驕,侮慢曰傲。」兩者都不是好東西。如把驕傲一詞解釋得顯淺一些,可以說是自以為了不起,不把別人放在眼裏。《漢書》記載鄒陽獄中上書,又有勸人主「戒驕傲之心」等語。毛澤東於一九五六年寫了〈紀念孫中山先生〉一文,又有「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之句。不知何故,1970年代以後,「驕傲」、「自豪」二詞逐漸混淆,乃至以「驕傲」代替「自豪」,出現了「我感到驕傲」、「我引為驕傲」、「值得我驕傲」等詞語,既是用錯字眼,也是混淆是非。
 
這種濫用,時間上跨越了「九七」,地域上跨越了深圳河和台灣海峽。到執筆時,報刊、電台、電視,幾無日無之!是非黑白,真是那麼難分?
 

駕到

 
駕到一詞濫用,指一些電台、電視和電影的故事片,竟把大臣、妃嬪往見皇帝說成「駕到」,也屬張冠李戴之誤。
 
駕,是個多用字,最初的用法,包括(一)馬車,(二)騎馬、乘車,(三)凌駕(超越)。後來,皇帝所坐的車,稱之為駕,有小駕、大駕、法駕之分,駕字成為皇帝專用。皇帝每到一處地方,稱為駕幸,當臣下要傳遞這個消息,就大呼「駕到」。就是皇帝死了,也不離駕字,稱為晏駕或駕崩。專制時代,平民要用駕字,除非成了神仙,其活動特徵為騎鶴,那就稱為駕鶴。
 
推翻帝制後,人們才可以任意使用駕字,隨時可以客氣地稱呼對方為「尊駕」形容對方來訪,可用「駕臨」。這是推翻帝制以來直到今天的現實。如果你編劇,編個古代故事,就不可把古代當今天。可惜,近年古代宮闈故事片,隨時看到的,皇后、后妃乃至皇子、公主去見皇帝,都用「駕到」,如「皇后娘娘駕到」、「貴妃娘娘駕到」,皇子、公主、皇孫往見皇帝都說「駕到」,無形中不把皇帝當皇帝。這種無知可笑的場面,皆因編劇的人不讀中國歷史。例如后妃、皇子、皇孫都可以在皇帝面前擺皇帝架子,等於「上下平等」,就不會發生革命,推翻帝制的事了。不止不讀歷史,連中文也懶學,懶在不識駕字何解!
 

擊斃

 
此詞濫用,指不知斃字何解而與殺害一詞混淆。
 
使用斃字之前,要先了解斃字。倒地而死,古時叫做斃,可知斃字不是好死的用詞。《左傳》有「多行不義必自斃」之警語。《史記》稱商鞅「作法自斃」,可知以斃字形容死法,是個貶詞,自古以來,殺死敵人、賊人,皆謂之「擊斃」。民國以來,廢除斬刑,改用槍決,稱為槍斃。總之,把壞人或敵人殺死,才能稱為擊斃。
 
把殺害無辜乃至善良的稱為「擊斃」是香港傳媒特色。記得有一次是說「台殺手開槍擊斃議員」的大標題。議員何罪,竟當作強盜或者敵人而說「擊斃」?其他例子多不勝數。這種用法,也同「重英輕中」有關。因為英文一個 kill 字不分善惡都可以應用,不像中文用詞有精細分工,要分青紅皂白,要辨是非善惡。濫用「擊斃」,與下面談的濫用「處決」性質相同。
 

處決

 
處決一詞濫用,指用此詞代替殺害,不分善惡,把非法殺人當合法。
 
原來,依中文用法,對死刑犯執行死刑,稱為處決。清代有自決、絞決、斬決之分。自決,即所謂皇帝「賜死」,一經接旨,就用服毒或自縊方式,自行了斷。絞決,是絞死。斬決是斬首或腰斬。帝制廢除,這些死刑沒有了,改用槍決,也稱槍斃。民國以來,所謂處決,一般是槍決。
 
近日,所謂「伊斯蘭國」的極端組織,仍用斬首、燒死等殘酷殺人手法。英、美、日本、約旦都有人遇害。香港傳媒竟稱這類殺害為「處決」。如此「好人當賊辦」。我懷疑同重洋輕中也有關係。英文有 execute,譯為中文可用「處決」,但這是不分青紅皂白的,不像中文「處決」限於對死刑犯執行死刑,而非法殺人,則稱為殺害,以資譴責。
 

煙花

 
煙花一詞濫用,指它與煙火混淆,乃至張冠李戴。
 
煙花一詞,近百年來,一直在中國南方使用,而北方稱為燄火。1960年代,燄火改稱煙火,但未普遍,儘管此消彼長,煙火逐漸代替了燄火,而南方使用煙花如故。妙在煙花一詞逐漸為北方接受。由於在重要節日發放,故又稱為禮花。
 
有人研究過,煙火是燄火的音訛,但有人力證,燄火改稱煙火乃是復古,因為南宋的《武林舊事》已有「煙火」一詞,只因此詞容易與燃燒柴炭的煙火混淆,故改稱燄火或者煙花。從字義上說,煙火分化出燄火與煙花,是一個進步。
 
就煙火改稱燄火而言,燄字也比煙字貼切;就煙火改稱煙花而言,花字比火字較為含蓄。更明顯的進步,是稱為禮花而不稱禮火。
 
煙火一詞通過普通話傳遞,與南方原來使用的煙花並用,引起混亂。到2008年8月22日,不知何故,香港的電台、電視一夜之間改用煙火,市民譁然。妙在北方不用音訛的煙火,改用他們認為文雅的煙花。2010年2月3日,我收看中央電視台,發現各台一律用煙花。有人歡呼「南北統一」,有人笑謂「撥亂反正」。香港傳媒似乎後知後覺,用煙火如故,很久才有部分人敢於復用煙花。假如香港傳媒北望神州,又重視中文中史,就不會手足無措,缺乏選擇能力了。
 
原文刊於《國學新視野》2015年夏季號,題為〈香港常見濫用詞語〉,本社獲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亞新社)